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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下车,车灯照亮了前方的路。罗泽琳茫茫向前走着,越往前走,灯光越暗。直到小区楼下,黑暗已没入她的身体。她往回看,灯光不在,高海臻已经离开。罗泽琳收回视线,瞥见一旁倒地的电动车。她仍没有扶起,转身朝楼上走去,任由陪伴了她两年的老旧电动车狼狈到底。【作者有话说】想了想还是换回手蛇,因为是给高姐专门约的稿子,太喜欢这个蛇设了,感觉太太太符合高姐的人设。[彩虹屁][彩虹屁]因为纠结而改来改去的蠢作者决定周六加更补偿,怕蛇姐妹们补药害怕,速速躲到高姐身后![墨镜][墨镜]竹子◎帮我接近钟明诀。◎高海臻站在全身镜前,望着镜子里的女人。她摘掉了黑框眼镜,上扬的眼线与眉型,将她的眼睛勾勒的格外锋利。一头乌黑长发卷成弧度刚好的波浪,每一根发丝都在灯下闪着莹莹光泽。她穿着一袭黑色v领羊绒毛衣裙,裙身没有多余的装饰,可整体看来却不显单调。脖颈间,一条细金项链躺在胸前。像是一条警戒线,警告他人禁止入内。却又因为太过细小,仿佛一扯就断,竟带了几分不可言说的禁忌滋味。“我现在过去接你,可以吗?”“我可以自己过去的,”高海臻对着电话说,“不用麻烦您了,小钟先生。”“不麻烦,我已经出发了,大概半小时左右到。”钟临琛这个人,从来都是以自我意识为中心。高海臻也早已经习惯,道:“好,您路上小心。”挂掉电话,将手机丢到了一边的沙发上。在一排排口红中,挑出一款颜色,对着镜子涂上。她的唇,薄厚适中,型似花瓣。蘸取最浓郁的红色,也能轻松驾驭。抿了抿嘴,鲜艳的红均匀覆上了她的唇,夺目而诱人。高海臻回忆起自己第一次涂口红时,好像才十二岁。十二岁的女孩对美有天然的好奇,漂亮又华丽的蕾丝裙子,带有水钻的玛丽珍皮鞋,以及涂上就会让人变漂亮的口红。妈妈从不斥责她的早熟,尽可能地满足她对于美的追求。但漂亮的东西往往伴随着高昂的价格,超额的账单让她们不得不缩衣节食,搬到了小房子。在那间潮湿又昏暗的房子里,蕾丝裙子沾上了难闻的霉气,她鞋上的水钻也被蒙了一层灰影。妈妈的口红,放着放着,就放到了过期。美丽日渐腐烂在那间狭小的屋子里,直到被高海臻的一把火燃烧殆尽。看着曾经被视若珍宝的东西被烧成灰,她心里没有什么波澜,反而觉得开心。开心于她不用看着美丽的东西在她手里日复一日的腐烂,也开心于她的衣柜里腾出了空间,迎接新的生机。半个小时到,钟临琛来得刚刚好。高海臻穿上大衣,来到地下停车场。钟临琛正坐在车里和餐厅人员确认今晚的菜品,当女人从电梯口出来的一瞬间,他的目光便不自觉被她吸引。她仍是一身黑白搭配,可修长的身材与漂亮的容貌将这两种沉闷的颜色,穿出了别样的风情。不比那日生日宴的张扬,今天的高海臻美得很内敛,可这个词汇在她身上却又不太准确。内敛的人,不会有这样的风情。像沾了蜜糖的珍珠,带着蛊惑的气息,将他的视线牢牢锁定。耳畔传来两声轻唤,钟临琛这才回过神来。“钟先生,确认无误的话我们就通知厨师开始准备了。”“嗯,就这样吧。”像是想到什么,他又补了一句,“对了,帮我准备一束玫瑰。”“好的。”挂掉电话,高海臻已走到了车旁。钟临琛走下车,来到副驾门外,“海臻姐。”“小钟先生。”“其实,私下里你可以叫我的名字就好。”虽然已经听了好几年,但此刻这样客气的称呼,却让钟临琛感觉别扭至极。高海臻眼帘微垂,似是在酝酿着什么。片刻后,她又重新抬起眼,看向他时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临琛?”她的尾音微微上扬,像小小的钩子,钩起了钟临琛的嘴角。“嗯,”他为她打开了副驾驶的门,“上车吧。”坐上车,门一关上,依兰花的香气迅速侵占了车里的领域。钟临琛对这股香气很陌生,想必她是为了今晚的约会特地选了一款新香水。想到这,他的心情变得愈发愉悦。“今晚我选了一家日料店,据说那里的厨师都是从国外进修回来的,味道很正宗。”所谓正宗,就是少得可怜的食物放在贵得要死的盘子里,然后要一个高得吓人的价格,卖给他们这种有钱没处花的上流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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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闵静从以色侍人的王妃,到楚国实权太后,一生堪称传奇。寿终正寝后,重生到了后世与她同名同姓的女子身上。父母双亡家财万贯。但眼瞎嫁了个狼心狗肺的渣男,即将被吃绝户。为夺她财产,毁她声誉,渣男情妇设计她,逼她带着患有自闭症的娃上综艺。幸好,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小小娃综而已,儿子你上!名传千古,功业盖世的西帝沈继沉着张脸,但缩水成五岁团子的小脸没有丝毫威严,只有软萌可爱。朕是西帝。大楚亡了。闵静半点不惯着他再丢了家业,你就只能去当丐帮的皇帝了。沈继闵静又看向二十年不见的死鬼冤家,沈延。愣着干嘛,还不去上班?那么大一烂摊子还指望我给你收拾吗?沈延沈继看不惯她脏活累活都我们干,你做什么去?闵静吹着闪闪发光的美甲,拨弄着新做的大波浪,神态慵懒后宫不得干政,我一介弱质女流,自然是在家等你们男人养活啊。...
我叫姜霖,从小时候起,我就是个不折不扣的足控,但我觉得这和我妈妈有关。或许是妈妈常常会对足部进行保养的缘故,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就对妈妈的脚印象极为深刻。我和妈妈脚的故事,在我记忆中最早可以追溯到我的幼儿园时期,现在回想起来,整个幼儿园时期,我印象最深的也只有妈妈的脚了。我妈妈叫江莉,是个兼顾着家庭和工作的强大女性,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总会把我带在她的身边,尤其到了晚上,妈妈总是会想办法和我玩,等我玩累了,也就该睡觉了。妈妈拿出了很多手段,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我最感兴趣的一直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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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系教授装乖病弱书法家众人都以为海王沈焉收了心,却没成想,已有美人在怀的他再度流连于风月之地。饭局上有人调侃道温老师年少成名,才华横溢,怎么,天才书法家你也玩腻了?沈焉眼眸都不抬一下,道一块木头,呆板无趣,早就腻了。沈焉的有恃无恐,温砚都看在眼里。我想结婚了。别闹了,我们这样不是挺好。第二天,温砚订婚的消息传遍全市。新郎不是沈焉。而是沈焉的死对头季知远。季知远,为人清高,臭屁,不近人情,即使多金帅气也没人敢随意接近。雨夜里,红着眼睛的温砚敲响了季知远的家门你想不想让沈焉丢面子?为人清高季知远当然。温砚那你娶我。不近人情季知远好。这…答应的也太快了,温砚眼泪还没挤出来呢。*沈焉后知后觉,温砚说想结婚了,却从没有说要他娶。他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输的这么难看。就像温砚从未想过他这么容易就得偿所愿。从始至终,温砚想要的,只有季知远。婚后,他甚至想毕竟是自己生掰硬扭的瓜,不甜也认了。季知远老婆贴贴。温砚?逢人也不管人家乐不乐意你怎么知道我结婚了,对,我和温老师结婚了。温砚??发现自己才是那个被套路的怨种后,温砚懒得再维持自己矜贵正经的人设,挂在男人的腰上撒娇。不装了?不装了,咱们以诚相待。那天夜里,沙发和温砚一起散了架。温砚软绵绵的开口道季教授,要不你还是装一下?季知远不装了。小剧场季知远立在满墙的作品前,眸色渐深你的字,的确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温砚凑上前。男人偏过眸来,眼神实在谈不上清白温老师,字如其人。说明沈焉是个渣男配角,很渣非常渣,非攻,海王后知后觉hzc。温砚没有喜欢过沈焉,接近他只是为了曲线救国拉进和季的距离,二人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受身体不好,有点病弱受属性。偏日常温馨风有点慢热...
这是一只鬼畜又温柔的鬼缠上一个人的故事在一次考古实习中林言同学不幸被索命鬼盯上,从此一件件诡异的事情接连发生在他的生活中为了回归正轨,林言带领发小码农和一个半吊子道士踏上替鬼达成心愿的路途,然而越接近终点,林言越发现事情远不如想象中的简单,而他和厉鬼的关系也慢慢发生变化...
追妻火葬场疯批攻年下强制相爱相杀双X心机深沉病娇攻乐观坚韧作精受顾渲宋怜(聋瞎组合)豪门少爷宋怜是个貌美花瓶,主业混吃等死,副业撩拨小明星,把娱乐圈天菜顾渲泡到手的第二年,他悲惨地发现自己怀孕了,还即将按照契约嫁给神秘未婚夫大佬。领证那天,宋怜看着朝这边走来的,那边走边戴助听器帅炸天的未婚夫大佬,有点眼熟怎麽回事儿。助听器昨晚不是被那混蛋隔窗户扔出去了?小东西居然有两幅面孔!跟泡了两年的天菜结婚,宋怜嘴角快咧到後脑勺,但他不知道自己的噩梦才刚刚开始顾渲原本可以无忧无虑地过一生,可十年前的坠海事故夺走了他的父母,而宋怜的父亲就是事故的策划者,他蓄意接近享受狩猎的过程,逐渐把宋怜和整个宋家纳入股掌。他摘掉助听器,闭目塞听,疯狂地报复所有伤害他的人,他如愿让宋家天翻地覆,把宋怜折磨至死,跟当初跳进海里的救他的白月光在一起。可是某天白月光却对顾渲说,你好可笑,好可怜。等顾渲明白那场报复,从头到尾不过是他虚假而尖锐的执念再回过头,那个总给他戴助听器的人早就不在了。隔壁乖软替身他拒绝复婚姐妹篇依旧是狗血爽虐兼并攻有点听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