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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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晚饭时间,周京霓还是忍痛下了楼。果然黑色迈凯轮还原地停在那,车窗开着,人坐在驾驶座上刷视频。“下车。”江樾闻声抬眼,嘴角缓缓勾起一丝满意的笑,手机丢到中控台上,拿起副驾上的大束白玫瑰花,随后下车,所有动作行如流水。周京霓腿软,手按压着肚子才勉强站稳。“怎么脸色不太好。”江樾关上车门,靠车站,单手揣进兜里,一手捧花,见她身子晃了下,抬手扶了一把,幅度很小,他挂在t恤上的墨镜晃了一下。他轻皱眉,“又生病了?”周京霓深吸了口气,抬起头,“你能别闹了吗,回美国读你的书。”江樾嘴角动了动,把花放在车顶,“下来就跟我说这个?”“是。”“不可能。”“我不喜欢你江樾。”她安安静静看着他,“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可以吗,你这样让我有负担。”江樾哂笑了声,“那你当时为什么要和我去香港呢,你和我在一起时不是很开心吗?我也不介意你有喜欢的人,追你是我的事。”“”周京霓再一次觉得江樾这人很疯,做事出其不意。比如他们在香港时,江樾还给她一条手链,是当初她拿来扎头发不小心弄丢那条,他说从那时起他就打定主意要追她。她问江樾到底喜欢她什么。他说:“你的眼睛。”她当时在看电影《忠犬八公》,哭得很厉害,他递纸时又说了一句,“眼泪是藏不住欲望和野心的。”…但周京霓去香港没别的想法,想短暂的逃离北京,也多少是在跟沈逸怄气,故意发的那些微博也不知道他看到没有。她推开江樾的手,“那你的音乐呢?就这么放弃了?”“我看起来很像半途而废的富二代吗?周京霓,在还不确定你会不会喜欢上我时,我还不至于为你放弃音乐。”江樾笑,“两者我都要。”周京霓,“疯子。”-读书的日子总是累。周京霓理科的天赋让她天生对数字敏感,学的很轻松,可是她对自己要求从来不是只及格,是满分,所以总是很忙。三个月里。江樾在中国的娱乐公司注册好了,常常两头跑,她劝不动便随他。沈逸成为了牛津最年轻发表法学权威期刊的学生,学业比她忙很多,悉尼与牛津九个多的时差,他总在深夜问她最近怎么样,她想忽视,可还是忍不住,在聊天框里删删减减很久,翻来覆去的期待他回复。而“沈逸”这两个字,藏在了周京霓心底。在这里,不会再有新的人知道。本以为除了江樾之外,不会再有人向她说出沈逸的名字,直到后来的一次无聊聚会上,她凑巧碰到了一个北京101中学的人,叫宋驰,居然认识沈逸。本来她全程心不在焉,直到互推联系方式的环节,她忽然听见那个男生放言:“你们这些不行,我给你们推个顶级帅哥,比明星帅多了,我高中同学沈逸,也是北京人,不过现在人在英国。”话一出,有人起哄。“顶级帅哥是有多帅啊?”“怕不是海王啊。”“英国也太远了吧”“光你这么说谁信,看看照片。”有个男生酸溜溜地唏嘘。倪安也笑,“比追周周那个还帅?”宋驰二话不说就掏出来篮球队的合照,瞬间就有人就凑上去看,忽然有个女生抢过来手机,接着尖叫一声“我靠”,下一句就是“推我推我”,搞得所有人开始轮流看照片,唯独周京霓保持姿势,坐在沙发上不为所动。“牛津法学专业的啊。”倪安碰碰她,把手机递过来,咂舌道:“学霸加帅哥,尤物啊,欣赏欣赏就行了,一般姑娘怕是追不到”周京霓终于看过去,眼睛亮了一下,然后很快暗下去。照片上是熟悉的脸。她看得出神,手机被宋驰拿回去了,脑子里却还在回荡倪安最后那些话。沈逸,她的少年,此刻站在世界顶尖学府熠熠生辉,被更多人的仰慕。他优秀到快要让她触不可及了。-也是自那天起,图书馆变成了周京霓最常待的地方。周京霓今天出门还是被倪安强行从宿舍拖出来的,结果是去倪安家吃火锅。“周周,你有人民币吗?”倪安掰开火锅底料丢进锅中,“跟你换点钱,我弟拿我卡在国内刷了台车,搞得我从淘宝买东西的钱不够了。”周京霓把洗好的菜放到盘子里,拿起手机,抬头问:“你要多少。”“就三万。”倪安比了个数。周京霓点点头,回了个“好”,点开中银,还没等她找到转账的地方,她手指顿在屏幕上,随后蓦然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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