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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幻之说道,“我之前竟不曾注意,这地面太过平整,所有坑洼都用碎石子和泥土填补过。此处官府倒是尽职尽责。”商队正巧走到跟前,领头之人听见这话不由朗笑,“这位贵人,您有所不知,非是本地官府尽职尽责,而是此处有一位顶天人物路过。为了让她畅行无阻,沿途的匪患剿了一遍又一遍,路上的坑洼不但填平,还有巨大石碾来来回回压了数次。”顶天人物?谁?金幻之满脸好奇,金铃儿却颇为不屑。她乃蛊术圣手,一人就能屠灭一国。在她面前,谁敢自称顶天人物?真是狂妄!余飞翰拱手问道,“这位兄台,您走南闯北,消息灵通,敢问这位顶天的大人物,您可曾知晓其来历?”领队摇头自谦,“这位大人物并没有隐藏行踪,我等稍作打探就能知道。她就是当朝国师。”余飞翰眸光闪了闪,然后笑着道谢。金幻之和金铃儿相互对视,面色皆阴沉下来。竟是夫君的嫡妻方众妙!好一个冤家路窄!此去临安,她们首要的目标就是弄死这个女人,然后相互之间再来争夺正室之位。但愿方众妙是个好用的傀儡从商队那里购买了一些干粮,果脯,酒水等物,祁国的队伍继续向临安进发。车厢内,余飞翰正仔细翻阅一沓卷宗,神情十分凝重。金幻之和金铃儿坐在他身旁,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姐姐,你说那方众妙性情如何?好不好相处?”金幻之意味深长地说道,“好不好相处,与我们有何干系?”是啊。一个将死之人,谈何相处?早晚也不过是新坟里的一堆腐肉罢了。二女相互对视,极有默契地笑了笑。她俩的哑谜,余飞翰岂能听不懂?此去临安,方众妙凶多吉少。只是,从卷宗上的记载来看,这女人简直是无所不能。倘若她真有这般实力,控制住她,不比杀了她更能获利?想罢,余飞翰将卷宗放在桌上,吩咐道,“两位夫人,这是探子送来的情报,与方众妙有关,你们看看吧。”金幻之伸手去拿卷宗。金铃儿不屑地冷笑,“这东西有什么好看的。不管她方众妙多么有权有势,在我眼里也只是小小虫豸而已。我一根指头就能碾死她。”余飞翰耐心劝说:“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你们很快就要见面,还是了解一二为好。”金铃儿搂住余飞翰的一只胳膊,娇滴滴地说道:“夫君,什么叫做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你是希望我能杀了方众妙,对吧?”余飞翰笑着摇摇头。从情报来看,方众妙与印象中的她大相径庭,可见她以前隐藏了实力。若她真有那般城府,且道行还在金铃儿之上,这个正妻之位让她继续保留未尝不可。这几个女人无论谁输谁赢,总归他余飞翰才是最大的受益者。金铃儿摇晃夫君胳膊,催促道,“你说嘛!你说你一点儿也不喜欢方众妙!你说你此去临安就会休了她,让她无颜活在世上!你若是真的休了她,我可以考虑留她一命。”余飞翰捏捏金铃儿挺翘的鼻尖,无奈地叹道:“我早就说过,我娶她是迫不得已。你吃这种干醋做什么。先看卷宗吧。她没你想得那么简单。”说话间,金幻之已把卷宗推到金铃儿面前,眸光有些闪烁。余飞翰与她对视,进行着无声的交流。他们不像金铃儿,游离在政治旋涡之外,他们有更大的野心和图谋。若是方众妙真如卷宗所述,是个神通广大之人,掌控她才是最佳选择。但如何把这样一个近神之人做成傀儡?夫妻俩齐齐把目光投在金铃儿身上。金铃儿一目十行地看完卷宗,神色不见凝重,反而极为轻蔑。“夫君,桃花村这一段你看了吗?那根本不是口含天宪,而是心术。”余飞翰挑眉问道,“何谓心术?”金铃儿竖起食指,一只散发着幽幽蓝光的蝴蝶凭空出现,落在她葱白粉润的指尖,蝶翼微微翕合。金铃儿语气狂傲地说道,“心术是一种恐吓之术,简单点说就是让人自己把自己吓死。在我的幻术面前,这种术法简直拙劣得可笑。我指尖这朵幻蝶若是放出去,整个桃花村的人都能无火而焚,这才是顶级幻术。夫君,若她方众妙仅凭这点本事就能封神,那我能封什么?”余飞翰指着卷宗说道,“她在草原搅弄风云,靠的可不是心术。”金铃儿更为不屑,“用美貌蛊惑几个男人为自己当牛做马,冲锋陷阵,算什么本事?没有那些男人,她能成事吗?夫君,这般不贞不洁的女人,你还要她干什么?你看看我。我有才有貌,却只对你一人钟情,我不比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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