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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知道这本小说设定很不一般,但陆文临第一次见孕育了后代的男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尽力掩饰着自己的新奇,向两人打了招呼。
陆净荷最近在推进公司一个重要的项目,团队天天加班开会,连陆文临的小叔也被唤过去谈客户做对接。
陆父关心了几句公司情况,姑父忽然想起了什么,笑着说:“小文不是想让宁昭进公司历练,等这段时间忙完了,可以让净荷安排一下。”
陆净荷当时的原话是:“不管那小孩现在受不受待见,再怎么样也是宁家的孩子,你现在一时兴起,想把他弄进公司,过两天又换了主意,自家人好说话,你把宁家面子往哪搁?”
话说的有理,但陆文临又不像原主那样做事随心所欲,于是向姑姑保证了自己绝对不会临时反悔,陆净荷这才勉强点头,让他去征求宁昭的意见。
孟秋莲和丈夫听后交换了个眼神,都感到一丝不可置信,毕竟文临以前可是对公司相关的内容一点都不感兴趣。
午饭过后,几人又闲聊了几句家常,姑父有事先告辞了,陆瑛惟接了个电话也开始坐不住,说朋友有个聚会,陆文临就送他一块出去。
一出门,陆瑛惟便神神秘秘地问:“文临哥,你怎么就突然订婚了?我上课的时候知道了吓一跳呢,我妈又不让我瞎打听……”
说完,他又不好意思地降低了音量,摸了摸鼻子:“这能问吗。”
这小说里的弟弟比陆文临原来的弟讨喜多了,至少不会装模作样地在人前劝他预防aids。
陆文临瞥一眼他那副扭扭捏捏的模样,笑了:“能啊,一家人有什么不好意思的。结婚当然是因为喜欢呀。”
虽然听闻婚宴上陆文临和宁昭的互动,但亲口听当事人承认还是很惊讶,陆瑛惟犹豫道:“那——”
“我和宁厉诚清清白白,从来没有过什么,我没说过我喜欢他吧?”陆文临严肃地说:“之前我只是为他打掩护挡桃花,现在他遇到心上人了,我也要去追求真爱。”
生怕陆瑛惟没印象,他提醒道:“他喜欢的人,就是那个姓顾的omega,叫什么来着……顾桐宜。”
这番话其实钻了空子,因为原主不知出于什么心态,确实从未说过喜欢宁厉诚,就算有人问起也是避而不答,即使所有人都默认这一事实。
那个顾家小少爷顾桐宜,也并不是主角受,而是主角狗血恋中的最大阻碍——真正的主角受是顾桐宜不待见的弟弟,顾安。
动动嘴皮子就能给主角添乱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啊、是这样吗,文临哥你可真费心了。”陆瑛惟不知道信了没,反正眼睛睁得蛮大:“那,你和那个alpha是真的在一起了吗?”
陆文临纠正了他的称呼:“他叫宁昭,昭如日月的昭。”
“是订婚了。”陆文临食指抵在嘴唇,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但还在追。”
没说错吧,还在攻略中。
陆瑛惟露出震惊和佩服的神情:“学长是哪个专业来着,我在学校要多找他联络感情,替你说好话。”
主要也是想见识一下,到底是什么样的alpha,能让他哥这种脾气坏得远近闻名的人一见钟情。
那个alpha该有多特别啊。
原来的小说剧情里面,因为原主不喜欢宁昭,就连结婚后也没有给他多少好脸色,而陆家的家族关系亲密,原主这个态度,旁人也不由有些厌乌及乌,尤其是一些看人下菜碟的远亲,少不了要对他冷嘲热讽,落井下石,处处使绊子。
宁昭受多方打压,事业不顺利,回家要遭到陆家的冷待,又被宁厉诚各种针对,最后终于黑化爆发,想和这些人同归于尽。
可惜小说的主角是宁厉诚,他所做的一切,也只是蜉蝣撼树。
小可怜。
陆文临又想叹气了。上了车,他问陆瑛惟地址,陆瑛惟回答后邀请他:“一起去吧文临哥,人多也热闹。”
陆文临挑了挑眉,陆瑛惟第一遍问他时只是客套地做做样子,现在不知怎突然热情起来,说了好几个他非去不可的理由。
“去吧去吧,文临哥,你之前一直闷在家里,好一段时间没出来了。”陆瑛惟道:“正好人逢喜事,给大家看看你布灵布灵的新戒指。”
直到陆文临点头应下,陆瑛惟才松了一口气,随后看着陆文临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道:“就是……漪汾姐也会去。”
之前祝漪汾和陆文临闹得人尽皆知,就因为祝漪汾和宁厉诚有相关合作,原主便不留余力地捣乱。
他当然不会破坏宁厉诚的事业,只能把祝漪汾的一个代言搅黄了,祝漪汾气得不打一处来回家告状,最后还是陆文临的小叔出面解决了烂摊子。
陆瑛惟道:“反正你也说了,并不是喜欢厉诚哥,情有可原,过去的事情是不是可以翻篇了?哥,你要是不好意思,我来给你俩调解。”
他话音未落,陆文临便打了方向盘改道,把陆瑛惟吓了一跳。陆文临笑眯眯地道:“嗯?没事,不用你来说什么,和你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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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的地时,人来得差不多了,陆瑛惟先推门进去,气氛还是热烈的,然而陆文临紧接着进门后,如同一盆凉水当头浇下,死寂般的尴尬和沉默病毒似地蔓延。
众人的目光在陆文临和祝漪汾之间徘徊。
若今天这两人只来了一个都好说,陆家和祝家皆是有头有脸的权势,得罪了哪个也不行。
祝漪汾原本在低头和经纪人发消息,被身旁的小姐妹戳了戳手臂,才意识到空气的突然冷却。
她抬起头,一个本不应该在这里的人,拎着一个礼盒朝她走来,脸上挂着温和得体的笑,但由于和之前的固有印象实在违和,看起来反倒像惊悚片。
祝漪汾:“?”
祝漪汾:“陆文临,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你要敢对我动手,今晚咱们就得热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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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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