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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书人正说得兴起。“书接上回,却说那恶鬼见时机不对,灵机一动,飞速附在崔沅之的仆从身上!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崔沅之当机立断,掏出恒光剑便对着那小仆穿心而过,霎那间,天地回响恶鬼哭嚎,氐人族小公主也因此获救……也正如江湖传言一般,这向来备受各路男男女女倾慕的崔沅之,经此一遭,竟与那明珠公主生了情。这正是‘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仆从!’”醒木拍下,博得满堂彩。室内温暖明亮,一墙之隔,少年正撑在昏暗的墙角下,听着那一字一句,攥紧手指。“……”他本是崔沅之的一盏灯。幼时,两人相识在集水沂峰,那时他误入迷阵,险些被恶鬼捉去,是崔沅之白衣飘飘如神仙降世救了他。他不认识这男人,却觉得他形容俊美,谈吐优雅,温润如玉,简直如传说里九重天上的仙君一般。待他们一起磕磕绊绊脱离迷阵,已是七天后。期间,崔沅之一直挡在他身前,衣衫有些狼狈,却依旧难掩风姿。男人笑了笑,一双狐狸眼弯起:“我救了你,你打算如何报答我?”说罢,他话锋一转,又和煦开口:“这里很危险。你看上去年纪又那么小,不如跟我走。我是孤家寡人的游魂一个,平日里除了修行便是做些善事积积德,有你在,恰好有人与我作伴。”他那时的确无处可去,也对从天而降的男人心生依赖,便点了点头。谁料,崔沅之已经微笑着牵起了他的手:“既已见过你的灯魂本体,那我叫你小灯好不好,我叫崔沅之,你喊我沅之吧。我们的家在青蘅山,我带你回去。”于是他就有了名字。-刚上青蘅山时,偌大的宗门只有他们两人,这里没有规矩,没有束缚,一切都很自由。那时青蘅宗还没什么名气,崔沅之事事亲力亲为,生火做饭、换洗衣物、日常打扫……唯有小灯作伴。少年什么都不会,崔沅之也很有耐心地教他。大把的银钱都花在宗门修缮上,凡间也无人给青蘅宗供奉香火,导致二人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崔沅之总是能靠好到出奇的人缘接到源源不断的讨伐委托,得到不菲的赏银。有一次,两人从人间返回一重天时,崔沅之不知道从哪儿给小灯变出来一个水晶小球。小灯的目光顿时被那只小球吸引了。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对这个名叫水晶的东西充满了好奇。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剔透的珠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小球表面有一个几不可见的污点。水晶球躺在掌心里,折射着日光,明暗的光影斑驳在少年清隽漂亮的五官。他喜欢这种闪闪发光的东西。崔沅之见他爱不释手,顺口说道:“你若喜欢,下次我给你带别的样式来。”慢慢的,小灯手上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水晶球。粉色的,蓝色的,白色的……这些珠子渐渐塞满盒子,填满宝箱,越积越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青蘅宗也不断发展壮大,很快便跻身一重天三大宗门之下,名列第四。这些年崔沅之游历在外,善名远扬,路途中救下不少妖灵,悉数被他带回青蘅宗,潜心授其修行之术。就如同他当年救下小灯一般。也因此,崔沅之终于声名大噪,被一重天各派修士尊为“景云君”。而在这段漫长的日子里,小灯也长大了,出落成了一个挺拔秀美的少年。因崔沅之有意纵容的缘故,他在修行这方面多少有些学艺不精,更何况宗门上上下下都喜欢他,宗主尚且不提,其他人自然不会在修炼一事上对他多加指点,一时全都溺爱起来。小灯也知道自己修为不高,平日里跟着崔沅之外出,只乖乖地当个指路明灯,或是议事殿外望风的小小门童。可他太单纯了,眼睛里藏不住对崔沅之的喜欢,动作间也表现出来。他想,沅之是天下最善良、最正直的修士,值得自己一辈子追随。毕竟修仙界瞧不起妖灵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听说天下第一的天授宗就明令禁止收人族以外弟子入门。像他这样的小灯灵,若当初遇到的是天授宗修士,兴许都不会救自己。但沅之并不觉得这些异族与人类有什么不同,他待众生皆平等,这样的胸襟气度值得自己敬佩。所以,崔沅之真好,他喜欢崔沅之。小灯第一次这样直言不讳地表白时,男人愣住了。他莞尔,当作玩笑般:“小灯这么可爱,我也喜欢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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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而他是女主回忆里的短命白月光!按照剧情,狄思科去了朋友介绍的新兴娱乐场所歌舞厅,当服务员。刚上班就在群魔乱舞的舞池边,遭遇了疑似闹分手的男女主。女主撂狠话甩了你,我扭头就能捧出一个比你更红的!然后她一扭头就瞧见了立在一旁,盘靓条顺的狄思科。叫什么名儿?狄二狗。为了摆脱短命白月光的命运,狄思科自取贱名。土是土了点,不过,没有我捧不红的土狗!别干了,以后我包装你!白月光本该很有骨气地拒绝。可是狄思科却痛快应承,给钱就行。之后,他在女主身边呆了一个暑假,开学就溜了。毕业前去部里实习时,狄思科被领导请去家里给孩子补习外语。刚进门却发现,女主正好整以暇地窝在沙发里。你叫迪斯科呀?嗯。狄思科忐忑点头。那你先给我扭一段儿吧~本文又名没发过白金唱片的翻译官不是好企业家粉红大亨与她的大知识分籽儿白切黑语言天才+VS+人美路子野北京大妞...
巴蜀撇脱潇洒攻×耳背道士受1V1架空历史勿考究寒灵子有耳背,与他说话有沟通障碍。殊不知是他李亦行说话,带有严重的口音,出门在外自带家乡话。所以这两人相处,难免会有不愉快。遇到你,我真的是霉,倒了血霉,倒了你妈蜂窝煤。不听不听,王八念经。可好的时候,又非好。那个要是敢动我心尖尖儿上的人,劳资一杆杆夺死他。所以,你说遭不遭得住。...
欧阳业穿到了热门漫画再临末世里,成为了和主线毫无关联的路人甲。本该死在开场,可意外被男主救了。差点死掉的欧阳业不想死,死好可怕。好在只要苟到最后,原文男主柳复生会结束末日,他得想办法坐享其成。比如一直跟在男主背后扫荡过的安全区苟命?只是跟着跟着这个人好像是亲朋好友无一存活备受打击,封闭情感的亡灵剑仙?那个人该不会是天生恶骨,病态扭曲诅咒万物的因果诗圣?这个孩子难道是因为孤独饥饿,未来创造死亡食谱的万毒厨神为什么男主走了,这些本该成为男主队友的人还在这??不带走真的没问题吗?男主在前面开路,欧阳业苟着一群队友在背后偷偷跟着。队友不知道为什么和你在一起特别安心,果然情绪稳定很重要。欧阳业面无表情因为路人没得感情。队友你选择的地方,都很安全。欧阳业因为有世界第一强者扫荡过。队友说起来你的能力是什么,为什么我们从来没见过?欧阳业沉默。偷偷摸到无人之处,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粉萌萌的app恋爱游戏。他的能力,是恋爱手游app。作用是恋爱提升好感度后,得到附加技能。他现实接触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手机里的恋爱对象。他真的没胆子告诉他们本人,自己为了苟命在手机里和他们谈恋爱。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柳复生重生后,抛弃前世可靠的队友,不让他们再跟随自己面对更悲惨的未来。一人背负,独自战胜末世。他也知道,在身后跟着一个人,捡走他抛弃的人。躺在血泊之中,只剩最后一口气的柳复生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我有一张复活卡,可以复活一次命定爱人,我给你用了,如果有什么副作用,你千万别怪我。柳复生闭上眼睛。好。...
双男强制爱囚禁逃跑文学失忆变傻故事从陆晨被厉砚囚禁的第三年开始。会有一些前情回顾。被强制爱三年之後,陆晨的记忆回到了他还没有认识厉砚的十九岁。三年前,厉砚想和陆晨在一起,陆晨不想和厉砚在一起,厉砚非要和陆晨在一起。陆晨跑,厉砚追,陆晨再跑,厉砚再追。跑,追。陆晨心死,然後求死,没死成。还因为发烧,不积极治疗,把自己烧傻了,厉砚後悔,随後陆晨渐渐恢复记忆新手写书,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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