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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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染血的黄金(第3页)

“赶紧撤!我们不能折在这!”

胡茬男能当boSS是有决断力的,他立刻冲下山,向着藏金条的帐篷冲去,旁边的鲍尔和兔子则拎着枪紧随其后。

很快,三个人便回到了帐篷里。

只是冲进帐篷里的三个人立刻分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识举动。

胡茬男和鲍尔根本没有去管黄金,他们直接冲到挂放行李的地方,抓起一些衣物和物资就往包里塞。

而兔子则是将床底的黄金给掀了出来。

“boSS?你们不带黄金了?”

看到二人就要走出帐篷,兔子很诧异二人一点都不关心黄金的举动。

“兔子,带着一千三百多盎司的黄金我们跑不了!!不要贪心!”

胡茬男只从满地的黄金里随手捡了几条黄鱼,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鲍尔有学有样的随手捡了几根便直接冲出了帐篷。

而兔子听到boSS的话似乎有些犹豫,但看看地上满地的黄金……

最终,他找来背包,将满地的黄金快速的塞进了包里。

看来……兔子他还是没能顶住黄金的诱惑,选择了黄金。

数分钟后,兔子背着装满黄金的背包也冲出了帐篷,而他一出来,便被直升机上的人给发现,随即,直升机上的喇叭响起了警告声:

“我们是达宁小镇的警察,你现处在私人黄金专属权的地方,按照法律,我们有权命令你放下装备和武器原地不动!警告,放下装备和武器!法克!!”

原来,兔子一见是警察,二话不说举起手中的m4就冲着直升机开火!

驾驶员一见赶紧一压操作杆躲避。

片刻之后……

一阵激烈的枪战突突声过后。

兔子噗通一声,嘴角喷吐着鲜血的倒在了自己装满黄金的背包上,被流弹划破的背包向外涌落着一条条金黄色的黄金。

兔子浓红的鲜血,正顺着他身体的创口不断的向下流落着,流经一条条诱人的金色之物,让它们的诱人的颜色中,染上一抹浓稠的红色……

而在兔子最后的视线里,远处,一个女人正快步跑向矿洞口,随即便闭上了眼睛。

第一卷:染血的黄金(完)

写在第一卷后面的话:

因为字数超过作者有话说的限制了,所以放在这吧。这两天盯了一下书评和段评,集中在这里说一下。

每个人的兴趣爱好不同,审美点和欣赏点也不同,每个作者的喜好点和写作的桥段设置与思路也不同,如果想看那种天天装逼,摸着鼻子扮猪吃老虎,然后靠着系统装逼打脸的就绕行吧,本书不是那种吃个饭就要靠系统换一个厨师神级水平装逼,路上碰到个弹钢琴的又换一个钢琴八级的那种天天装逼文,遇到个妹纸他爹重病就换一个神医系统来让对方卖身救父。。。本书不是那种作品。

作品就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不要用既定套路来限定作者的思路和思维,好像淘金文就一定要围绕着主角如何淘金如何装逼打脸才是淘金,用隔壁作品评论中一位读者的说法:

就是个淘金机器,赚那么多钱,有自己的生活吗?!

天下所有人都要哄着主角,当巨婴一样宠着主角……

如果这样的话那天下的作品就别写了,全部照着一个作品去抄模版就行,这和当年的样板戏有区别吗。

一沐写不出那种作品!

本书就是一个小人物,在残酷的西方弱肉强食的森林体系内如何一点点壮大自己的过程。

至于一些读者说的虐主文……我只想说,你是有多脆弱啊,合着一点委屈都不能受,路上被小石头磕一下要不要用原子弹炸成原子粉呢……

第一卷染血的黄金确实更侧重主角体内奇怪能力的说明以及逐渐展开整个脉络,以及侧重于西方商业世界中残酷的竞争手段,给整篇作品定下血腥黄金的基调。

这一点很重要,主角就一黄皮肤的外国人,没人脉没根基,贸然在西方白皮世界成为挖金大佬……说实话身后不中八枪被警察判定是自杀鬼都不信。

怀璧其罪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第一卷同时逐渐铺开整个淘金体系的特点,第30章其实就已经说明了,主角走的是自己组建队伍形成的淘金队,而就是不想和现有其它大作那样单打独斗淘金走雷同的思维路线。

第二卷才是主角开始淘金的正路线,不过事先提醒一下,淘金的过程依旧不会太细致,之前就已经说明了,主角的能力是找找黄金,同时要去处理竞争对手的各种威胁和打压,有这个能力不去利用起来找大量的黄金,还要和最普通的淘金小工一样苦哈哈的埋头捞取那一克两克的黄金……

有这样牛逼的能力还干这样的活,我只能说脑子不是被门板夹了就是蠢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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