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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迷蒙着的路轻轻靠上背阴的大石头,靠得近了,看到那双藏在红色圆墨镜后的眼睛半闭着,疑惑地望着我,又望望我身后,咬着舌头吐字不清道:“奈奈……贝壳……”贝壳?系统的药许是水土不服了,路吃了它居然说起中文来了!不过只听到一声模糊的贝壳,再没有下文。会不会是bug?游戏策划里有兔国人?“好好,你想要贝壳是吧?我给你捡一大堆,串成串挂在屋子里,以后看见它们就想到我,记我一辈子怎么样?”我随口哄着他,等他安静下来,把身上的小风衣脱下给他披上。我们停留的地方离东西区的交界很近,人迹罕至。我把路安顿好,直起身四面一扫,一个人也没有看见。时间不等人,不敢多耽搁,向着东区的山林奔去。猎场是很大的,若是没头苍蝇地找,怕是下个月也找不见人。该氪金的时候不能小气,我在系统那里买了一个实时标记目标人物的小地图,定位到那个什么什么沙姆。这种人的名字我没耐心记。有了地图还是要慢慢找,但我在山间行走的经验已然十分丰富,根本难不住我。过了东西区的过渡地域逐渐看到零星的人,都是些衣着高雅,端坐高头大马之上的贵族,甚至还有些漂亮的贵族小姐,一身精致衣衫,妥帖打扮,由仆人牵着马在玩。难怪猎场要分区,东区的雅与西区的野确实有些格格不入,或者说——不打起来就是天大地大的好事了。离地图上的标记愈来愈近,我停下往身后凝神看了看。不知是错觉还是怎样,从东西交界那里就好像有人跟着,几次回头看又什么都没有。“难道是太紧张了?”正是关键时候,不能马虎大意。为以防万一,我在原地扔了一个烟雾弹,趁着浓雾飞速七拐八拐地绕路跑。觉得就算真有人跟着也该甩开了,我擦擦手心的汗,稳住心跳,将痛觉感知调低。越是靠近目标,脑子里有关他的记忆就越清晰。这应该是游戏的影响,但我并不排斥,这样可以让我更深入地贴近那个真正的奈奈生。越是深入,记忆就越清晰。她太可怜了。十四岁的时候被卖给有着变态收藏癖好的布兰登公爵,他把她当做最完美的情人收藏,生活在玻璃柜中,用药水洗去身上所有疤痕,不许她身上有任何瑕疵,不许她哭不许她笑,只准做他喜欢的表情。她好像一个美丽的布娃娃,被提着线安排好一眼看到头的生命。外表光鲜亮丽、精致璀璨,而内里早就千疮百孔。到她死之前那六年,她去过最远的地方竟只是布兰登公爵的海边别墅。她脖子脚腕带着锁链,在别墅巨大的玻璃落地窗前看海。那时候窗户外高悬着星辉闪烁的银河,银河烧出一道无限璀璨绚烂的光。在那道光下,她看到海岸边影影绰绰的阴影里停着一艘海贼船。船上旌旗飘扬,她一颗心跟着旗子颤动,等回过神已经打开了窗户,眼神落在海贼旗上挪不开,好像世间万物的脉搏都在和着旗子舞动的频率振颤。只一眼,她就爱上了那面海贼旗。爱上了,那面旗子所代表的自由的意义。入了神的她没有注意到窗外的树上盘着一条毒蛇向她吐芯,等发现的时候毒蛇已经弓起身子,随时准备扑上来。她怔怔地看着毒蛇,等待死亡降临,心里并没有恐惧,只有即将解脱的释然。突然一声枪响,毒蛇从树上掉下来。她往枪响的地方看去——那艘停靠的海贼船上,一个咬着烟的黑发男人刚刚收回手上的枪,没有再往这边多看一眼,好像只是举手之劳。明月当空,浩瀚的大海仿若一片茫茫的雪原,天上的银河一动不动,地上的雪原波澜壮阔。那艘海贼船和那个轻描淡写救了她的人就在那个月夜烙印在她心口。奈奈生在这个月夜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她想,既然自己连死都不怕,还有什么好怕的呢?被玻璃柜钉住的粘稠岁月里,他们正是那片海上不断呼唤她的光,从遥远的地方不断飞掠至她眼中,而在其后波浪滔天的海上叫她有投身风雨也不再回头的勇气。这份勇气把她带去那片大海,吞没前生,赐予今世。我想,也许“奈奈生”的眼睛也正和我一起见证着这一切。我即是她,她即是我。我们是同一个人,也喜欢着同一个人。布兰登公爵是个很怕死又爱讲排场的人。只是来打猎,他就要带上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护卫围着他护卫安全,另有仆从若干,待他打猎累了,便要搭凉棚、摆躺椅小桌、放水果小食,热了要打扇,冷了要加衣,好像瓷娃娃一般。但他今年实际已有四十多岁了,不过保养得好,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后面,打着发蜡,黑色绸缎精细裁剪的衣服在太阳下反射着精巧花纹的光。那张脸尚算能看,却有一股极阴郁的气质,阳光也冲不散。眼睛细长,眼尾上挑,看人的时候如一根钉子似地扎过去。一定要比喻的话,这个人好像≈lt;ahref=https:海棠书屋tags_nanjiangshihtltart=_bnk≈gt;僵尸和吸血鬼的结合体。我的身体在本能地怕他,目光捕捉到他的时候,手会控制不住地抖,枪都握不稳。深呼吸平复心情,我藏在离布兰登休息地几十米远的大树后悄悄等待时机。之所以选择用枪而不是果实能力,是因为我的果实能力除非配合上霸气,否则没有直接杀伤效果。用金头神箭,让人自杀也行不通,这种直接威胁到对方生命的命令会使对方清醒,进而摆脱部分束缚。所以还是直接用枪效果最直接。为了安放一只困着白虎的笼子,仆从把周围的树砍了好多,倒方便了我瞄准。我举起枪,强逼自己冷静下来,抛掉杂念,稳稳地举起枪。从瞄准镜看去,风动山林,艳阳高照。乌鸦栖于树梢,林木深深。手指搭在扳机上一点一点用力,我的耳朵嗡嗡地响起来,世界化作一片海,声音和画面淹没水中,全身的感觉都麻痹了,只有手中的枪是唯一所系的真实。“砰——”枪响穿透重重林叶,比风还快地冲上天空,海水退去,耳朵再度接收啾啾鸟鸣,一只飞舞的蝴蝶在丛丛野花中穿来穿去。我吐出一口气,右手按在侧腹,热热的血流顺着干净的衣滴落,蝴蝶和野花,都变成大红色了,好像一朵朵盛放的野玫瑰。竟然还有狙击手在这里,这个布兰登公爵真是比我想的还要贪生怕死。已经那么多护卫了,居然还不忘在暗处安排一个狙击手保护自己。刚才那一枪被我及时避开了要害,只是流了点血,并无大碍。动作飞快地换了几个遮挡的地方,子弹顺着我跑过的地方打。我停在一颗巨石后悄悄探头看,布兰登已经被护卫们团团围住,护得滴水不漏。更麻烦的是那个不知道在哪里藏着的狙击手。因距离远,我那点见闻色范围根本找不到。闭上眼,在脑子里复原刚才的情况——我是从哪棵树跑到了哪棵树,又从哪棵树跑到了巨石后,而那些子弹都是从哪里,又是沿着怎样的轨迹打来的?凡是事物存在,必有其痕迹。狙击手藏得再好也有破绽,子弹的轨迹是永远不会说谎的。只要结合这几次射击的轨迹一定可以定出他的位置。是西南方。确定了大概的方位,我探出一双眼观察,参天大树下是比人还高的灌木,满目的绿荫,肉眼根本看不到人影。这样不行,时间拖得越久对我越不利,得让狙击手再露一个破绽才行。我用武装色缠上全身——这样特别费体力,我平时从没这样试过,也不确定自己能撑多久——再把枪收起来,化出爱神弓箭。左右确认了下环境,我跳出去,故意放慢了些动作。狙击手果然连射了三发子弹,我不躲不避,用武装色硬扛,趁他没来得及换位置,搭上武装色缠绕的铅头神箭射出去——成功了!用武装色缠绕的铅头神箭除了原本的果实能力作用,本身也有杀伤力,那个狙击手估计一时半会儿都不能动了。刚才附近还有几个别的猎手,这会儿都已跑得没影。就连布兰登也被护卫们护着逃走了。看他那个怕死的样子,倒在我意料之中。在实时地图上确认了方向,本想立刻去追,但刚才和狙击手战斗时动作太大扯到了侧腹的伤口,不得不先处理一下。随身的口袋里装了纱布和药,我胡乱抹了点药膏,拿纱布在腰腹乱七八糟地缠了两圈,手还没放下,眼前却落下一双脚。我抬头一看,愣住——“你怎么会在这里?”日影斑驳中,贝克曼背光站着,好像是一路跑来的,呼吸比起平时略微重了些。高大的身影被光尘勾勒,好像嵌在碧绿林叶上的一张画,只有那双眼睛,莽撞地挣脱画布浮上来,紧紧盯着我,像怕我跑了似的。他扯过我尚未缠完的纱布,大有要替我重新包扎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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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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