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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野在做饭上是有点天赋的,小时候一直跟着他爸在饭馆后厨混,十几岁就开始掌勺,后来毕业去当兵还干过几年炊事班,等他退伍回来,手艺已经超过他爸了。
不过他手上还有一个小草场,是前年刚买的,现在养了百十只羊,饭馆的羊肉就是从那来的。
养羊是个麻烦事,虽然招了工人,但他也不能撒手不管,所以大部分时间都在那边,只有店里忙不过来他才会回家帮忙,这两天他一直在家,连他妈妈都好奇了。
“儿子,这两天这么闲吗?”
盛野系着围裙,手上还拎着锅铲,“嗯,草场有人看着。”
荆晓看了一眼楼上,又凑过去问:“你怎么和小林一起回来的?他还拎那么多东西,看着跟来提亲似的。”
盛野下意识看了一眼二楼,“妈,你别乱说话,那是人家的谢礼,谢奶奶前天请他们吃饭的。”
荆晓白了他一眼,“我又不是外面嚼舌根的,就是开个玩笑而已。”
说完看了一眼柜台,刚刚他们拎进来的东西都快把柜台下面堆满了,看着比那顿饭不知道贵多少,看盛野在做鱼,荆晓又去冰箱拎了几根排骨和一斤牛肉,说,“多炒几个菜,我听你奶奶说小林小时候住这儿,后来就去城里了,你多做点咱们的本地菜给他尝尝。”
盛野应了一声,“知道了,妈,厨房热,你身体不好别待这儿。”
“知道了知道了,你怎么也这么啰嗦,跟你爸似的。”
荆晓回忆了一下,那天他们来店里,她看林向榆不太爱说话的样子,要是她上去估计小林会尴尬,于是招呼店里的小工给林向榆送了一壶茶和两瓶饮料。
盛野啧了一声,他也是糊涂了,放林向榆一个人在上面坐着,连茶都没给人倒,还好他妈想起来了。
看锅里的菜还要一会儿,盛野锅铲一扔,去旁边的锅里舀了两碗红枣银耳汤,又端了一碟子煮花生和卤鸡腿,大步去了楼上。
二楼,林向榆刚端起茶杯,盛野就推门进来了。
“抱歉,没想起来先给你送点吃的,这个是刚煮的花生,店里的客人都挺喜欢的,你试试,还有鸡腿和银耳汤,你先吃着,菜马上就好了。”
林向榆眼角微微一弯,笑着摇摇头,“没关系,我还不饿,你不用着急。”
盛野嗯了一声,转身把门关上,一步下了三个台阶,眨眼就进了后厨,锅里还有鱼,他是真的担心糊锅了。
他走后,林向榆突然自顾自笑了一下,盛野人高马大的,还剃了个寸头,看着就像军旅剧里的那种硬汉,没想到穿粉色带碎花的围裙居然也挺和谐。
林向榆笑了两声,又觉得这样不太礼貌,重新端起茶喝了两口把笑意给压下去,然后才摸出手机给他伯母打了个电话,说他今早不回去吃饭了。
电话挂断,林向榆就把手机放下了,他以前是手机不离手的,回家这两天倒慢慢习惯了不看手机,甚至觉得看桌上的纹路都比手机有意思。
看着看着,他的手就伸到了装花生的碟子上,他以前不爱吃花生,这还是第一次注意到花生也是有香味的,他剥了一颗放嘴里,味道确实不错,就是剥皮有些麻烦,他吃了两颗就放下了。
很快,盛野就端着菜上来了,第一个菜是脆皮鱼,香味特别霸道,林向榆才听到盛野的脚步声,下一秒就闻到了鱼香味。
和鱼一起上来的还有薄荷炸排骨,金黄焦脆的排骨浸透了薄荷的清香,林向榆在外面就没见过这道菜,乍一见,他甚至有些馋。
“还有几个菜没做好,你先吃着,我很快就来。”
林向榆看他转身就要走,急忙开口:“我真的吃不了那么多,两个菜足够了,你坐下一起吃吧。”
盛野犹豫了一瞬,还是摇头,“有两个在锅里了,我把那两个端上来,你吃不完也没事,我可以吃。”
林向榆只好点头。
等菜上桌,林向榆就发现盛野在骗人,酸笋牛肉这种菜是要大火炒的,锅边根本离不了人,刚才怎么可能在锅里。
但盛野的神情太过坦然,林向榆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
林向榆吃饭是慢条斯理的类型,盛野和他就是两个极端,他刚吃半碗,盛野已经吃完两碗了,要不是筷子还没放下,林向榆都以为他吃饱了。
和吃饭太快的人一起吃饭有个缺点,他不自觉就想加快速度,腮帮子都快鼓起来了。
盛野不是个多细心的人,但还是发现了,他给林向榆盛了碗汤,开口问:“你今天是要去做什么?镇子各个地方我都熟悉,你要去哪我可以带路。”
林向榆愣了一下,默默加快了咀嚼的速度,等嘴里的饭咽下去,他才开口,“我认识路的。”
许是看盛野没帮上忙的样子有些沮丧,林向榆迟疑了许久,还是开口道:“我是想去找个包工头,把我家的老房子翻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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