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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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1页)

看盛野一直不动,林向榆挥了挥手试图让他回神,“你不愿意收我的礼物吗?”

盛野脑子里闪过一堆乱七八糟的念头,最后,他说:“我很想收你的礼物,但如果是为了谢我就不用了,我也没有帮什么大忙,一些随手就做的小事没必要谢。”

林向榆仰着头看他,认真道:“我觉得需要,如果没有你的帮忙,很多事我就得自己解决了,你真的帮了我很多忙,如果你不想把它当成谢礼,也可以当做朋友之间的普通礼物。”

盛野本以为在听到林向榆把他当朋友时他会很高兴,毕竟他第一次见到林向榆就想和他做朋友了,但心里莫名又有一丝失落,他挠了挠头,还是上前一步接下了礼物,“谢谢,我会好好保管的。”

顺利地把礼物送出去,林向榆整个人都松懈下来了,看盛野的头发还滴着水,他问:“你没吹头发吗?小心等会儿头疼,我有吹风机,你要用吗?”

林向榆记得第一次见盛野的时候他还是寸头,这才大半个月居然就长长了,不知道是不是发质太硬,头发支棱着怎么看怎么像刺猬。

盛野随手抓了下头,水珠直接顺着胸口落下去了他也没在意,“不用,我等会回去擦擦就行,那你早点睡,我回去了。”

林向榆点点头,“好,晚安。”

盛野攥着礼物回到房间,小心翼翼地拆开了外盒,看到内盒上的腕表图案他愣了一下,虽然他自己没买过,但这个看着就不便宜,他要是收了那不是占林向榆便宜嘛。

收到礼物的开心他已经得到了,礼物本身反而没那么重要。

他打开微信,看到有林向榆的信息,点进去居然还有一条转账,这种占便宜的感觉达到了巅峰,他立马就退回去了。

再一看林向榆说是为了感谢他这两天照顾自己,盛野差点气笑了,早知道他干护工这么赚,他退役后回家干嘛,就应该去找几个冤大头给人家当护工啊。

他深吸一口气,开始打字: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字还没打完,林向榆的信息就弹过来了,【钱不收,礼物就不能拒绝了哦~除非你不把我当朋友。】

盛野:“……”

当晚,活了那么多年的盛野,第一次失眠了。

辗转反侧到半夜,盛野噌地一下从床上坐起来,拿过床头柜上的盒子,拆开,把腕表戴到了左手。

在林向榆办入住的时候,他看过林向榆的身份证,他生日就在十一月份,到时候可以回送两个礼物。

过了大概一个星期,林向榆终于可以正常走路了,一向爱睡懒觉的林向榆,第一次比盛野起的还要早,一大早就在院子里遛弯,吃完早饭又和盛野一起去了老房子。

一个多星期没来,老房子已经大变样了,屋顶焕然一新,林向榆住进来的时间又往前推进了。

周茂不愧是附近最有名的包工头,什么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再加上盛野帮忙盯着,林向榆溜达了一圈,完全没有什么是需要他做的。

看盛野他们干得热火朝天的,林向榆也没过去打扰,自己离开了。

从回家第二天他就惦记买个电动车,结果一直耽搁到现在,刚好今天一起买了。

镇子上卖摩托车的地方没几个,林向榆挑了个最近的,买了一辆纯白的小电驴,和他大半个月没开过的车一个颜色。

一切都很顺利,唯一不在预料内的就是电动车上牌需要时间,他没法儿今天就骑走。

但因为他没砍价,老板非常爽快地说:“你把身份证放我这儿,我明天一早就去给你办,争取明晚把车给你送过去,你是住在镇上吗?不是的话可能得后天。”

太好了,不用自己去,林向榆立马掏出证件递过去,笑着说:“那麻烦老板了,我就住在盛家民宿,到时候您直接骑过来就好。”

“得嘞,你给我留个电话,到时候我联系你。”

原计划骑车逛镇子,现在只能靠双腿了,林向榆在奶茶店买了杯茉莉茶,开始漫无目的地溜达。

镇子不大,但因为距离省会城市很近,又有一片老房子开发成了半个旅游地,所以镇上的店铺不少,连很多不起眼的小巷子里都有,除了景点必备的各种手串银饰奶茶店,更多的还是本地人开的小店。

像之前买桌子的那条街,就有不少卖小木雕的店,林向榆现在正在逛的是一条小吃街,摆摊的大多是中老年,也没什么花样,就是凉粉米线舂鸡脚,荞饼凉虾炸洋芋,还有烧饵块烧洋芋烤豆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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