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9章 孑然一身的孤狼(第1页)

宝石城,这座如今被黑云笼罩、被枯骸占领的城市,曾经是繁华与奢靡的代名词。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座城市的前身不过是一个贫穷到不能再贫穷的小村落,与宝石搭不上半点关系。

那是一个被遗忘的角落,几户人家勉强维持生计,连村子的名字都无人记得。

可不知何时,这里开始流传有关石之勇者的传说。

神兽与人类将他传唱为剿灭天庭的英雄,又将他喜爱宝石的特点作为宣传点。传说中的勇者出生在这个小村庄,在天庭与大地的战争中,他站在了弱者一方,最终以一己之力击退了天庭的军队。

商机,总是被敏锐的人先一步现。

无数经商的商贩与政府官员看中了这个传说的价值,开始着力于建设所谓"勇者之乡"的城市。

这里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没有特产,没有肥沃的田地,甚至在他们来之前连人都不剩几个。

然而,金钱与权力的力量是惊人的。

短短几十年间,这里竟然成为了着名的集旅游、打卡、奢侈品于一体的明星城市。

他们将一个人类的巨大雕像矗立在城市的中央,剑指天空,象征着勇者对抗天庭的决心。

每天都有无数游客前来朝圣,却无一人质疑其真实性。

石之勇者的故事家喻户晓,他的名字响彻大地,成为了无数孩子心中的英雄。

可……真的是这样吗?

“勇者,根本不存在。”这是刻刀的回答。

至此,一只离群的孤狼与另一位离群少女的故事就此拉开帷幕。

……

随着宝石城看守所的铁门缓缓打开,一只狼狈不堪的白狼默默走中出。

他没有回头看一眼那个关了他三个月的地方,只是低着头,沿着街道慢慢走远。

他没有名字、没有家、没有目的。

在这座繁华城市的街头,他只是众多流浪者中的一个,与这座闪耀着金钱与奢华光芒的城市格格不入。

他的眼神无比麻木,如同一具行尸走肉。

那些豪华的商店、高档的餐厅、衣着光鲜的行人,对他来说都如同另一个世界的风景。

而他就只是一只没有存在感的影子,等待他的只有被这座光鲜亮丽的英雄之城所吞噬的结局。

……

随着太阳逐渐落山,白狼的肚子出了抗议的声音,提醒他已经一天没有进食。

他尝试着在几家餐馆后门询问是否有打零工的机会,但得到的只是冷漠的拒绝和嫌恶的眼神。

“滚开,我们不雇佣你这种流浪汉。”

“看看你的样子,脏兮兮的,谁敢让你进厨房?”

“抱歉,我们已经有足够的员工了。”

一次次的拒绝没有让白狼的内心产生一丝波澜。

他明白,在这个城市里,像他这样的精怪是不受欢迎的,或者说,他本就不应出现在这里。

尤其是在他刚从看守所出来的情况下,更是没有人愿意给他一个机会。

当夜幕降临,城市亮起了璀璨的灯光,为这座城市带来第二个白日。

白狼来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在垃圾箱旁翻找着可能的食物残渣。

他的运气很不错,找到了半个霉的面包和一些已经变质的肉。

对于饥肠辘辘的他来说,这已经是不错的晚餐了。

白狼坐在墙边,慢慢啃着那块霉的面包。

‘或许,我这样的兽就不应该存在……’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不是第一次了。

在看守所的日子里,这个想法曾无数次占据他的思绪。

如果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就不会经历这些痛苦和屈辱。

就在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胡思乱想。

只见一只小白狼从巷口跑来,她的衣着光鲜但看上去略微有些狼狈,显然是在逃避什么。

看到坐在墙边的白狼,小白狼眼前一亮,快跑到他面前。

“叔叔,请帮帮我!”她急切地说,“有坏人在追我,请您帮我骗一下他们,别让那群狼找到我!”

不等白狼回应,小白狼已经迅钻进了他身旁的一个废弃纸箱下没了动静。

还不等白狼理清楚刚刚生了什么,几只身着黑西装的狼已经出现在巷口,他们四处张望,显然是在寻找那只小白狼。

“嘿,你!”其中一只狼注意到了坐在墙边的白狼,走上前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你看见一只小白狼经过这里吗?大约这么高,穿着蓝白色的衣服。”

白狼抬起头,木讷地看着这几只西装狼,似乎在斟酌些什么。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