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章(第1页)

楚瑾先是带着她乘坐马车出了皇宫,来到了一处大院子前。这是太子府,是他以前当太子的时候住的。进去之后,有人迎了上来,将人带到了内院。之后有人拿来了一个大盒子,打开一看,里面是几身粗衣麻布,看起来很干净,但是视觉效果上,看着很穷苦的感觉。“皇上这意思是……”知画心下了然,但面上却装作不知。楚瑾把衣服打开,看了一眼,非常满意,“既然出了皇宫,那便叫我相公就好。你我乔装打扮一番,再去见你家人,我很想知道,他们会是个什么反应。”“也不知道他们还记不记得我。”她倒也没有什么意见,只是嘀嘀咕咕的,看起来有几分心酸。“夫人,请跟奴婢过来。”有婢女上前,引导着她往里屋走去。这些粗布麻衣只是用来穿在外面的,里面穿的还是丝绸制的里衣,所以也就是外面灰扑扑的。婢女将她头上的珠钗头饰全都卸了下来,整理好的发型也拆了,将头发团成一团后用一根发带固定着,非常的朴素。随后又拿出脂粉,在她脸上扑腾了几下。没一会儿,铜镜里就出现了一个脸色不太好,看着还有点臃肿的憔悴妇人。臃肿倒不是因为怀孕,是为了掩盖里面的丝绸而多套了件麻衣,所以显得臃肿些。这副模样,半点看不出之前养尊处优的样子。就连手都给照顾到了,不知道是涂了什么东西,手背立马就看起来像是四五十的样子。“你的手也太巧了吧,我都差点以为自己就长这个样子了呢。”知画拿着铜镜,照来照去的,完全看不出半点破绽。婢女腼腆的笑了笑,说:“夫人天生丽质,奴婢想将您的脸画丑,还费了好大一番精力。”“你说话真好听,我喜欢。青竹,赏!”青竹闻言,从兜里掏出一片金叶子递了过去。“多谢夫人。”婢女很是平静的接过金叶子,看起来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换了一身衣服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有点变化了。影响丑化并且苍老了不少,不过因为心态好,所以看着并没有被岁月摧残的感觉。出了门之后,就看到了院子里同样穿着粗布麻衣的楚瑾。对方背对着站着,背影看着很高大的样子,就是这身衣服非常不匹配那霸王之气。“相公!”知画非常适应的将这两个字吐了出来,随后走到他面前一看,差点没认出来。肤色黑了好多,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大的胎记。那张脸虽然帅气,但是也经不住这么造啊。“呃……我,那个,其实我觉得咱们也没必要这么……嗯,这样吧?”她一时间有点卡壳,想让那群家人翻脸,没必要用这么大的手笔吧。楚瑾摸了摸自己的脸,他看不到自己长什么样,所以也就无所谓的放下手,眼里升起一抹期待。“我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先前常听你念叨什么真假千金,什么当母亲的看不起自己流落在外,穷困潦倒的亲生女儿。你那时说,话本子里写的很离谱,今日便能应证一二了。”这也是他这辈子头一回儿做这么离谱的事情,为的是算计一个女人,让她全心全意向着自己。虽然有点卑鄙,还有点不要脸的感觉,但是确实挺好玩的。现在,他非常期待那家人见到他们时的场景了。“相公你把我家人想的也太坏了吧,但是这个样子,我都不知道他们能不能认出来了。”知画嘟着嘴,看起来有几分不满。楚瑾揉揉她的头,“那你就对他们多点信任好了,明福查到了他们的位置在哪,现在就过去吧。”十年无子帝王(52)知画的家其实就在京城附近的村子里,离得京城不远,但是贫富差距也很大。但是能在京城附近住下的,也不会过得太差。一路上可以看到很多穿衣得体的普通老百姓,基本上是看不见乞丐的。也不会从那些老百姓身上,看到有补丁的衣服。相对于其他地方,京城附近的老百姓其实还比较富裕的。只是……知画放下车帘,神色有些复杂,“我记得,我的家不在京城附近的。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庄子,那时候弟弟经常吵着要来京城玩。”楚瑾从一旁抽出一个软枕,他专门吩咐制衣局的宫人制作的,为的就是让她出门在外的时候,能够舒服点。将软枕放在她身后,听着她疑惑的问题,忍不住叹了口气。“明福说,你进宫的第二月,他们就从那个庄子里搬了出来,定居在了京城附近的村子里。如今他们开了个豆腐坊,经营的还行,也算是衣食无忧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