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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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7章(第1页)

“天色不早了,我先回去了。”背着这么多东西,虽然太阳下山了,但是也挺热的。“好,我也该回家了。”三人分道扬镳。回到家之后,林锦玉赶紧把柴火放进厨房,整理一番后这才回到堂屋。堂屋里有一盆山泉水,清凉清凉的,用毛巾一浸,拧干水分,在往脸上一盖,感觉浑身的毛孔都舒张了。毛巾的材质不怎么好,摸着有点糙,而且颜色也是偏灰色的。再被她用来擦身上的汗,三两下,个毛巾就变得黑了。那清澈的山泉水,也变得脏污起来。受不了。林锦玉有点生无可恋,这生活质量实在是太差了,她就算是当宫女,也没有这么差劲过啊。端起盆,直接倒进了后院的菜田里,等过段时间她再拾掇拾掇,一直这样下去,到了冬天别想吃菜。地窖这种东西也可以整起来,到时候用来囤货。她没有空间,如果想囤什么粮食,最好是放在地窖里。以后富裕起来之后,少不得要买很多东西。但是村里人多眼杂,难保会吸引来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所以地窖不仅仅是用来储存粮食的,也是为了防止被有心之人发现家里的情况。“这……这是什么?”陆明非的惊呼声响起。林锦玉赶忙走到厨房,就看到他花容失色的站在背篓前。低头一看,是那只死了有一段时间的野鸡了。“今天晚上吃这只野鸡,你是想喝鸡汤,还是直接吃炒的?”陆明非:“……鸡汤吧。”小娇夫美艳动人(14)得益于好几辈子的经验,林锦玉杀起鸡来的时候,格外的顺手,手起刀落,鸡头斩落,因为早就死了,所以也没有必要放血。用烧开的水烫鸡毛,烫的差不多了之后,就捞出来开始拔鸡毛。野鸡的毛颜色很亮眼,比家鸡多了很多种颜色。而在古时候,很多人会误以为是凤凰。也就是为什么会有人拿鸡和凤凰来对比较了,因为确实是有点相似。拔下来的羽毛可以不用丢,倒不是用来做什么枕头,而是用那些比较长的羽毛,制作成毽子。拿到镇上卖,应该是可以卖给那些富家公子的。陆明非在一旁看着,想上前帮忙,但是又不敢。他没有做过这种活,所以看起来一切都很新颖。野鸡被扒的一干二净,内脏也掏了出来,处理干干净净,鸡肉看起来很紧实,没有那么肥。因为调味料并不多,家里的菜也不是很全,所以林锦玉直接就是往砂锅里放了葱姜而已。保留最原始的味道,加入山泉水后更加的鲜甜。以后要是挣了钱,她倒是想往里面加点党参进去,也能补补身子什么的。小炉子上煨着鸡汤,大锅灶上也冒着热气。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所以饭菜肯定是要做的。陆明非一边烧柴,一边在心里斟酌着说辞,抬眸看了一眼表情认真的林锦玉,他又忍不住低下了头。心脏跳的有点快,也不是害羞,纯粹就是紧张。他也知道,自己在这个家并没有多少话语权,毕竟是买来的。只是人家乐意宠着他,所以才没让他干那些脏活累活。可是时间久了之后呢?难保会心生不满的。就像是娘亲,娶了后爹之后,也慢慢开始嫌弃他了。同样的道理,他不能在同样的事情上面重蹈覆辙。他忍不住捏紧了拳头,在心里给自己打气,随后坚定的抬眸,鼓起勇气说道:“林,林锦玉,我以后可以跟着学做饭吗?我也可以帮忙的!”说完后,他心情忐忑的等着她的回答。即使知道答案是什么,但还是忍不住期待了一下。“想学就学呗,这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东西,学会了,以后我不在家,你也能自己做点饭吃了。”林锦玉心里没有别的想法,毕竟家里穷,她也不能整天只守着他一个人。陆明非心里有点小小的失落,或许他想听到的是那句“你不用学,我会照顾你一辈子”之类的话。可是他很快也反应过来,这样子不好,越是这样的话,他越是堕落。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学?后爹的那个儿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而他,则是什么都不会。之前想着出逃,可是也没好好想想,没钱没势的他,该如何生存?所以甜言蜜语也只是能满足一下虚荣心而已,而人真正要靠的,也只有自己。正如她所说的,若是以后不在家呢?那他要等着她回来给自己做饭吗?“我会努力学的,以后你就不用那么辛苦了。”虽然并没有做什么太多的活,但是很明显,加了他一个之后,活重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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