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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一出,气氛忽然就沉重起来,苏静蘅正不知道要怎么说,元渺却开口:“谁说的,没看出来的人多了去了,你娘也没看出来吧?她要是知道了肯定会被吓死。”说着,冲赵琴娘那边努努嘴。苏静蘅哑然,随即就听见赵琴娘跟旁边的人说:“啊呀,看李良月那个丫头,长那么壮实,还不爱笑,整天冷着脸,村里有什么事她都要管一手,小小年纪这副样子,我一见到她心里就发怵,这孩子心高气傲的,没人能管得了她,她怕是要在我们桃花村呆一辈子!”苏静蘅听他们议论了半天,一群人都是看出来李和煦喜欢李良月,又没敢直接开口揭穿,只听着赵琴娘说话,暗地里相互传几个眼神,努力憋住笑。她实在忍不住,转过头义正词严对李和煦说:“这样下去不行,李和煦公子,你要是喜欢得告诉她,不告诉她,却又让旁人知道,这对她是不好的。”李和煦沉吟须臾,点头说:“小时候说过一次,被她拿棍子追在屁股后面打,她喜不喜欢我我能看出来,从前不喜欢,现在不喜欢,明日大概也不喜欢,不过我有耐心,照着她喜欢的去做,没准后天就喜欢了。”苏静蘅问:“良月姑娘喜欢什么样的?”“嗯,吃苦耐劳,干活有劲,能扛猪,能下地,一顿能吃三大碗。”苏静蘅看他那细胳膊细腿,觉得他的希望不大,又见他吃饭细嚼慢咽,好一会一碗饭都吃不到,活像个生错地方的公子哥,不免叹气。如此文弱,不堪大任啊。苏静蘅问:“你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李和煦做沉思状,很认真地说:“不喜欢我这样的,还能喜欢什么样的?大约就是和我截然不同样子,她就和我完全不一样,大概她喜欢自己那样子的。”吃苦耐劳,干活有劲,能扛猪,能下地,一顿能吃三大碗,这说的不就是李良月吗?苏静蘅沉默。没想到读过书的人想东西也能这样简单。她每天跟着宁知序读书认字,可不是为了要做这样的人啊!苏静蘅说:“你还是别想了,越想越错,我看良月姑娘才不是那样的人,喜欢一个人没有标准,她只是恰好不喜欢你罢了,或许以后喜欢的人和你性子一模一样,干活没劲,不能扛猪,不能下地,一顿只能吃半碗……”嘶——苏静蘅说着,觉得这样的男人一点不好,她不喜欢。她喜欢什么样的?嗯,宁知序这样的就挺好的,能干活,会做饭,识字写字能背诗,一顿吃不了三碗但能吃两碗,不多不少,看着挺顺眼。“反正我觉得你说得不对,良月姑娘心里在想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从别人嘴里说出来的都不算数。”李和煦捂住胸口,甚是伤心。宁知序从背后拿了一个鸡腿塞进苏静蘅嘴里,道:“你别说了,再说他就要不活了。”李和煦叹息:“没事的宁公子,我明白,不过我不会放弃的,我等得起。”从他小时候掉下河被李良月捞起来的时候就喜欢她了,他知道再过十年也不会变。李和薪闻言搂着元渺的肩笑笑,这时候尤其得意。宁知序看出来他的心思,心里轻哼一声:“又来了又来了,他又要比,这有什么好比的?娶个媳妇儿就骄傲了,真是闲得慌!”一股怨气不知不觉中从心底溢出,苏静蘅全然不知,和别人说说笑笑,没一会儿,就看见代眉拿着酒杯朝这边走来。【作者有话说】一更,晚上还有一更。见代眉走近,众人收了话题,恭恭敬敬朝她颔首打招呼。前几日憔悴的女子今日稍稍为自己装扮了一下,虽然依旧没什么精神,不过嘴上抹了点胭脂,再怎么看也比平日颇具颜色。“阿眉婶婶。”照旧是李和煦先开口,其他几人跟着叫,代眉一一应过,同他们客气几句,之后被元渺拉着和他们坐在一起。苏静蘅心思微动,目光往远处瞟了瞟,看见大家伙儿各吃各的,各聊各的,女人们抱着小曲儿小音儿在玩,把孩子逗得咯咯笑,收回视线,就瞧见代眉正瞧着她。有种偷窥被抓了个正着的感觉,苏静蘅脸上一热,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举杯朝她靠了靠。代眉唇角提了提,用她那软和的声音说:“苏姑娘——”“嗯?”苏静蘅小酌一口碗里的酒。她已经半醉了,和昌老伯喝了一会,他喝两口自己喝半口,聊了会天不知不觉喝了大半碗,眼下头有点晕,所幸意识还算清醒,还能再和大家玩一会。代眉看她微醺的迷糊样,宁知序在离她最近的地方靠着桌子撑住下巴看她,忍不住轻笑道:“苏姑娘与宁公子的感情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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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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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不顺,夏阳回家继承景区便利店。深夜一晃神,突然带着烤肠摊子穿到异世界。面对长尾巴的长翅膀的两张嘴的四只眼的等等奇形怪状流着口水的客人,夏阳双手颤抖把烤肠奉上。客人,这是来自异世界的特产烤肠!冒险者间逐渐流行起一个传闻银月镇有一家只在晚上开张的小店,那里卖着来自异世界的神秘美味,只有最勇敢的冒险者,敢于闯过夜晚危险的黑雾才能抵达。某日,在行宫沉睡的银龙睁开眼,闻着空气中异样的香味,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响声。当晚银发银角满脸臭屁的小鬼华丽丽走进夏阳店内,斯文又蛮横地一口气吃掉二十多根烤肠却拒不付账。银发小鬼擦擦嘴吾乃此地领主,异乡人,今日起你便是本王的臣民。夏阳你吃坏了肚子还是没睡醒?银发小鬼莫非你想做本王的王妃?本王勉强夏阳谁要你勉强,给钱!异世界充满危险,养只龙快要破产。夏阳看看日益干瘪的钱包开荒吧!异世界!砍树,种田,盖房子,做特产,用火魔法烤肉,水魔法浇田,大个子砌墙,小个子抓虫,努力的王妃黑夜白天,在两个世界搬运穿越,致力于让食物堆满每个过冬的洞穴,让每个大胃王吃饱饭。吃饱长大的银龙领主要和王妃贴贴,重开张的王妃想要营业,白天的便利店摆上异世界的香草石头硬币小皮包,晚上的便利店能交换人类的美食与特产这是秘宝一样珍贵的便携食物方便面。您看这个,超火无敌螺蛳粉,它的臭气不但能攻击嗅觉灵敏的怪兽,杀敌于无形,吃起来还别有风味。本店还有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火腿肠,您要点什么?注①夏阳受,赫尔伯特攻,攻出场很晚(20章左右),主受②非典型异世界,世界观一通胡诌,大概是古代西幻风的动物世界(?)③白天现代,晚上异世界,会在两个世界来回穿越,整体剧情异世界比例较多④温馨治愈,缓缓慢慢的日常风⑤广义种田文,很广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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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宋怜楚天纵。前一世,宋怜为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不顾一切,最后赔上所有,含恨而终。再睁眼,她回到一切悲剧开始之前!断婚约,划清界限,把恋爱脑丢得远远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