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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苏静蘅这才高兴,看他杯子里的水没了,连忙端个水壶过来替他倒水。宁知序喝一口杯子里的热茶,对齐老说:“我担心我三叔,等我回去再看他一眼,若没什么事,便去吧。”“要多久?”“大概……”宁知序透过前门悠扬地向外看去,老道士歪歪倒倒地走来,脚步凌乱,面色红润,一看就是喝了酒,腰间葫芦往下滴水,到齐老面前作个揖,将药箱丢给宁知序的瞬间,二人闻见一阵浓烈的酒味。在这阵刺鼻的酒气里,老道士压着声音说:“要不我跟你去宁府治人,要不你把人给我带出来,不然没办法治!”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同理,郎中难治无人之病。连病人都见不到,根本没法子下手嘛!进宁府是什么很难的事吗?实在不行翻墙进去呗,别看他年纪大了,腿脚还好得很!爬个墙钻个洞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这几天刚解决了一个大问题,他兴致高昂,想趁热打铁显显自己的神医本事,从宁知序口里听说了宁正的情况,昏睡之后体征反而平稳,就差个神医帮他灸两针助他醒过来,这事舍他其谁?洛城里的那些大夫就是废物!“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内不给个准话,老道士我就要走了!游山玩水,斟酒品茗,做个逍遥自在仙,不管你们这些闲事!”“走?你不随他去京城?”齐老问老道士。老道士哼道:“去京城有什么好的?包吃包住给钱吗?”“你治好如此疑难杂症,补全医方,不去去京城受赏?”“不去不去!”老道士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说,“要是想去我早去了,那里面管得严,不让喝酒,唉,一天不喝酒我心里就一天觉得不舒坦,那事我做不了,你就说是泉庆馆的方大夫治好的,我不抢别人的功劳,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宋育在皇帝主子面前说过他的好话,那时候皇帝下令要见他,他还以为日子发达了,以后有喝不完的酒花不完的钱,结果酒没喝够,倒是被各种繁琐的规矩弄得头疼。太医署太医上值期间不许饮酒,让他进太医署简直比让他下地狱还难受,后来好不容易找到借口从宫里逃出来,弄得差点脑袋搬家,现在便是京城他都不太想靠近。天子脚下规矩就是多,越是穷乡僻壤的地方他越乐意去,越是江湖之远,酒的味道就越香越浓,他心里就越欢喜,越自在。“我跟你说。”老道士叉腰给宁知序下最后通牒,“三天,我在这等你的消息,三天之后不给回复,我就走啦!山高路远,要想再见估计要等下辈子!你想好了,有我这么一个厉害的大夫看病,对你三叔来说是件好事,谁知道后来遇见的会不会是庸医?到时候治不好可别怪我无情。”医好了宁知序的病,拿了十分丰厚的一笔报酬,下半辈子的酒钱算有了,既然如此他还留在这里做什么?顺手做个好人再帮他一把,若是不领情,那就算了,他挥挥衣袖去当个闲散神仙,再不惦记他们这些麻烦事。宁知序看他如此着急,将医箱放好,回答:“不用三天,明天你便随我去宁府,我们去给我三叔治病。”【作者有话说】偷懒的下场就是明天要写八千字……真的要完结了!大概就是明天八千字写完,后天写完结章,可能一章也可能两章,然后就结束啦!已经想感谢大家陪伴了,不过完结感言还是放到最后再写吧!阿毛在齐府吃好喝好,一段时间吃的都是上好的草料,周叔日日照看它,走之前将剩下的一些精饲料打包好放上驴车,目送三人离去。小道士留在秦宅等他们的消息,也就一两天的事,老道士大方地留了点钱给他做零花,叫他闲时将行李都收拾好,等他回来就上路继续往南行。小道士原想离开洛城就跟他分道扬镳,哪知道他真的有些能耐也确实认得些有本事的人,平日装糊涂,关键时候真能派上用场。人心重利,他有些犹豫,离了老道士不知自己有没有本事自立门户,身上没几两银子也没几两肉,下家还没找到,举着算命幡四处流浪挣不到钱没准就要饿死了,风险这样大,倒不如继续跟在老道士身边讨生活,等以后有本事了再跑路。且仔细想想,他与老道士的想法并非完全相反,人活着总要赚钱吃饭,行劫富济贫之事算替天行道。嗯,他自己就是个贫民,骗骗有钱人怎么了?又没从乞丐手里抢东西吃,这应该不算违背祖训!想来想去还是说服自己,先继续跟着老道士混日子,等哪天找到下家了再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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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本文文案第一人称,正文第三人称我们全家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我妈是前星际大盗唯一的女儿,我爸是旧世纪联政军队秘密特工,被收养的大哥拥有特殊的兽人血统,路边捡回来的姐姐实则是女巫血脉的玄学大佬而我,平平无奇的十八岁男高中生,爸妈唯一的亲生儿子,没有任何特殊血脉,从出生开始就根正苗红的普通人之所以能知道所有人的秘密,是因为我是穿书的。我原本是班上平平无奇的边缘人,同学甚至偶尔叫不出我的名字,我拒绝所有可能引起他人注意的社交活动,在学校里安分守己。由于一些原因,我得罪了学校的刺儿头,他们开始明里暗里针对我,但我从不反抗。所有人都觉得我不还手,就是胆小怕事怂人一个,我也从不解释。因为我只想努力当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直到有一次,我为了救一个被霸凌的同学出了手,期间失手用力过猛,造成多人重伤,倒地不起,我亲自送他们去了医院。那以後,总是目中无人自称校霸的刺儿头们见到我就忍不住腿软是的,作为这个特殊家族的成员之一,我也有一个小秘密我穿书前曾修行百年,修为高深,距离飞升半步之遥。简而言之,天下无敌。被我救下的同学最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有一天,他找到我,漂亮的杏眼滴溜溜转着,盯着我来了句我知道你的秘密。我立刻捂住他的嘴,把他抵到角落,躲过衆人视线,冷静套他的话你知道什麽?他是这本书的反派,虽然距离他黑化还有十年之久,但如果被他知道这个世界是一本书,那麽很多东西就会乱套。我不想参与任何麻烦,所以一定不能让他发现我你喜欢我。是穿书的嗯?他好像斩钉截铁地说了一些毫无道理的话试图低调但永远低调不起来攻原泊逐X一说属性就容易剧透所以暂时属性不明受林双徊内容标签天作之合穿越时空异能穿书轻松原泊(bo)逐林双徊(huai)一句话简介每天都在努力假装普通人立意过尽千帆,仍留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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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不顺,夏阳回家继承景区便利店。深夜一晃神,突然带着烤肠摊子穿到异世界。面对长尾巴的长翅膀的两张嘴的四只眼的等等奇形怪状流着口水的客人,夏阳双手颤抖把烤肠奉上。客人,这是来自异世界的特产烤肠!冒险者间逐渐流行起一个传闻银月镇有一家只在晚上开张的小店,那里卖着来自异世界的神秘美味,只有最勇敢的冒险者,敢于闯过夜晚危险的黑雾才能抵达。某日,在行宫沉睡的银龙睁开眼,闻着空气中异样的香味,肚子发出咕噜噜的响声。当晚银发银角满脸臭屁的小鬼华丽丽走进夏阳店内,斯文又蛮横地一口气吃掉二十多根烤肠却拒不付账。银发小鬼擦擦嘴吾乃此地领主,异乡人,今日起你便是本王的臣民。夏阳你吃坏了肚子还是没睡醒?银发小鬼莫非你想做本王的王妃?本王勉强夏阳谁要你勉强,给钱!异世界充满危险,养只龙快要破产。夏阳看看日益干瘪的钱包开荒吧!异世界!砍树,种田,盖房子,做特产,用火魔法烤肉,水魔法浇田,大个子砌墙,小个子抓虫,努力的王妃黑夜白天,在两个世界搬运穿越,致力于让食物堆满每个过冬的洞穴,让每个大胃王吃饱饭。吃饱长大的银龙领主要和王妃贴贴,重开张的王妃想要营业,白天的便利店摆上异世界的香草石头硬币小皮包,晚上的便利店能交换人类的美食与特产这是秘宝一样珍贵的便携食物方便面。您看这个,超火无敌螺蛳粉,它的臭气不但能攻击嗅觉灵敏的怪兽,杀敌于无形,吃起来还别有风味。本店还有啤酒饮料矿泉水,花生瓜子火腿肠,您要点什么?注①夏阳受,赫尔伯特攻,攻出场很晚(20章左右),主受②非典型异世界,世界观一通胡诌,大概是古代西幻风的动物世界(?)③白天现代,晚上异世界,会在两个世界来回穿越,整体剧情异世界比例较多④温馨治愈,缓缓慢慢的日常风⑤广义种田文,很广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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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宋怜楚天纵。前一世,宋怜为了青梅竹马的恋人不顾一切,最后赔上所有,含恨而终。再睁眼,她回到一切悲剧开始之前!断婚约,划清界限,把恋爱脑丢得远远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