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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许多记忆都已经褪色了,她记录过他的点点滴滴,整个青春里,少年的成长,那些细微至刻骨铭心的时刻,永远在心海徘徊。
2011年,沈芙礼十三岁,进入初二,穿着蓝白条纹相间的校服,戴着厚重的黑框眼镜,捧着书,在教学楼里,狭长的走廊,有人扔篮球,迎面砸来的时候,是少年用一只手挡住。
那颗篮球被扔到了楼下花台,而少年的背影烙印进了沈芙礼心底。
她记得,也看见,那时候应伽城挡的那一记篮球,是结结实实的砸在了他的手腕上,那片红肿得很快。
可他没皱眉,没喊一点疼,那时候他初二,个子不高,约莫一米五,扔了那颗篮球,对走廊尽头嚣张的男生没有客气,走上前去,骂了什么。
不是为她出头,只是随手一个小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心肠作祟。
从那时起,他的视线里,从来没有在意过一个,穿着校服,戴眼镜,皮肤黯淡,总是默默无闻且自卑的女孩。
而他光芒万丈,耀眼无比,从初中起就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
而沈芙礼守着那秘密,日复一日,爱意在心底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她记得他第一次获得校运动会长跑金奖,第一次化学竞赛银奖,花舞杯钢琴比赛第一名,校成绩公布栏上,永远比他高两个名次的名字。
她是第三名,永远没有资格与第一名并列的第三名。
后面,她又遇见,好多女孩给他写情书。
桀骜不驯的少年,在她作为npc的剧本里,与自己爱恋的人约会,散步,在日落时分,篮球场外深绿色铁丝网之外牵手。
她见证了他太多太多第一次,泪水和酸涩浸满过她,那一场大病来临之前,沈芙礼的人生仿佛是因爱他而存在。
那些记忆里,那个少年,不羁肆意,骄傲生长,有过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的荒唐,骨子里却正直善良,见不得弱小被欺凌。
其实,肆意的光芒,他已经收敛了太多。
沈芙礼安静的看着坐在小诊所里,打着点滴的英俊男人。
初见时,他待人的疏离冷漠,与年少时的他,相差很远。
这会儿,看见他生病露出的那一面,傲娇幼稚,沈芙礼才感受到,他喜欢的那个少年,一直存在。
点滴快要打完,应伽城抬手要拔针头的时候,一抬眸看见了穿着白衬衫浅色牛仔裤的姑娘,隔着蒙蒙的玻璃,碎片似的透明幕布,眼眶红红的看着自己。
她身后是车水马龙,喧嚣人间。
捏针头的指尖停顿了下,手背皮肤传来细密的针扎的痛感,他很难描述那一刻的感觉,人生二十多年,也极少有这种时刻。
陈让看见他哥动作停下,“出血了,手松开啊三哥。”
“你怎么了?”
“她哭了。”他的声音平静,很轻,像尘埃。
陈让还没有思绪,“谁哭了?你在看谁。”他抬头循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玻璃窗外,斑驳着泥点的透明幕布外已经没有人了。
左手手背的针眼浸出血珠,应伽城像感受不到疼一样,徒手拔掉针头,扔垃圾桶。
她很难过,又是为谁难过。
那样悲伤的眼神,眼睛红得像小兔子一样,在学校被欺负了吗。
找不到答案,捞出手机,他编辑了几条信息给杨跃发过去。
沈芙礼再次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几个黄澄澄的橙子和一盒花生酥。
逼仄的房间里,光线灰暗,病床是雪白色的,床单用得很旧,有些皱。
天阴了,屋内的色调也冷上一层,偶尔有风吹动走廊挂的旧衣物,洗衣粉和肥皂水的气味若有似无。
而男人坐在旧床一侧,皮肤白得泛冷,手背上有青色的针孔和血点,因病而虚弱,显得有些清瘦。
碎发漆黑,薄唇没什么血色,刚退下烧,额头还有些细汗,攻击性减弱很多,有几丝纯良无害的错觉。
沈芙礼把新买的橘子放在他床头柜,距离他近了些。
其他人都离开了,屋内只剩下他们。
呼吸声起伏,沈芙礼盯着他鼻梁的痣,轻轻开口:“师兄,吃橘子。”
没有红了红了眼眶,又是那个坚韧倔强的姑娘。
“沈芙礼。”他的嗓音有些哑,一双漆黑锐利的眼眸却锁住她。
“你有喜欢过别人吗?”
雨声淅淅沥沥,像阴雨天涨潮的海面,吹起回南天的潮与荡。
呼吸一窒,沈芙礼凝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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