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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势如破竹,连汉阳军也得栽里头。赵亭峥皱了眉头,正踌躇间,忽然身后一骑快马哒哒而来,她看到马上坐着的人时,登时睁大了眼睛。【作者有话说】入v前会写到进京,然后很快小两口就开始恨海情天地纠缠,如果赶得快会在周日晚上九点万更入v,么1胡婆婆喘着气,竭尽全力,砰砰砍断绳桥,她扶着鲜血直流的手臂,一地白雪红梅,单薄的身影在瑟瑟山风中愈发地不可摧,她撑着身体,对着山崖那边的人发狠道:“你死了这条心……山狼寨的人即便全军覆没,亦不会为狗皇帝所招安!”对面山崖,为首的便是个酒糟鼻的将军,他哈哈大笑道:“我曹盛用兵多年,什么硬骨头没见过?胡招笙,年岁已高,还在这里垂死挣扎什么呢。”原本出行前,军师为他卜了一卦。卦言道,不宜出行。说到这里,曹盛就止不住地生气,他有什么不宜出行的呢。西北十三将,叫出去的确声名显赫。但,就像是皇帝一顿饭用一百零八道菜一样,菜也分硬菜、素菜、前菜、凉菜、和上一顿的剩菜,凑成一百零八个响当当的名头来唬人。曹盛之于西北十三将,便是那道食之无味的剩菜。“搭钩锁,铺板过桥!”曹盛心里憋气,止不住地想,为什么他的兄姐能驰骋沙场,而他只能跟在秦王屁股后面,干剿匪的脏活儿。只听一声令下,训练有素的排头兵飞去钩锁,死死锁住了山崖,胡招笙见状,闭了闭眼睛,再睁开眼时,多了几分坚定:“放火!”两方各有伤亡,打得不可开交,但山狼寨一方,虽是占据了天险,奈何从前的亲兵、如今的山匪多已年岁渐衰,哪里能与装备精良又久经沙场的西北十三军抗衡。曹盛看着胡招笙,心中愤恨,心想:“凭什么。”他自问武功不输二兄,谋略不输小姑,为何祖父看着他,只摇了摇头,就把兵符交给了二兄?“杀!”曹盛红了眼睛,“把他们全给我杀了!”胡招笙看着身后满目绝望,却不住地拼死抵抗的山匪,心头止不住地悲凉。幸好,她心想,幸好那两个烈性的孩子不在山上,不用陪着她这把老骨头一同赴死。“……北狄的狼崽,快逃。”绝望之中,胡招笙祈求般双手合十,望向头顶铅灰色的天。雪还在下,飘飘摇摇,落在她斑白的头发上,她看不见北狄人信仰的苍天,亦看不见生还的希望。人力已尽了,天数已去了。抬头间,胡招笙忽然捕捉到了头顶山头的一个黑色小点。栖梧山密道,可直通山顶,快军行马,不过一时之间。她不可置信地抬起头,甚至怀疑自己老眼昏花——那里真的有人!只听一声清脆的唿哨儿响,数箭齐发,这突如其来的箭雨将曹氏军队打了个措手不及,曹盛吓了一跳,连忙抓过副将来仓皇躲避,他咬牙拔过一枚箭来定睛一看,当即怒急吼道:“不是说山狼寨群龙无首,只有一千余老弱么!这官造的箭簇又是怎么回事!他身旁跟着个山狼寨打扮的矮小男子,贼眉鼠眼。男子瑟瑟发抖:“兴许,兴许只是……故弄玄虚……”曹盛冷哼一声,毫不犹豫地捏断了他的脖子,他把尸体一丢,满不在乎道:“起盾!”话音未落,箭雨停歇,紧接着,山下传来一阵铺天盖地般的喊杀声,曹盛心头猛地一跳,猛地回头——前后山崖,上有弓兵,后有追兵,竟是一个三面围堵之势!当即军队便躁动起来,曹盛深知用兵最忌自乱阵脚,连忙骑上马去,挥舞帅旗,大喊道:“全军听令,集中山下,冲锋破阵!”曹军毕竟训练有素,一见主将法令,立即稳住阵脚,有条不紊地开始反击。而山上刀光剑影、大雪飞溅之中,隐隐有人露出了森冷的箭簇。拉弓,搭箭,寒光一闪。曹盛甚至还未反应过来,胸口猝地扑出一串血花。“主将已诛!余者缴械不杀,缴械不杀!”他耳中一片嗡鸣,只听得见一声振奋的呼喊,紧接着,曹盛感觉自己的眼睛飘了起来,身体却重重地砸在了雪地上。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地踩过去了,一脚又一脚,慌张失措,忙于奔逃,骨头被踩碎,肉被踩烂,他从没见过这么无序的军队,如果是他的手下的话,他一定要罚他们重重地训练。噢,曹盛想起来,这就是他的兵。赵亭峥收了弓,率先一骑快马冲锋下去,这一骑带着几个前锋,宛如神兵天降,飞快将本就大乱的曹军分割成头尾两块,前者进无可进,摔下悬崖者数不胜数,后者不善雪中山路,被山下抄上来的南狼一行杀得片甲不留,赵亭峥见机行事,浑水摸鱼,犹如牧羊般将两拨士兵逼去不同的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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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梁衡臣家中失盗,爷爷特别委托林天龙调查六名女嫌疑人,最后幕后黑手居然指向了…而目标居然是指向天龙本人,真相大白令人大吃一惊,既在意料之外,亦在情理之中…由淡渐浓,浓淡相宜从简入繁,繁简相衬。在整体风格保持的基础上,个别章节尝试增加了一点点重口味,人物不多,关系清晰。全篇仍以林徽音为主,苏念慈为辅,丝袜制服高跟诱惑,夫目前犯(指男子在人妻的丈夫面前对人妻做不可描述之事)情节设置。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真情实感触手可得,实为消暑度假居家旅行必备之精品读物!(编者注本书为都市偷心龙爪手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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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概括轮回后,他傻了,也温柔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还有力气站起来,但是眼前的景象仿佛有某种魔力一般,使我忘记了身上的伤,只是不错眼地看着,直到对上荀姨的脸,才后知后觉地怕了起来,也痛了起来。过来。沈韵又叫了我一声,同时很和气地招招手,那模样就像在招呼路边的一只小猫小狗。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叫沈韵,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只是他叫我,我就过去了,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沈韵跟前。奇怪的是,就这样,沈韵愣是让我唱完了,而且似乎还觉得差强人意。然后他问我,这曲子叫什么。我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只是小的时候听娘亲唱过。闻言,沈韵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然后又忽然问我叫什么。我讷讷地答说叫枇杷。沈韵听了,又接着问我是怎么写的。我想了想,回答说,就是用来吃的那种枇杷。沈韵看着我忽然笑了笑...
温柔包容人生导师大学中文系教授攻×被前男友pua讨好型人格画师受。周览倦×苏宓周览倦在酒吧看见苏宓的第一眼就觉得他好美,美人带着化不开的哀伤和自己度过了一夜。几天後苏宓决绝地拒绝了周览倦的表白,于是他只能看着苏宓从自己生活中远去,去选择那个背叛他渣男。周览倦再次遇到苏宓的时候是在医院,美人脸色苍白带着病容。苏宓的心已经被渣男摔碎成无数片,他不相信会有人爱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存在下去的意义。周览倦感受着自己内心的怜惜,决定把碎掉的人重新拼的完整。你很美,我喜欢你。你很好,怎麽样都好。那你呢?不用考虑我,你喜欢的是什麽?苏宓贪恋着他对自己的爱,又因自己拿不出对等的爱而痛苦,因为自己迟迟走不出前男友的阴翳而自责。直到现在我真的站在这,赫特舄湖美不胜收。周览倦慢慢靠近,把脑袋搁在苏宓肩膀上,看着绯红的天幕。有温热咸湿的海风吹过苏宓颈侧发尾,带来勾人心痒的水汽。想吻你,情难自禁,发自内心。苏宓说我想,试着爱你。从前那个渣男带苏宓做过的,一桩桩一件件都被周览倦覆盖修改。见过了粉红湖的傍晚,苏宓看见粉红色的天,就只能想起他来。除了他,还会有很多人爱你。零年上,出场攻31岁,受30。一换攻文学,攻受均非初恋。受前男友戏份较多,渣男,有点狗血,介意误入。二攻有前妻,不是骗婚,遇到受之前不喜欢男人。(两人和平离婚,没有孩子。硬要说攻是过错方,前妻不介意。)内容标签强强都市甜文日久生情其它换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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