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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郁璟勾着师离忱的食指抚摸着冰冷玉戒,道:“秋家本就有商队在鞑靼往来,其中百分之八十商人都靠秋家吃饭,在当地熟识,若是由当地小部族引荐给其中一个大部,定个合约而已,不会有多少阻碍。”
“我们也不亏,换得全是精良烈马,把他们混进南晋军中,开战时吹响马哨,马匹躁动,军阵自乱。”
一柄小小的骨哨放进了师离忱手心,裴郁璟道:“鞑靼的马儿最听驯了,哨子一响,就只想着回栏。”
师离忱拿起那枚骨哨。
小巧白润,显然是抛光打磨过,保持得很好,很漂亮的骨头,“哪里来的?”
“十三岁时带兵进攻鞑靼,一时不察落单进了陷阱,被狼群包围了。”
裴郁璟不慎在意道,“当时我想,若是活下去,得抽两条狼的骨头做哨子用,还真叫我见到了个紫皮野狼,是狼王,凶得差点废了我一条腿。后来我把它宰了,皮剥下来做了件裘衣,骨头抽出来选了两节漂亮的,做成两个骨哨。”
师离忱转眸看向裴郁璟,眼波温柔,“……疼吗?”
“疼。”裴郁璟眼睛红着,可怜道,“差点就没命了,那荒无人烟的地,只能喝狼血,披着刚剥下来的狼皮,才苟活下来。”
不难怪当时在兽园,拧断那六只狼脖子那么熟练顺手,原来是早就遇见过,知道命门。
真是个狡诈的赌徒。师离忱看透不说破,把骨哨递给裴郁璟,“你赢了。”他说,“帮朕戴在脖子上吧。”
骨哨上本就拴着一根彩绳,调整一下可以挂在腰间做配饰,也可以佩戴在脖子的位置。
裴郁璟眼底划过一丝暗色,低笑两声,起身走到师离忱身后,将骨哨佩戴起来,放入了衣襟里。
贴近心脏的位置。
他有点嫉妒这根骨头,还有点遗憾,为什么当年做骨哨的骨头,没有抽他自己的。
转念想想,还好没有抽他自己的骨头,否则今日便遇不到师离忱了,再说若真用了自己的骨头,哪怕侥幸活下来也缺了骨指,还怎么伺候圣上快乐?
他眉眼阴翳,病态地摩挲着彩绳子,依依不舍的塞回后领,脸上哪里还有半分委屈可言。
僚属说——
激起男人的怜惜,当属博同情最有效。
他想让圣上的目光里只有他,那种相互独占的感觉,实在太叫人上瘾。
第72章
细化过后的舆图包含了一部分鞑靼位置,比之前的那份要更精细一些。与内阁相商过后,根据相应位置调整了战略边防,以密信形式送往津阳城。
内阁刚散去。
门外乐福安道:“圣上,翰林院修撰周大人求见。”
状元周岳。
比起天赋出众但抽象的榜眼李别放,和文人无惧的探花卫珩一,周岳的存在感一直低调。
突然前来,必是有事。
师离忱思忖片刻,道:“让他进来。”
……
周岳入殿。
跪地俯身叩首,“圣上,臣恳请圣上,将臣请外放。”
江南周家世家底蕴不俗,是正正经经的书香门第,孵出这么个状元金蛋只怕会高兴疯了。
再者殿试放榜之后,周岳中状元的消息传回江南,江南周家大摆流水宴近半个月庆贺。如今又入了翰林院正前途大好,怎么会舍得让他外放。
师离忱敛下心思,只问:“……你想去哪儿?”
周岳道:“臣请愿圣上,将臣调往贫瘠荒芜之地。”
“喔?”师离忱好奇道,“朕听闻你已有家室,家中父母也对你深有期许,你如此请愿便不怕寒了亲人心肠?”
周岳压了压唇,神色犹疑,“臣……不知当不当讲。”
师离忱大方道:“且说,朕恕你无罪。”
对于有才能的天之骄子,师离忱一向宽厚,哪怕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充满仁爱之心的君主。
周岳道:“圣上有所不知,臣上京都的路上,曾遇到过被官吏欺压的百姓。那荒烟之地,一个连品级都不曾有的吏员,居然能凭着自己的官帽,蹭百姓吃喝,再摊上一个不作为的县官,小小官吏在百姓眼中便是如同噩梦一般的存在……”
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师离忱颔首,示意他继续说。
“臣确也纠结了一阵,家中厚望不可辜负,心中煎熬万分。”
周岳颤声道,“听闻此番晋陵水患,柳大人与卫大人破釜沉舟,斩官吏十多余人,彻查地方贪腐,还政于民,深感震动。卫大人回京后,下官也去拜访了一番。”
“据卫大人所言,水被疏导散去后,满地泥泞,田地尽毁,房屋倒塌,死人一个个从淤泥里挖出来,成了上报京都翰林院的一串数字,若这回依旧放任官吏所为,别说是稳固堤坝,就连安置灾民恐怕都是个问题,来年定会酿出更大祸事。”
他继续道,“卫大人还说,亲眼目睹灾祸远比耳中倾听来得真实,愤怒之下也顾不得上奏允准,先提起了剑。”
“臣就想,都是文人,卫大人出自寒门尚且有此风骨,为何我便不能破斧沉舟,去地方上任,真正的做一个现管的县官,而不是高高在上的京官。”
“还望圣上,允准!”
是个心诚的。
月商何德何能,今年春闱一甲全是忠心耿耿,看得见平民疾苦的官。京都有些满脑肥肠的老油条真该为此羞愧,还比不得一个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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