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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他知道的。”她自责地捂住脸,眼泪从指间掉落,“我也没想到,你移植器官这件事,他的反应会这么大。”
“明明那天他看起来完全正常,最后临回家的时候笑着问我罗逸轩的公司在哪里,我早该发现的……我不该告诉他。”
接下来发生的事顺其自然,念筝在公司门口堵住了轻易不来上班的罗逸轩,他已经两个月没来过公司了,偏这一天来了,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还记得我吗?罗先生。”念筝面无表情地说。
再后来就很混乱了,念筝是在哪一瞬间失控的,用藏在书包里的扳手把罗逸轩砸伤的时候有没有疯,这一切都未可知。
落日将悠长的走廊渲染成金黄,楼下种了几棵银杏,和着余晖烂漫着这秋日盛景。
看似蓬勃的生机之下却是肆意的腐烂,银杏叶落下之后会散发出浓烈的臭味,秋天过后是象征万物凋零的冬。
而这所风景优美的院落其实是一所精神科医院,驻足欣赏风景的人都是疯子。
罗映雪陪罗羽钦坐到晚上,撑着发麻的腿站起来,“我去你家收拾一下筝筝的东西。”
“嗯。”罗羽钦应了声,“先带念念去你家,等……过段时间我再接他回家。”
“好。”罗映雪忍住眼眶里的泪水点点头,谁也不知道念筝什么时候变好,会不会变好。
这层楼相对安静,念筝还在昏迷。罗羽钦走进病房,搬了把椅子坐下,静静凝望着念筝的脸。
“你是在为我打抱不平吗?”他喃喃自语,困惑地摇摇头,“其实我没关系。”
他对着紧闭着双眼的念筝挤出一个难看的笑:“真的,我好好的。”
“也不疼,醒了之后,也没有多难受。”他靠近床边,拿起念筝的手腕放在脸侧,哽咽着:“宝宝,不用这样,不用这样,我真的一点都不疼,也不伤心。”
“求求你快点醒过来,好不好?”就像怕惊扰到睡梦中的人,声音放得极轻,再一次恳求道:“好不好?”
医生说不排除有家族遗传病的可能,但罗羽钦对于念筝的情况知之甚少,除了身份证上那个未曾听说过的地址,再无其他。
罗羽钦才意识到,他们住在一起两年,念筝从来没提过家人,也从来没提过他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他就是个每天围绕着罗羽钦和念念转的陀螺,不曾为自己停歇过。
罗映雪在玫瑰园收拾出来一个书包的东西,念筝的证件、笔记本等零碎的东西,加在一起只填了半个书包。他的人生就像他的身板一样单薄。
两个人坐在走廊的椅子上翻找,企图找出一些线索。
先是在一个小纸盒里发现了块银表,罗映雪瞪大双眼,不可思议地举着表:“哥!这!这不是你的表?!”
盒子里垫着软布,看得出有被好好呵护,但依旧有不少划痕。罗羽钦接过来,颤着手指翻过表链,在靠近表盘的那段表链上摸到了一个缺口。
大学时候,他为了攒学费接一些编程的私活,有时候拿得到现金,有时候是折扣卡,也有时候老板会随手给他点值钱的东西。
这块表买的时候价值不菲,但它的主人并不在意,尤其是在磕出一个不小的缺口之后,就作为报酬随手赏给了罗羽钦。
“哥……你还记得吗?你大学毕业那天戴着的,我让你戴的……”罗映雪说不下去了,毕业那天也就意味着罗羽钦失踪那天。
她惊恐地捂住嘴巴,“你后来见过它吗?回来以后。”
罗羽钦目光沉沉,摇了摇头。
失踪之前戴着的表,回来之后再没见过,被突然出现的念筝妥善保管着。两个人全都沉默,心跳得很快。
他们也许离某个真相越来越近了。
罗羽钦抢过书包掏了掏,掏出一个硬壳笔记本,他急于找到能够印证的线索,却在翻开本子的一瞬间僵住。
一张年代久远的相片夹在塑料封皮后,入镜的两个男人挨得很近,周围是欢快的人群,甚至能通过相纸传递出热烈的情绪。
人群中,身穿牛仔外套的英俊男人揽着念筝的肩膀,笑容疏懒,而念筝则是一脸茫然,眼睛睁得很圆,嘴巴微张,显然是被抓拍。很奇怪,他们只是搭个肩膀,就能看出亲密。
相纸背面写着两行字迹工整的小字:
“和冬至在清风镇。
——摄于二零零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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