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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了,路灯照得小巷嶙峋。路上有一块块的石板,底下水声潺潺,不是清澈的小溪,而是小县城的排水系统。妮德质问:“你干嘛啊?”盛家灿说:“什么干嘛?”“你是有事要找我帮忙?”“没有事。”盛家灿比她更茫然,不懂她为何这么问,“我在这里没有熟人,放假也不知道去哪。”妮德总算找到问题所在了,奇怪的地方究竟在哪里。她恐吓人家,指望他知难而退。这人倒好,反倒贴上来,好像他俩分享了秘密,从此成了好姐好哥俩。看来他很中意她的真面目。她却不高兴。妮德冷笑:“你知不知道山上有熊?”尽管搬过几次家,但盛家灿从小就居住在都市,他更熟悉霓虹灯,而不是幽暗的森林。“野猪多点,熊也有。没了粮食还会来村里敲门。”妮德徐徐说下去,边说边逼近,“死了人就丢到山里,栽给熊。运气好点,熊还能给你吃了。熊不吃死人是骗人的。它什么都吃。这里是乡下,别以为跟你们城里一样有摄像头。山里就更不用讲了。之前我说的不是吓唬你。”盛家灿这回严肃了,应该认清了事情的严重性,站在一旁不吭声。妮德推开他,掉头就走,他总算没再跟上来。一边岔路里蹦出个人。妮德退了几步,手抓腰包,定睛一看,原来是黎帅。妮德微微笑:“你怎么躲在这?”黎帅此刻暴躁到极点,还不确定是谁举报,但眼前人一开始就积攒了很多他的不满:“你还有脸说!谁卖的我你知不知道?”“你还管是谁,赶紧跑路吧,”黢黑的巷道里,妮德与他保持距离,“好哥哥。”她对他从不敬重,不可能叫“哥”,这时候叫,自然是讽刺。黎帅勃然大怒,挥起巴掌就要打。妮德就等他想动手,抽出腰包,装了许多东西的机器猫口袋沉甸甸,啪的一声,把他砸得后仰。妮德这一下没往死里打。然而,下一秒,黎帅整个人飞出去。不是她力气太大,是盛家灿的错。他像一辆破坏了刹车的火车,横飞而来,一脚踹开人家。妮德大吃一惊,低头看看受害人,抬头看看盛家灿,他还满脸茫然——他茫然什么?装什么无辜?不就是他干的吗?妮德吞咽唾沫,黑暗里,呼吸声很近:“你不是走了?”盛家灿看着她,混沌中,同样地呼吸,反问:“你不是要我别看着你受伤?”一句玩笑话,他居然还记得。黎帅躺在地上还呻吟,妮德补上一脚,抓住盛家灿,拽着他逃离现场。到了有灯的地方,快进学校了,双腿慢下来,步履依旧不停。街道上暗,没几个行人,只有风的声音。两枚影子伶仃地闪过。到处很空旷,显得天地很大,二人都是孩子的事实才清晰起来,但很快又消失了,因为他们不能是孩子。孩子总是脆弱的,在这残酷的世界上,很难独自生存下去。第一部分7盛家灿的童年在沿海城市度过,一家三口,不是他、爸爸和妈妈,而是他、外公和外婆。每逢过年,他们那流行送皇冠曲奇当礼物。蓝色铁罐,打开是一整盒曲奇。吃完饼干,必须留下容器,拿来放东西。家里有老人,多半放针线之类容易丢的小物件,假如是小孩,收的东西更杂,硬币、玻璃弹珠、朋友的信或邮票。盛家灿曾经也有一只曲奇罐,装的是一些飞镖、邮票和胶片。外公喜欢拍照,外婆喜欢被拍,两人称得上天作之合。外婆去世后,外公再也不拍照了,不久后郁郁而终。生前他给盛家灿做了安排,让他去海外投靠舅舅,可惜未能成行。在北京,保姆一次失误,蓝色的铁罐被丢进了垃圾桶,送上垃圾车,消失在他不知道的地方。盛家灿和父母生疏,盛澍和她父母也不亲近。一个家,两组人,他们的疏远都是在甲子年。那一年,邓公南巡,下海潮热。大家势头正足,小家却不太平。盛澍的发小,最好的朋友罗斯玛告诉了她,她爱的男人在北京有妻有子。盛澍把自己闭门三天,做了决断,她告别不了恋人,更何况,他们已经有了孩子。罗斯玛没轻易放弃,转头成了自己最不齿的那类朋友,向盛澍的父母告密。跟当时的大部分父母一样,他们因女儿愤怒,骂过,砸过,关过。越阻碍,爱情越像火一样熊熊燃烧。离开家那天,盛澍对罗斯玛控诉:“我那么相信你!”印象中,后来十多年里,那就是她们最后一次说话。曾经手牵手坐着小白船的女孩们就这样散了。爱人给了盛澍一个承诺。那之后,她把孩子交由父母照顾。她的心只有一颗,给了一个男人,就不能给另一个男人了。有些荒谬,连自己的名字都念不清的年纪,盛家灿已经成为了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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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梁衡臣家中失盗,爷爷特别委托林天龙调查六名女嫌疑人,最后幕后黑手居然指向了…而目标居然是指向天龙本人,真相大白令人大吃一惊,既在意料之外,亦在情理之中…由淡渐浓,浓淡相宜从简入繁,繁简相衬。在整体风格保持的基础上,个别章节尝试增加了一点点重口味,人物不多,关系清晰。全篇仍以林徽音为主,苏念慈为辅,丝袜制服高跟诱惑,夫目前犯(指男子在人妻的丈夫面前对人妻做不可描述之事)情节设置。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真情实感触手可得,实为消暑度假居家旅行必备之精品读物!(编者注本书为都市偷心龙爪手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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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概括轮回后,他傻了,也温柔了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还有力气站起来,但是眼前的景象仿佛有某种魔力一般,使我忘记了身上的伤,只是不错眼地看着,直到对上荀姨的脸,才后知后觉地怕了起来,也痛了起来。过来。沈韵又叫了我一声,同时很和气地招招手,那模样就像在招呼路边的一只小猫小狗。我那时候还不知道他叫沈韵,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做什么的。只是他叫我,我就过去了,一步一步地走到了沈韵跟前。奇怪的是,就这样,沈韵愣是让我唱完了,而且似乎还觉得差强人意。然后他问我,这曲子叫什么。我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只是小的时候听娘亲唱过。闻言,沈韵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然后又忽然问我叫什么。我讷讷地答说叫枇杷。沈韵听了,又接着问我是怎么写的。我想了想,回答说,就是用来吃的那种枇杷。沈韵看着我忽然笑了笑...
温柔包容人生导师大学中文系教授攻×被前男友pua讨好型人格画师受。周览倦×苏宓周览倦在酒吧看见苏宓的第一眼就觉得他好美,美人带着化不开的哀伤和自己度过了一夜。几天後苏宓决绝地拒绝了周览倦的表白,于是他只能看着苏宓从自己生活中远去,去选择那个背叛他渣男。周览倦再次遇到苏宓的时候是在医院,美人脸色苍白带着病容。苏宓的心已经被渣男摔碎成无数片,他不相信会有人爱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存在下去的意义。周览倦感受着自己内心的怜惜,决定把碎掉的人重新拼的完整。你很美,我喜欢你。你很好,怎麽样都好。那你呢?不用考虑我,你喜欢的是什麽?苏宓贪恋着他对自己的爱,又因自己拿不出对等的爱而痛苦,因为自己迟迟走不出前男友的阴翳而自责。直到现在我真的站在这,赫特舄湖美不胜收。周览倦慢慢靠近,把脑袋搁在苏宓肩膀上,看着绯红的天幕。有温热咸湿的海风吹过苏宓颈侧发尾,带来勾人心痒的水汽。想吻你,情难自禁,发自内心。苏宓说我想,试着爱你。从前那个渣男带苏宓做过的,一桩桩一件件都被周览倦覆盖修改。见过了粉红湖的傍晚,苏宓看见粉红色的天,就只能想起他来。除了他,还会有很多人爱你。零年上,出场攻31岁,受30。一换攻文学,攻受均非初恋。受前男友戏份较多,渣男,有点狗血,介意误入。二攻有前妻,不是骗婚,遇到受之前不喜欢男人。(两人和平离婚,没有孩子。硬要说攻是过错方,前妻不介意。)内容标签强强都市甜文日久生情其它换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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