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气的沈婉晴再回到东小院,坐下以后真就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昨天清早原主在娘家准备出嫁到现在,除了半夜打的那个盹儿,就压根没睡过。沈婉晴此时此刻甚至有些发狠的想,现在就是原主要回来自己也不让。
凭什么把自己弄到这个鬼地方吃了一顿苦头,又稀里糊涂的回去。今儿在正院收的那些回礼,自己都还没仔细看过呢。
“累了吧,下午没事好生歇会儿,我还得出去一趟。”
“去哪儿啊。”
原本坐在梳妆台前由着春纤给自己拆了钿子卸了首饰,累得有些发怔的人,一听毓朗要出门顿时就强打起精神来,回头去看他。
甭管以后是自己留在这里,还是自己又稀里糊涂的回去了把原主换回来,眼下这日子都不能糊弄。今儿是两人成亲后的第一天,毓朗要出门,没个正经的理由,传出去明儿自己就得成了笑话。
毓朗大马金刀坐在梳妆台对面的罗汉床上,听着沈婉晴问自己也愣了一下。这几年家里很少有人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什么时候出去,至于出去干嘛了就更加没人管。
老太太从来不管外面的事,只要自己每天去正院请安的时候穿得利索像个爷们,自己便是出去耍子儿赌钱,在佟佳氏眼里那也不过是孙儿出门消遣,算不得大事。
额娘会念叨,在外头不要闯祸,不要把心气儿放得太高。也不要总想着跟二房较劲儿,赫奕是亲二叔,外人再好到底不如骨肉亲。
但说这话的时候毓朗还不到十四,后来毓朗自己给自己在护军营里找了个差事,钮祜禄氏知道以后不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从那以后就随毓朗自己折腾了。
家里人不念叨正好,毓朗也觉得自己不愿意听这些啰嗦。直到此刻沈婉晴问他出门做什么,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娶妻了,沈氏是自己的妻子,她问自己去哪儿天经地义。
“是得去一趟护军营,昨儿个来的人多,好些人我连招呼都没打一个。都是一个班里当值的兄弟,不去不好。”
八旗里等级森严,即便是佐领下的正身旗人,见着佐领也得按着规矩行礼请安。但入了护军营,这样的关系反而被冲淡了些。
入关之后这几十年,不管是主动还是不得已,满人都慢慢看明白汉人的生活方式和处世规则。别管八旗那一套规矩如何森严,你是主子我是奴才的,入了仕途进了朝廷想要往上走得更远,这一套就多少要收敛着些。
赫舍里家多显贵,正黄旗满军旗内又多是入关前率部投归的勋旧和有战功的满族大姓为主。毓朗的家族和出身,注定了他以前跟汉人往来得不多。
没入护军营之前,毓大爷还真就不懂外面那一套,他是主子那就是主子,天天过得跟个小牛犊子似的横冲直撞,是京城内城里最常见的纨绔小爷。
直到进了护军营,从正黄旗那圈圈里跳出来了,见多了人和事,吃了几个哑巴亏,才渐渐明白以前自己那样子多欠揍和讨人嫌。
佐领下的旗人对佐领再恭敬,人家转过头还是要替自己奔前程的。进了护军营和侍卫处,谁上谁上不去这里面的区别可就大了去了。
便是上不去,这个月老让你带着人去巡景山还是就在皇城外头转两圈,就能回值房里猫着等天亮,这里面的差距可比什么主子奴才的来得实际一百倍。
人教人教不会,事教人一次就会。没了阿玛的毓朗这两年吃过亏也学了乖,现在就连人情世故也懂了些。
“昨天那场面我没顾上就没顾上,他们也不能挑我的礼数。可今天要是不去一趟,是不是不大好。”
“别空着手去,家里要是有酒让人多搬上几坛子。也别晚回来,中午老太太还说二叔散了值就回来,我不想一个人敬茶。”
“那肯定的,我只去一趟,都用不了一个时辰。”
春纤梳头极快极好,卸了钗环重新给沈婉晴梳了个大辫子垂在身后,发尾只系一根缎带,其余的首饰一概不用。
吉服袍也换成了藕荷色的实地纱衬衣,下身着水粉百褶裙,露出小半截软缎绣白蝶的绣鞋。
换下束缚了近两天的衣服首饰,沈婉晴背对着毓朗长长舒了一口气,连春纤也抿着唇笑。自家二姑娘最是个惫懒不耐烦折腾的性子,这两天真是难为人了。
“那大爷早些去吧,也不用那么着急回来,既是同僚陪他们坐一坐也是应当。”
身上舒服了困意就立马涌了上来,对于毓朗这个人,沈婉晴半夜还没睡着那会儿就已经给自己做完了心理建设。
活着,不管在这个地方能活多久,就好好的活下去。对于跟毓朗做真夫妻沈婉晴并没有那么抗拒,但再怎么着也不能是这大白天的,所以她想要赶紧把人支走,自己好安心睡一觉。
“不着急,陪你坐一会儿。”
本来毓朗想说等你睡着了自己再出门,不知怎的话到了嘴边没好意思说出口。明明平日跟护军营那些人混在一起,什么话都敢往外秃噜,偏今儿不正常。
沈婉晴绣鞋鞋头上缀着小南珠,一步一晃,毓朗看了一眼又忍不住再看一眼,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就是不大想出门。
“那我就在炕上打个盹儿就行了,等会儿还得去正院,真睡得沉了怕耽误事。”
毓朗是新郎官,他愿意留下自己这个新妇就没有把人往外推的道理。见他此刻没有起身的意思,沈婉晴也不再啰嗦什么,起身往罗汉床这边来。
昨晚上太忙都没来得及看,今早上沈婉晴才看清楚靠着南窗的炕不止是炕,炕上还摆着一张三面围屏的罗汉床。
罗汉床上的被褥都是铺好的,因为是新房连着三天都不会收起来,沈婉晴脱了绣鞋躺下,毓朗就隔着炕桌坐在另外一边,安安静静的。
本来以为身边坐着个比陌生人强不了多少的毓朗自己会睡不着,其实挨着枕头不到三分钟,沈婉晴就睡得不省人事了。等到再醒来的时候太阳西沉,都要吃晚饭了。
以前看小说看电视剧和小说,总听说清朝的人一天只吃两顿饭。其实不然,原主的爹在福建做知州多年,整个南方基本跟后世一样,都是一日三餐,连带着驻守在各地的驻防的八旗,也跟着习惯了这样的饮食生活。
京城的旗人和宫里确实一日两餐,但除了这两餐之外还有点心。清早起来有早点,下午有茶点,到了晚上还有宵夜,只要家里吃得起就没有说不让吃的道理。
十九岁的姑娘不算小了,尤其原主从小在家就养得好,没吃过苦没受过饿,这具身体着实比沈婉晴以前要金贵许多。
中午的饭丰盛但那会儿还端着新妇的架子,不敢大口吃。下午的点心又被沈婉晴直接给睡了过去,此时此刻她只觉得自己饿得心里都发慌,能吃下一头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
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