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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哥,我跟老板商量了,工资好说,你就看在兄弟的面子上回来吧,我话都放出去了,我跟你可熟了。”丁一帆抱着被他再次奚落侮辱的坚强心态,脸都不要了,就差跪下来求他,“哥,你来住我家,我把主卧让给你,实在不行,我搬走。”见那边还是没有动静,丁一帆咬了咬牙,“哥,实在不行我愿意花重金给你搞一架施坦威。”邝野还在紧紧盯着展板的照片,握着手机,“……行。”“什么?哥您说什么?”“施坦威。”丁一帆咽下一口老血,“……好,好的。”她为什么,又回来了?……宁遥的家乡远在一千公里开外的x省,地处南方,相较于秦岭淮河分界线还要再南一点,在长江的南边。不比十年前,现在高铁贯通全国,她家所在的十八线小城市也有了高铁站,不幸的是原市没有到她所在地级市的直达,还需要转一次车,高铁拢共算下来也得近9个小时。宁凤娟女士去世之后,宁遥再没有回过家乡,因为没有必要,回家是因为家里还有人在等你。下了车是早上八点十分,扑面而来潮湿的水汽带着淡淡的霉味,以前她并不觉得,后来在北方上了多年学,一回来就感觉像有水珠附着在身上。她拖着一个小行李箱,听到车站口熟悉的乡音,艰难的切换了一下口音,说自己不坐车。好久没回来,宁遥最想家的不过是一口吃的,她就惦记着早上该吃一碗泡粉,再来一根油条。她的家乡以辣闻名,在此之前她都不知道自己家乡的辣度跟其他地儿不是一个level,因为病还没好,宁遥连微辣的粉都不敢点,特地嘱咐老板一点辣椒都不要放。粉和过桥米线的粉不同,是很细的粉,不细看瞧着像面条,但筷子挑起来就不同了,粉是很有弹性的。坐到小店里宁遥又馋人家的豆花,即便自己吃不完也还是点了一碗,充盈的水汽让她觉得自己又行了,开始馋老板前台的剁椒,想了想还是算了,只能看着别人吃,自己咽口水,不能恰不能恰。半碗粉下肚,她仿佛从未离开过家乡,想起笼罩着山头的散不掉白色晨雾,层叠的马头墙,深巷里烂掉半块的石砖,在阴雨连绵的季节,总是蓄水,穿着凉鞋踩过去,一脚一个小水坑。比起留恋家乡的人,宁遥从小就不喜欢这里,她发誓要考出去,走的越远越好,在上大学第一年寒假回来,宁遥就开始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俯瞰自己的家乡,她倒不是觉得外面有多好,只是仿佛人从外面走了一圈,回家腰杆都硬了。在开学那段时间,宁遥不爱多说话,因为她发现自己的普通话并不是很标准,带着点儿口音,所以她尽量的改,考一乙的证,到现在她的普通话说的很标准,听到一些接待外地游客的乡普,偶尔也会笑笑,觉得又滑稽又可爱。出去了十多年,到现在宁遥和自己的家乡隔了一层什么,像是失忆的人在慢慢回笼记忆。吃完饭宁遥在市里买了些东西,拖着小行李箱搭车,她家在一个名叫祁村的镇上,小镇还保留着一片古派建筑,镇子临水,现在都修了堤,并在旁边建了一个小公园,安了许多健身器,贴了核心价值观标语。她自觉s省气候真的不错,就是空气不好,然而她家,从公车上下来,宁遥已经热的脖子上一圈汗,夏天潮湿加闷热,冬天湿冷没暖气,不是一般的热也不是一般的冷。宁遥回到家门口那条巷子,对门挨着的房子已经空了好几年,没人住,她家的房子外的杂草从石砖缝隙里长出,不大的小院要不是铺了瓷砖,只怕草得有一人高,她们这边的房子都爱修几层楼,也不咋住,只是她家特殊,小小的一间,看着怪可怜见儿的。因为坐了很长时间的车,宁遥将行李箱拉到小客厅,将卧室里衣柜中的被褥拖出来,搬到小院子里的条上晾着,屋子里闷着一股腐败潮湿的气味,她打开窗户叫通通风。在院子里收拾的时候,宁遥听到门外有响声,是隔壁的大娘探头过来,“呀,遥遥回来了?”大娘一口乡音,宁遥笑着说,“嗯,回来住几天。”“我说呢,听着隔壁有动静,我还怕是猫跑进来了,赶忙就来瞧瞧,崽,你现在在哪儿上班呢?”宁遥不太想跟乡人解释她在读博士的情况,故而说,“在原市。”“原市在哪儿?你是做啥?”“嗯,s省,瞎干呗,也没几个钱。”大娘劝她,“那很远吧,诶呦,你也年纪不小了,可谈了男朋友?也该结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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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我是你哥。作为凌云集团的继承人,又是极优alpha,凌野从小便锦衣玉食,顺风顺水。然而他八岁时,爷爷不顾他反对,偏要收养一个孤儿beta,从此凌野便有了一个最讨厌的人戚行书,这个比他大七岁,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哥哥。戚行书自知寄人篱下,对于凌野的欺凌便尽数忍让,直至高中大学,学业繁重,他终于有了不回家的理由。多年未见,再次碰面他们竟都没第一时间认出彼此,却都被彼此的容貌所吸引。戚行书当天就做了一个梦,一个春梦,对象是凌野。当凌野看见戚行书叫着自己的名字做春梦时,他大发雷霆,怒骂戚行书是个变态白眼狼,把他打了个半死赶出凌家。凌野车祸截了肢,戚行书作为医生,受爷爷嘱托亲自照顾凌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凌野变得脾气暴躁,对于戚行书百般刁难。可戚行书行医多年,什麽场面没见过。可谁也没预料到凌野在易感期失控了,戚行书一个beta,感受不到房间里异常的信息素,更反抗不了一个发狂的alpha。凌野对戚行书上了瘾,当他以为戚行书暗恋自己,自信地提出要和戚行书保持那种关系时,却被戚行书断然拒绝了。戚行书竟然还为他找来了一位年轻可爱的Omega内容标签生子年下虐文ABOHE追爱火葬场其它残疾攻,僞兄弟,年下,火葬场...
宋云回是宋家小少爷,年少时却母亲病逝,父亲另娶,他有了个弟弟。从那时起,他再也没有体会过被捧在手心的感觉。他努力学习,苦练书法钢琴,但收效甚微,没能得到任何人的喜爱和欣赏。一脚踏进演艺圈,结果被指看不得弟弟出名,演戏被说抢戏份,唱歌被指假唱,救落水演员被说是居心不良,成功全网黑,人人喊打。救起落水演员后因体力不支昏过去,再醒来时,宋云回得知这个世界就是本书,他那弟弟是主角,他是主角前进路上的炮灰,是个万人嫌。他的父亲喜欢他弟弟,喜欢的人也喜欢他弟弟,网友也喜欢他弟弟,无论他做什么,无论他把事情做多好,都没人会在意。宋云回宋云回想开了。不招人待见就离开,不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就不强求,他收拾收拾麻溜宣布退圈后找了个小镇小别墅自己写歌,偶尔直播唱歌玩游戏补贴家用,时不时蹭蹭邻居家的饭,小日子过得滋润得不行。某直播平台出现一个新人,唱歌好听,声音治愈还温柔,堪称深夜流量收割机。无数emo人深夜进入直播间,等待接受听觉抚慰。结果在某一天,毫无准备的他们被游戏击鲨声糊了一脸。他们主播一边咔咔乱杀一边用他一贯温和的嗓音道今天不唱了,玩点其他的。众水友有有点上头。宋云回退圈了,网友普天同庆。结果他们后来发现,对方演技是真的在线,救了某演员后为此住了半个月的院。他是真心喜欢演戏,想要得到他们的肯定。众网友众网友快回来!!!网友们再次看到宋云回的时候,是在一个生活综艺。明星们到某影帝家做客,猝不及防看到原本已经销声匿迹的宋云回穿着身睡衣从二楼下来,头发睡得翘起,睡眼惺忪,懒着嗓子问秦书,我猫儿子呢?众人正在观看直播的网友宋云回又火遍全网。面对找上门来求他回去的父亲大哥及曾经喜欢的人宋云回TD全网都在劝我重回娱乐圈,我就不原来快乐的真谛是咸鱼宇宙的尽头是躺平别说了,草莓牛奶是我喝的①1v1,洁,he②受不包子,只是咸鱼过了头③内含论坛体,介意勿入④主治愈日常,非传统打脸爽文⑤文是橙子写的,小猫咪不懂逻辑哒!⑥文案已截图...
叮叮!宿主你好,请你先行选择一个降低黑化值的对象,无情道破碎的师尊蓄发还俗的佛子浪子收心的魔尊痴情不改的鬼王宿主本人云霁雪我选第五个。云霁雪只不过闭了一关,醒来世上已千年。一个自称系统的家伙和他说,有人用他的身体攻略他身边的人。如今攻略者功成身退,所以好心的将身体还给了他。看着经脉寸断,灵根破碎的身体,云霁雪再看看被攻略者各种怜爱的仇人,被苛刻虐待的小可怜徒弟,云霁雪微笑脸你说要干什么?我保证不打你系统捂着红彤彤的脸蛋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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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墨穿到虫族文以后,被要求绝不ooc地扮演好一个炮灰渣雄虫。原主他心狠手辣,原主他智商低下,原主他好吃懒做!陆墨冷酷无情地执行着每一个要求,看着雌虫日渐麻木的脸,他的心里充满了愧疚与心虚。让你遇到我这样的渣渣真是对不起!!原以为雌虫心碎了,梦醒了,从此就会放弃幻想,面对现实,成为一个冷静理智的虫。陆墨虽然心痛但还是兢兢业业绝不手软。可当雌虫抱着被子在房间里一边打滚一边红着脸喊他名字时,陆墨不由得心里一咯噔。夭寿啊!这可如何是好啊!…凌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雄虫。雄虫嘴上说着讨厌他,却给了他一个虫蛋。雄虫咒骂他软弱又没用,却放手给他自由。雄虫从来不说爱他,却不曾看过其他雌虫一眼。凌很迷惑,也很无措。好友一拍桌子这不就是傲娇吗!!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雄主他,果然是个大好虫。三年后。陆墨生无可恋地看着凌随便吧,毁灭吧,赶紧的。好奇怪啊!他的渣渣人设到底是怎么崩掉的!!被误以为傲娇的攻X真傲娇而不自知的受...
血骷髅,一个神秘而又危险的杀手组织,它在地下世界有着非常大的名气,因为只要是它接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也没有人知道它里面有多少杀手,他们都是什麽样子,因为知道的人都已经不存在了,同样也没有人知道它的幕后老板是谁,只能隐约的猜到『他』或者是『她』拥有庞大的财力,来支撑血骷髅这个杀手组织来运作,直到有一天,他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