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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手里举着一杆三八大盖,边说边比划。
“团里上千号人,平时得吃喝拉撒,打仗更离不开枪支弹药。我要不天天动脑筋,拿啥跟鬼子干?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宁远点了点头。
他开始理解李云龙的想法了。
当初他和杨勇带着几个人东奔西走,没打下战果之前,脑子里整天想的就是下一顿吃啥,能不能让兄弟们吃饱饭。
就是在平安县城待了一天,出来的时候还一人带了一整只烧鸡。
等你真正成了队伍里的主官,就会不知不觉为手下的人操心。
李云龙手底下上千口人,压力自然比他那时大得多。
见宁远点头,李云龙挺高兴,又凑过去小声说:
“要做买卖,首先得摸清每个人的喜好。有些人爱皮鞋,有人偏爱大衣,有些喜欢手枪,而那个程瞎子就稀罕日本军官的战刀。只要把准了这些脉,就可以狠狠地宰他们一刀。”
宁远笑了笑,想起杨勇最爱扒日本人脚上的皮鞋,自己倒是挺喜欢收集好用的手枪。
他顺手掏出一个打火机问道:“团长,谁喜欢这玩意儿?能卖钱的话,拿去换东西吧。”
李云龙眼睛顿时亮了。
刚想咬一口看看成色,又看到上面那图案精致得很,忍住了。
“你还真舍得拿出来?这个好东西我能用来跟中央军的大佬换装备,说不定还能换一门大炮回来。你不心疼?”
“有什么不舍得的,点火我又不是非它不可,这是从一个小鬼子身上弄来的,对我来说没啥意义。”
;“好!好!好!到底是咱新一团的兵,思想境界就是不一样。”
一边,程团长挥着指挥刀嘲讽道:
“老李,人家有觉悟是他自己的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幸亏小宁入伍晚,要是早早跟着你,还不知道被带成什么样呢!”
李云龙正要反击几句,忽然看到宁远又掏出一块金灿灿的金条。
“我的天,这可是‘大黄鱼’!哪儿搞来的,赶紧说说!”
看着金光闪闪的金条,李云龙眼都红了。
黄金这种硬通货太管用了,不管是买粮食、医药、棉花还是武器,没人会嫌多。
票子一天一个价,黄金可一直是硬货。
有了这根金条,新一团起码几个月不用担心伙食问题。
连在旁边的程团长都不舞刀了,瞪大了眼睛盯着这块“大黄鱼”,脸色已经变得极其难看。
“老李,你也太走运了,能收了小宁这样的兵。我说小宁啊,你眼光不行啊,不去我们主力团报到,反倒去了你现在那个团。”
这几天旅部开过两次会,都是宁远记录会议内容,他早就跟几个团长混熟了。
只是李云龙不知道这事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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