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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彦被迫承受了李广那山呼海啸般的热情。他本性吃软不吃硬,面对李广这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甚至还乐呵呵的滚刀肉,除了偶尔被聒噪烦了抽两鞭子泄愤,还真没什么太好的办法。而李广呢?皮糙肉厚,挨两鞭子权当挠痒痒,反而觉得这是“泰安侯看得起老夫”,更加迎难直上,鞍前马后,殷勤备至。这一日,漠北草原边缘,后军缓缓行进。风依旧带着寒意,卷起枯黄的草屑。李广骑着马,又凑到了霍彦的马旁,咧着大嘴,亲热地喊道,“阿言!”正驭马上前的霍彦眼皮都没抬,手腕一抖,“啪”一声脆响,马鞭如同毒蛇吐信,精准地朝着李广那张老脸抽去。阿言也是你能叫的。李广毕竟是沙场宿将,反应极快,脖子一缩,灵活地躲开了,还嘿嘿笑着搓了搓手,“哎呀,春和莫恼,莫恼!老夫这不是跟你亲近嘛!”霍彦皮笑肉不笑的脸,怀里还抱着一只不知从哪儿弄来的、懒洋洋打盹的幼虎崽,语气凉飕飕,“唤我泰安侯便好。”李广看着霍彦那“和善”的笑容,挠了挠头,完全没理解其中的警告意味,依旧乐呵呵,“春和,你看这天气……”“啪!”又是一鞭子!跟在后面的李敢,痛苦地捂住了脸,内心哀嚎,爹啊!您老人家能消停点吗?泰安侯,那不是我爹!离长安三十里,长亭在望。就在这“鸡飞狗跳”的后军氛围中,前方官道上骤然响起一阵急促如奔雷的马蹄声!声音由远及近,迅疾无比,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锐气!原是霍去病忙完,一路催马扬鞭,成功在离长安三十里处与大部队会合。冠军侯张扬的很,一身新锻的银铠在太阳地下发着波光,高冠乌发,他不知道跟后面充作亲卫的赵破奴说了啥,唇角微扬。而后狠狠一夹马腹,战马长嘶一声蹿了出去。而后,那杏目红唇,活色生香的大美人便与霍彦来了个面对面相见。骏马前蹄高扬,又重重踏落,激起一片尘土,停在了霍彦面前。大美人单手控缰,身子前倾,另一只手拂开碍事的柳树枝,声音低沉,“春和。”霍彦的心怦怦跳,任谁看了这大美人谁都会心跳得猛一下子的,孰不见弹幕早就发疯,李广都看呆了,他大概不知道李广呆是因为他,李广从未想过,霍彦那双总是带着疏离讥诮,仿佛对世间万物都兴致缺缺的杏眼,竟能在转瞬间迸发出如此明媚,如同春日融冰般的粲然笑意!陛下取的春和之名,并非虚妄。霍彦自己都未曾察觉,他的唇角已高高扬起,眉梢眼角都浸染了真切的暖意,春风吹过柳梢,霍彦声音清朗愉悦,带着毫不掩饰的欣喜,“阿兄回来了!”“前段日子搜罗了匈奴王帐,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霍去病调转马头,与他并驾。霍彦偏头。霍去病微微侧身,探手从马鞍旁悬挂的皮质行囊里拎出来一把造型奇特的短刀,那刀不大,比匕首稍长一点,刀尖微微回勾,侧面有一道漂亮的槽口,刀鞘通体为银,嵌了大大小小不少的珠玉。华美,凶戾。“好刀。”霍彦由衷赞叹,修长的手指细细抚过刃面与刀鞘,然后在鞘尾看见了春和二字。他轻笑着珍而重之地将其收入怀中。很漂亮的刀。很适合防身。霍去病每次出门,小到练兵,大到出征。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霍彦带个趁手的小玩意儿。霍彦是万般好物都见过的,可仍爱他的这份心意。这些便是最好的东西了。他理所当然享受兄长的宠爱。霍去病看着他小心收好的动作,眼底的笑意如同投入石子的湖面,层层漾开。他语气平淡地补充道,“匈奴贵族贴身用的玩意儿,用来对付猛兽、卡骨剔筋倒是便利。原本的旧铁刀刃脆得像枯枝,杀人都次了些。我便让军中的老匠头用新钢给你重新锻打,开了刃口。如今倒勉强凑合。”他接着对霍彦道,“留着防身也好,闲时赏玩也罢,随你心意。”“谢阿兄。”霍彦笑得眉眼弯弯,指尖无意识地轻轻摩挲着腰间冰冷的刀柄。霍去病不再多言,稳稳地控着缰绳,前方,长安城巍峨的轮廓已在地平线上清晰可见。大汉的将士回到了长安,灞桥的柳枝刚抽芽,只是风却有些冷。臣想一举三得长安的春日,寒意尚未完全褪尽,料峭的东风卷着渭水河畔新抽嫩芽的柳条,带来湿润泥土的气息。官道两旁,原本萧瑟的原野已悄然染上点点新绿,间或有几树耐寒的野杏,枝头缀满了粉白的花苞,在微冷的空气中倔强地绽放,暖意将席卷这广阔的八百里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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