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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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立功了(第1页)

旱船的内里是木头架子搭建起来的,一般的旱船都是支撑杆,而这里的旱船却做成了两头挑担的样子。

平时那里可能是放一点杂物的地方,但是现在,那里放着的是两个已经昏厥过去的小童!

衣服看着眼熟……“丁吉!”

二婶子一下子就认出了自己的小儿子,没办法,丁吉穿着的小衣服,衣料估计是全村小童里穿着最好的那个,脖子上挂着丁吉手掌大的银质长命锁,手上戴着镌刻着寿字花纹的小银镯子,脚脖子上也有同样款式的小银脚镯。

这一套银饰,可是他大堂哥给他的新年礼物。

大红的新衣服,一套纯银的小首饰,将小丁吉打扮的跟观音座前的小童子似的漂亮,他这样的装扮,全村独一份!

“丁辉!”旁边一个丁家村的媳妇儿,也看到了自己的儿子。

这位媳妇儿家也算是中等人家了,家里有马有车,有房有田,成亲三年,头一胎就是个儿子,大胖小子,一出生就有八斤多,在古代,自然生产的情况下,简直就是福气啊!

所以他们家也对这个孩子十分的好,农家的娃儿,大过年的穿了一身红色绸缎做成的小衣服,跟丁吉站在一起,就像是一对福娃娃似的……如今这对福娃娃,却被人挑在担子里,要出村子去了。

这还了得?

老里长第一个就喊了起来:“快!他们是拐子!”

这下子,算是捅了马蜂窝了。

这里是边塞之地啊!

民风彪悍不是随便说说的,他们这里经历了三年战火的洗礼,虽然还是农家子弟,但是并不惧怕动手,男人们立刻就围了过来,目露凶光,随手就从附近人家的柴垛子上,抽出来挑柴垛的木叉、大棍等物做武器。

有性子急的人,已经从附近人家讨来了菜刀等锋利的东西,妇人们也手里握着剪刀,没一个害怕的……这反应让领队的人有点脑袋发懵。

“想什么呢?”他旁边那人一掀开戴在脸上的喜庆面具:“杀出去!”

这帮人也不是没有准备的,只不过,他们到底是拐子,不是江洋大盗,光凭他们用的这个手段,以“偷”为主,就知道他们的战斗力不怎么样了,别看都是彪形大汉,但是他们在丁家村的人眼里,还不算什么。

北方蛮族可比他们厉害多了,那骑兵号称“不过万,过万不可敌”啥的,丁家村的人照样不惧!

杀出去?

这一听就不是秧歌队的人能说出来的话。

场面非常火爆,男人的喊声,女人的叱骂,孩子们的哭声,老人们的叫声……

最后,这支秧歌队伍三十八个人,都被用绳子捆了起来,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全都没有放过。

等全都抓起来了,丁田才抹了把汗:“怪不得撑船的都是一些壮汉呢!”

原来那些旱船真的很沉。

本来不用这么沉,毕竟是要人扛着才能活动的一个道具,结果这帮人为了能藏得下孩子,用的木材比较多,要是瘦弱一点的人,恐怕没那么大力气。

秧歌队进入村子,起码要在好几家、甚至是好几十家的院子里扭一圈,力气小可扭不动。

“田儿,你看这?”老里长气喘吁吁,他的小曾孙也在被迷晕了的小孩子里。

因为是村长的孙子,这孩子也养的白白胖胖,穿的也比别人家的孩子好一些,加上丁家村的日子过得好,富裕一些,孩子们自然养的就好,不说一个个都白白胖胖,起码可爱一些。

比起穷苦人家豆芽菜一样的孩子,当然要好很多了。

所以……这也造成了丁家村的孩子被这帮人看中了,偷走了七八个个孩子,都是男孩儿可爱,女孩儿漂亮的那种。

这会儿正被他们的父母抱在怀里,当爹娘的都吓坏了。

“送去县衙!”丁田一咬牙:“这帮人不能留在村里。”

这些人现在露出了真面目,_个个凶神恶煞,眼神里都透着犀利,村子里可没关押他们的地方。

村里扭秧歌的队伍不止这一支,丁家村自身就有一支秧歌队,人数也不少,同样的,也会去别的村子扭秧歌赚点快钱。

其他秧歌队的人可是亲眼看到了这一出好戏,一个个也气的够呛:“对,送去衙门,叫老爷砍了他们!”

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这种偷人家孩子出去卖的“对,砍了他们!”

群情激愤之下,这帮人也不扭秧歌了,全都跟着送犯人去县衙,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幸好啊,这里不止是有丁家村的人,还有追着秧歌队看热闹的人,以及其他三支秧歌队。

徐县令如今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大年初一的,在家坐着,跟老妻和三个儿子过团圆年:“你爹我一辈子没想过当官儿,就算是当了,估计也是小吏,谁知道竟然有机会,当了一县的父母官,老徐家祖坟冒青烟了。”

“是啊!”徐夫人也乐得合不拢嘴:“没想到啊,我还能当上县令夫人。”

以前不是没见过县令夫人,当时只是羡慕啊,没想到自己也能成为“县令夫人”,这些天过的跟做梦一样。

“是啊!”徐县令摸着小短胡子:“我们徐家……也是官宦人家了。”

三个儿子里,只有老大已经能给他跑腿儿办事,剩下俩是双胞胎,才三岁多,不到四岁。

听不太懂爹娘的话,但是一对小儿女,长的玉雪可爱,徐县令也非常的喜欢。

大儿子徐子旭也非常高兴的给弟弟妹妹嘴里塞了一块饴糖:“儿子还记得,父亲曾经教导过儿子看账本,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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