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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偷牛案(第2页)

因为这个馒头是红色的,比较喜庆。

就是客人表现的可一点都不喜庆!

丁田是自己一个人,吃饱了喝足了,腆着肚子回到家的,大中午的走了这么久,出了一身的汗,打了水去专门隔开的一个洗澡间冲了一下,这水是早上就打好放在院子里晾晒的,这会正热乎着,冲个澡,换一身衣服,躺在凉席上,小风一吹……他就睡着了。

家里人陆续回来,他们都不是空着手的,要么拎着个小布包,里头是流水席上的白馒头,要么就是拎着个牛皮纸包,里头包裹的是烧鸡,只不过是少了个腿儿、缺了个翅膀的那种。

都是从流水席上打包带回来的……嗯,晚上热一热,照样吃。

这就是老丁家的节俭美德。

第二天丁田吃早饭,王佐没来,丁田上差之后,就听见前头有人击鼓。

古代的办案程序里,这“击鼓鸣冤”是第一步。

击鼓升堂,是古代诉讼制度的一种形式。

即:民众如果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申告,就跑到县衙门口击鼓鸣冤,县官听到击鼓声就会速速升堂问案,不需要写诉状,也不需要交费用,到大堂从实告来就由官府定夺。

有点像是你去医院,急诊是不需要挂号等待的,病人可以直接就医一样,是为了方便,也为了一些某些意外的原因,才会给这种方便。

而击鼓,原本是是为宣告堂官下班所用,堂官就是坐堂的主官,例如县令、例如知府这样的,到了前朝,也就是明朝的时候,才作为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写诉状的百姓鸣冤使用。

不然一般的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是须先递状子的。

古代的衙门如果需要主官来处理案件,就会命官差敲鼓,然后带原告和被告到正堂,审问,宣判。

也就是说,一般不会“击鼓鸣冤”这么凶,而能“击鼓鸣冤”的无一不是大案、要案。

这一大早,刚上差,第一杯茶泡好了才喝了一口……绿豆糕都没吃上呢,这就有人击鼓了

I

整个府衙都跟着动了起来,所有人都严肃着一张脸,往三堂那里奔,这可是个大事情啊!

府衙多少年都没人“击鼓鸣冤”了?

“上次有人击鼓,那还是三年前,结果敲鼓的那家伙,被当时的那个知府老爷,直接打了八十班子,没问案子,人就没了……。”老郑叔一边溜达往三堂那里走,一边跟丁田道:“这次不知道是什么案子咧。”

“能击鼓鸣冤的肯定是了不得的大案子。”丁田也跟老郑叔一边走一边聊:“牢里那四个还好吧?”

“好着呢,老实得很,要蹲两年,如今每日被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干活,可享福喽。”老郑叔也很感慨,这要是别人管牢房,那四个恐怕都得被人踩进泥里去。

虽然现在每天都在干活,但是吃得好,穿得好,工作也不是很累,还有什么不可心的呢?

就连每日都有一次冲凉的机会,因为夏天热啊,院子里晒了水,狱卒们冲凉用的,也不差

他们四个,就一起冲了。

这日子,以前老郑叔做梦都不敢想呢!

俩人说着话,就到了三堂,他们是监牢那边的,不方便站在堂上,于是就围在外面,听一听案子,还是可以的。

老爷就要出来了,已经有衙役站班,喊着“威武”了。

堂下跪着俩人,一人穿着比较华贵的丝绸衣服,一人穿着普通的细麻布短打扮。

俩人都跪着,证明没人有功名在身,不然就该站着了。

杜知府一过来,看到俩人就皱眉了,他身边跟着杜师爷,见知府大人已经坐堂了,就站在他身边,颇有些狐假虎威的喊了一嗓子:“原告何人?报上名来!被告何人?状告何事?通通讲来!”

谁知道最先开口的竟然是那个衣着华贵的家伙,他指着短打扮的那个人道:“大人,草民许老三,状告这张三儿,偷盗我家耕牛!”

“大人,大人!”张三儿不干了:“大人,草民没有偷盗他家的耕牛,是他赌钱输给了草

民,愿意将耕牛牵来一头以抵赌债,结果那牛才牵来一晚上,第二天就不见了踪影,大人,草民要报案,草民家的耕牛丢失!草民怀疑是许老三偷盗的!”

张三儿这被告成了原告,许老三也不干了,俩人在堂上跪着喊冤,彼此都是被告,又彼此都是原告。

丁田瞪大了眼睛:“没看出来,这个人老实巴交的,嘴码子还挺厉害。”

“张三儿,有名的老千,他就靠每天赌钱为生,家里的田地都是租赁出去的,也不下田干活儿,只一栋老宅子,他本人长得憨厚,就靠着这张憨厚的脸,不知道坑了多少人,那个许老三,是个从外地迁徙过来的富户,谁知道他是咋想的,好好的南边不待,跑来北边讨生活,买了一片地,当了个小地主,就当我们东北三府的爷们儿都是穷鬼,每天吆五喝六的,看着就让人生气,这回好了,让张老三给骗进了坑里……。”老郑叔真是北风府的百科全书啊,谁他都知道一些,不愧是牢房里待了一辈子的的人。

而堂上两个人相互指责对方是偷牛贼,自己是受害者。

最后,杜知府一拍惊堂木,俩人都闭嘴了:“既然你俩都相互指责对方,那么,就都是被

告,同时也都是原告,暂时收监,我让人去调查一下,这牛的归属,到底是谁!”

俩人相互还不服气的哼了一声,杜知府却将两人丢给丁田去管:“暂时收押,等待后续的调查再说。”

“是,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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