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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眼神能杀人,林墨恐怕已经被她用火焰烧成灰烬一百次了。
林墨懒得再看她,低头继续对付碗里那坨已经不太成形的面条。
终于,林墨吃完了最后一口面,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舒服地打了个饱嗝。
他站起身,从货架上随手拿下一根包装最土气的火腿肠。
“啪嗒。”
屈指一弹。
那根火腿肠竟然毫无阻碍地穿过了那道无形的屏障,在空中划出一道小小的抛物线,精准地落在了夜莺脚前的碎石地上。
整个动作,随意得就像是在投喂路边的野猫。
夜莺的身体,瞬间僵住了。
她那双勾人的凤眼,死死地瞪着林墨,眼底深处几乎要喷出火来。
这已经不是羞辱了。
这是**裸的蔑视!
可偏偏,那股混合着淀粉和劣质香精的肉味,却像一只无形的手,扼住了她的喉咙,让她所有的怒火都卡在那里,发作不出来。
理智告诉她,应该立刻转身,把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人和他那古怪的店铺远远抛在脑后。
但身体的本能,却让她无法挪动脚步。
林墨靠在门框上,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也不催促。
他很有耐心。
他笃定,夜莺会捡起那根火腿肠。
时间仿佛凝固了。
一秒。
两秒。
最终,夜莺缓缓地弯下了她那高傲的腰。
当那股熟悉的,充满了科技与狠活的咸香味在味蕾上爆开的瞬间,夜莺的身体微不可察地颤抖了一下。
她已经太久没有尝过这种味道了。
三两口,一根火腿肠就被她吞吃干净。
做完这一切,她的脸颊已经烫得吓人。
“这是我的诚意。”
林墨的声音适时响起,打破了这尴尬的沉默。
“一百克黄金,换一碗面。童叟无欺。”
夜莺抬起头,复杂的看着林墨。
饥饿感非但没有缓解,反而因为那根火腿肠的刺激,变得更加汹涌澎湃。
那碗热气腾腾的泡面,此刻在她眼中,比任何珠宝都要诱人。
夜莺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翻涌的情绪。
“等我。”
;
她丢下两个字,转身就要走。
以她的能力,只要找到幸存者的聚集点或者某些灾变前的银行金库,弄到一百克黄金并非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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