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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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把自己砸死的河狸(第2页)

周景明用斧头把子戳了戳河狸的脑袋,看看是否还活着,避免伸手去拿的时候被反咬。

别看着这玩意儿看上去肉乎乎,给人一种蠢蠢的感觉,但嘴巴里那对森黄的牙齿可厉害,连啃树木都跟玩一样,要是被反咬一口,骨头都得碎。

见周景明用斧把去戳,金旺也立马凑了上去,朝着河狸嗅嗅,张口就朝着河狸的脑袋咬了下去,弓着腰卖力地往后拉拽,只是被桦树树干压着,拖拽不出去。

被金旺咬着拖拽都没动静,完全能确定河狸已经死透。

为避免河狸的皮毛被金旺给撕坏,周景明赶忙伸手将金旺往一旁推:“金旺,松口……松口……”

他连着吼了几句,声音大了,往金旺身上推的力道也大,金旺却不肯松口。

直到周景明扬手做出要打的样子,它才将嘴巴松开,被推到一旁,偏着脑袋看着河狸,伸出舌头舔着嘴边沾染的血迹。

似是被这血腥味刺激,它还想上前去咬,又被周景明给推开,急得呜呜哼叫起来。

武阳也在这时候从河滩边赶上来,一看现场那情况,也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就这么死了?”

周景明笑了起来:“

;这是老天知道咱们这几天辛苦,专门送点肉给咱们补补。

这只河狸不小,去了皮毛肠肚,剩下的肉,够咱们好好地吃上两顿了。”

武阳打量着河狸,尤其是对它扁平的尾巴充满兴趣,拉着看了又看,还把有着肉蹼的后脚也拉出来,撑开看看:“这东西长得还真奇葩,尾巴跟船桨似的,脚掌像大鹅,游泳肯定很厉害……周哥,你吃过河狸没有,肉好不好吃?”

周景明点点头:“吃过一次,还不错!”

他上辈子在青格里一家豫州人开的馆子里吃过一次,记忆中,当时是跟着金老板出去探矿,经过青格里的时候吃的。

吃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等吃完了才听金老板说是阿勒泰极其少见的河狸,有专门的保护区,一般人吃不到,也不敢吃。

但现在是什么年代,谁有闲心管那些有的没的,何况是不禁枪不禁猎的年头,能把自己活好就不错了。

至于河狸具体是什么味道,周景明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比较深的是,那金老板说过,河狸那扁平的覆盖着角质鳞片的尾巴,是难得的珍馐。

也听馆子老板跟金老板兜售河狸的皮毛,说是好东西,一张河狸皮在阿勒泰就能换到一匹骏马,要是做成一件完整的皮大衣,更是价值不菲。

这只河狸,除了吃肉,皮毛也应该能值一些钱,但周景明看着河狸湿漉漉的皮毛,觉得自己留下来,做个帽子应该会很不错,恰巧他自己也会做。

他奋力将桦树树干抬起来一些,武阳趁机将河狸拖了出来,单手提着掂量掂量:“嗬,份量不轻,怕是得有五六十斤,这回可有得吃了。”

此时此刻,恐怕没有人比周景明和武阳更期盼吃到肉。

重体力的活计,加上格斗技巧的训练,比其他人更消耗体能,这种情况下,肉自然成了极其苛求的东西。

周景明四下看看,又朝着河岸边下去,在烂泥滩上,能看到河狸留下的脚印,顺着往下又走了一段,看到一条隐藏在枯草间的小水沟,是河狸扒拉出来的。

小沟连通到河水里,在一大蓬柳条下,堆着一堆树木枝条,知道那就是河狸的窝。

这玩意儿,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用树枝、石头之类的东西,拦河修坝,要是数量多点,甚至能修出几百米那么长的水坝。

看现在树枝堆子,还很新鲜,也没多大,这只河狸应该到这里的时间不长。

周景明找了根木棒,挑了挑树枝堆子,也不见有其余的河狸出现,估计这里就只有这一只河狸。

他当即转身折返:“走吧,抓紧时间回去,这个时候,他们应该都起来了,饭也差不多该做熟了,别耽搁了正事儿!”

武阳将河狸甩肩膀上扛着,跟着周景明往回走,刚走了没几步,跑在前面的金旺忽然驻足,冲着斜上方的林子狂吠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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