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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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六刀(第5页)

又说:“要不是许夫人突然信佛,孙琳达就是个丑小鸭,给她提鞋都不配的。”

苏琳琅曾是个军人,大老粗,并不懂艺术。

而婆婆,她因为书中剧情,一直认为是个心软又胆小,还没什么主见的人。

难道说她真的懂艺术,而且有审美品味?

当然,关于这个,她马上就知道了。

丈夫成植物人了,也许永远醒不来了,而当丈夫倒下,曾经的一切恩怨,也就烟消云散了。

但是,日子还得过下去,百亿家业可不好守,现在落到了她儿子身上,许婉心就必须撑着站起来,给儿子帮衬。

而贺章在倒下之前最关心的一件事就是红山半岛。

再有一周就是竞标日了,全港的富豪们蠢蠢欲动,都想将它纳入囊中。

贺朴廷即使重病在身,打着点滴也得去的。

当然,苏琳琅遭老太爷钦点,是他的双目,签支票的双手,得陪他一起去。

许婉心是个清高出尘的艺术家,连家务事都不理,交给下人的,当然也没有揽权,替儿媳出席的心思。

但她上下打量儿媳,却说:“那种场合,琳琅现在的衣服都不行,显不出咱们贺氏的。”

盲人贺朴廷的目光在虚空,说:“以阿妈的意思呢,她该怎么穿?”

关于儿媳妇拿一百万救丈夫,并把他打横扛起出匪窝的事,用贺墨的话说,简直土匪,土匪都不如,那叫□□,总之,就是土匪的祖宗!

可于一个母亲来说,土匪又如何,她救了她的儿子,就是救回了她的命。

那就不是儿媳妇了,而是像冰雁一样,她要当成女儿来对待的。

她说:“要参加公开竞标,除了金池有钱,心中有底,还有一点,就是必须从外在,气势上压倒对手,让标场所有人都知道,咱们志在必得。”

苏琳琅心说,嚯,婆婆果然是懂艺术的,而且是商业艺术。

一行有一行的学问。

看儿媳妇紧致挺拔的身姿,肉嘟嘟的脸蛋儿,许婉心说:“她要穿旗袍的!”

贺朴廷还蛮听老妈的话,转头看妻子,柔声问:“阿妹有旗袍吗?”

除了适合杀人的阔腿裤和那条高半衩裙,苏琳琅剩下的衣服全是乖乖女型的。

她坦言:“没有。”

许婉心说:“去荣记现裁,挑几种适合琳琅肤色,也抢眼,能显出咱们贺氏的底气和家底的颜色,款式就由琳琅自己挑,多做几套,以后各种各样的竞标会还多着呢,她穿旗袍的地方也多着呢。”

既婆婆这样说,苏琳琅腾的站起来了:“现在就去!”

为对抗暴力拆迁,红山半岛她势在必得。

而为了抢回地皮,她不介意架两把AK去跟季霆轩抢地皮,既一套服装就能搞定,那她必须穿。

那不是旗袍,是她的战袍。

“要不明天?”许婉心有点怕儿媳妇这速度,风风火火的。

“就今天,现在就去!”从匪窝抢过人的儿媳妇,口吻自然跟普通人不一样的。

……

许婉心要离开,当然也就把贺朴铸和小冰雁都带上了。

旗袍铺就在山上,顺路嘛,大家就一起下车了。

荣记旗袍店面倒不算大,但一看墙上挂的,横跨半个世纪的阔太们和女明星们的照片便知,这是一家全港追捧的老字号。

老板是个男人,大概五十出头,站在门口迎接:“许夫人至少有六七年没有裁过旗袍了,也没打个电话,我腾空一天时间,专门接待您。”

又指挥小徒弟:“挂牌关门,免得人来,扰了许夫人的清静。”

他们是猛乍乍跑来的,没有预约就挂牌关门,可见荣老板对许婉心的尊重。

许婉心身上穿的就是旗袍,她特别瘦,穿旗袍,有股格外的风韵。

回头,她吩咐贺朴铸和冰雁:“这些布料都很娇气的,不可以乱摸的喔。”

她因为信了佛,天天念经,不大教育孩子,但对他们倒是很温柔的。

戴上手套,她款款捧起一匹墨绿色,压着金线纹,稍微一动就流光溢彩,但光却是哑色,很显低调的布料来,问苏琳琅:“看看这个,你喜欢吗?”

荣老板笑着说:“整个太平山上就许夫人眼光最毒,绣这匹苏锦的绣娘是刚从大陆偷渡来的,祖传手艺,一针一线全是手绣,就是价格嘛……”

苏琳琅见过孙琳达与人交际,怎么说呢,就是一颦一式都要显得自己很高贵,很有钱。

许婉心不一样,她只淡淡说:“便宜当然好,但有钱难买称心,就它吧。”

听说大陆来的布料价格更高,苏琳琅当然也喜欢,毕竟战袍,就要大陆生产的布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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