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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很快走进徐家院子,徐峰先把背上的背篓放下,又将手里串着的青皮子,一股脑堆放在院墙角落的空地上,随后从一旁拿起一把锋利的剔骨刀,随手拎起一只青皮子,快剁了起来,动作干脆利落。没一会儿,就剁下几块新鲜的狼肉,用力朝着院角的狗窝扔了过去。
听到动静,狗窝里瞬间窜出三道狗影,还有一道矫健的身影紧随其后,正是徐家养的三条土狗,还有猞猁黄金。四条小家伙一拥而上,围着地上的新鲜狼肉,吭哧吭哧地大快朵颐起来,吃得津津有味,狼吞虎咽的样子,看着格外有活力。
赵本乐瞅见这一幕,生怕血腥的场面吓到小外孙女,连忙伸出手,轻轻捂住了陈小沫的眼睛,语气温柔“小沫乖,别看这个,有点吓人。”
可陈小沫却满是好奇,伸出胖乎乎的小手,使劲扒拉了两下姥爷的手掌,硬生生把遮挡的手拉开,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院角的猞猁,小脸上满是好奇。看了几秒,她突然伸出小手指着黄金,转头看向赵本乐,奶声奶气地问道“姥爷,那个也是狗嘛?它长得跟旁边的狗狗不一样,好威风啊。”
赵本乐顺着外孙女手指的方向看去,笑着还没开口,一旁的徐峰就先接了话,语气温和地解释道“那可不是狗,小丫头,那叫猞猁,我们山里人经常叫它老虎崽子,凶得很,不过跟我们熟了,就很温顺。”
说着,徐峰看向陈小沫,笑着问道“怎么样,小丫头,想不想摸摸它?它的毛可软乎了。”
陈小沫一听能摸,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眼神紧紧盯着猞猁,使劲点了点头,小脑袋点得像拨浪鼓,满是期待地问道“真的可以摸吗?怎么摸啊?我怕它咬我。”
对于常见的小狗,她反倒没什么兴趣,可这从没见过的猞猁,让她满心都是好奇。她今年刚五岁,还没到上学的年纪,平日里总听姥爷赵本乐讲山里猎户和野兽的故事,姥爷自己也喜欢进山打猎,她早就对这些山野野兽充满了向往。
“没事,有我在,它不敢咬人。”徐峰笑着说道,转头看向赵本乐,“本乐大爷,我抱着她吧,我抱着她摸,安全。”
“行,那就麻烦你了。”赵本乐也想让外孙女开心,没有推辞,小心翼翼地把陈小沫递给徐峰。
徐峰稳稳地接过陈小沫,轻轻抱在怀里,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然后迈着步子,慢慢走到猞猁黄金跟前。黄金正低头吃着狼肉,察觉到有人靠近,抬头看了一眼,见是徐峰,又低下头继续吃食,没有丝毫防备。
徐峰握住陈小沫胖乎乎的小手,慢慢伸到黄金的脑袋上方,轻轻落在它的头顶,柔声说道“你看,轻轻摸就行,它很乖的。”
陈小沫小心翼翼地摸了一下,指尖触碰到猞猁光滑细腻又柔软的毛,心里欢喜得不行,忍不住又伸手抓了两下。没想到力道没控制好,黄金感受到些许疼痛,瞬间弓起身子,耳朵向后贴去,嘴巴微张,露出尖牙,出低沉的呲牙声,眼神也变得警惕起来。
“黄金!”徐峰立刻沉下声音,低喝了一声。
听到徐峰的呵斥,黄金瞬间老实下来,紧绷的身子放松下去,乖乖低下头,继续啃食地上的狼肉,再也不敢有丝毫异动。
陈小沫被刚才的画面吓了一小下,可很快就被欢喜取代,胆子大了起来,伸出小手,满心欢喜地轻轻揉着猞猁的脑袋、顺着它的毛抚摸,爱不释手,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
“好了好了,小沫,摸够了吧,别一直折腾它了。”赵本乐看着时间差不多了,连忙走上前,从徐峰怀中接过陈小沫,心疼地给她搓了搓冻得红的小手。
随后,徐峰领着赵本乐和陈小沫走进屋内,屋里烧着滚烫的火炕,暖意融融,和屋外的天寒地冻截然不同,一进屋就驱散了满身的寒气。徐成仁连忙给赵本乐倒了杯热水,递到他手里,几人刚坐下,徐峰便开门见山,直接开口问道“本乐大爷,今天您特意跑过来,是有什么事嘛?要是有啥事,您尽管说,我能帮的一定帮。”
赵本乐捧着温热的水杯,喝了一口热水,笑着摆了摆手,说道“有事,也不是啥大事,主要是这小妮子,天天念叨着,非得让我带着她来找你。”
“啊?”徐峰闻言,瞬间懵了,脸上满是疑惑,下意识指了指赵本乐怀里的陈小沫,一头雾水地问道“找我?小丫头找我能有什么事啊?我跟她也不熟啊。”
看着徐峰懵然的样子,赵本乐忍不住笑出了声,伸手摸了摸陈小沫的头,揭晓答案“她现在可是‘言默’的忠实粉丝,天天抱着《活着》看,看了好几遍都不腻,吵着闹着要我带她来找作者,我实在拗不过她,就只能带她过来了。”
闻言,徐峰先是一愣,随即哈哈笑了起来,下意识伸手摸了摸鼻子,心里瞬间明白了。怪不得本乐大爷会特意跑一趟,原来是因为这个,他还以为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找他帮忙呢。
笑过之后,徐峰收起笑容,看着赵本乐,语气认真地问道“本乐大爷,您都知道了?知道‘言默’就是我了?”
“嗯,凑巧知道的。”赵本乐点点头,回忆道,“大年三十那天,我去新华书店买书,碰巧遇到了五仁那小子,跟他聊了几句,他心里藏不住事,一下子全吐露出来了,我这才知道,原来你小子就是那个大文豪‘言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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