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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去的?”
这个表述引起了许思睿的兴趣。他还以为生活在这的人都随遇而安,没想到有人和他一样执着于出逃。
祝婴宁和祝娟的故事,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说烂俗也烂俗,说深刻也深刻,像《故事会》里某篇供人消遣的文章,读者读完心生垂怜,但几秒后便会忘却,只有身为当事人的她们被困在这个故事里。
祝娟大了祝婴宁五岁,从小时候开始,祝婴宁就很爱跟在她屁股后,和她一起玩耍。但有个问题祝婴宁一直想不明白,她不懂祝娟的妈妈为何总是待在房间里不出来,偶尔几次去祝娟家做客,能看到她妈妈被人用锁链锁在角落里,头发长得遮住眉眼,脸上脏兮兮黄蜡蜡,总是对着一个绣花枕头傻笑,整个人看起来痴痴傻傻。
“祝娟妈是个傻子。”村里人人都这么说。
只有祝娟悄悄告诉她:“我妈不是傻子,她是个大学生。”
大学生这种稀奇的词汇,对祝婴宁来说充满了知识的神圣光辉,她好奇地问祝娟:“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打我妈的时候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俺花了那么大一笔价钱讨你这个女大学生回家,结果你这臭婆娘,只会下母蛋,不会下公蛋,老子的钱全都打了水漂’……”
下母蛋不会下公蛋的意思是,祝娟家里只有女儿没有儿子。
祝娟是家里的长女,她下头有六个妹妹。
七姐妹刚好凑齐七个葫芦娃,但祝娟并不觉得这好笑,因为她知道自己还有好几个妹妹没被计入其中。她们不是七姐妹,而是十姐妹,可惜有三个“消失”了,像雪花落入熔炉里,被火焰舔得干干净净,再没有人提起。
其中一个生下来当天就被祝娟爷爷抱走了,爷爷最后是空手回来的,只说了一句话:“河神保佑她。”另一个刚学会说话就被卖到了隔壁村,还有一个,因为智商有点问题,四岁那年自个儿失足摔到山坡下,村里人找到时,她被山上野兽吃得只剩半边身体——当然,这些都是口口相传的“据说”。
真相如何,祝娟不知道,祝婴宁更不知道。
祝婴宁只知道,祝娟总是很辛苦。身为家里的长女,她担负起了所有家务,不仅要伺候爹妈,照顾一群嗷嗷待哺不谙世事的妹妹,还需要时不时忍受爷爷奶奶的挤兑和挑刺。她才念到小学四年级就辍学了,她最常对祝婴宁说的一句话是:“宁宁,你一定得坚持读书。”
这样枯燥平淡,一眼望得到尽头的日子本该永远持续下去,直到祝婴宁十一岁,祝娟十六岁这年,祝娟爸爸给她说了一门亲事。
十六岁,连结婚证都领不了的年纪,祝娟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爸爸嫁去了邻村,摆几张酒席,匆匆吃顿饭,被人群推搡着送入洞房,这就算成为夫妻了。至于结婚证?没有人在意。大家都说到了法定婚龄再去扯一张就行了。
半年之后有天晚上,祝娟偷偷跑来找祝婴宁。她们牵着手跑到秘密山洞里,祝婴宁擦亮蜡烛,回头一看,惊讶地发现祝娟的脸肿了。
“宁宁,我不想活了。”她说完便嚎啕大哭起来。
“他打你?”
“打!有事没事就打一顿,没理由也要创造理由打一顿。我叫他吃饭,他嫌我吵着他睡觉,把我打了一顿,我不叫他吃饭,他嫌我眼里没他这个老爷们,又把我打了一顿!宁宁啊,你看我的牙。”
她张开嘴,露出狼藉的口腔。她像一只受伤的河马,折断的牙齿,发红的牙龈,由于疼痛而不断沁出的生理性唾液,共同构成了河马哀哀的恸哭。她掀开衣裳。青青紫紫的淤青斑驳交错在她黄褐色的皮肤上,她不是被人撕裂的绢帛——绢帛白皙华贵,她的命却远没有那么贵——她是沟壑交错的黄土高坡,沙痕便是她的伤痕。
祝婴宁咬着牙,浑身颤抖:“我去打他一顿!”
她拥有一种奇妙的正义感,祝娟闻言吃了一惊,急忙扯住她的胳膊,说:“别!千万别!他家亲戚多,你惹了他,以后两个村子就算结下梁子了,到时你里外不是人!”
祝娟说:“我忍不下去了,再和他待在一起,我会被活活打死的。趁着现在还没小孩,宁宁,我想走,我得走,我必须离开这里!”
逃离于她们来说都太过陌生,可事情迫在眉睫,再容不得商榷。她来找祝婴宁就是做最后一次告别,今晚她便打算离开。
事情发展得太快,祝婴宁始终处于头脑失重的状态,来不及品味到悲伤,她只能捕捉头脑中仅存的几丝理智,对她说:“我拿钱给你,你要走不能没有钱。”
“不用!你哪有钱?”祝娟翻出自己的口袋给她看,“你瞧,我趁那老不死的在睡觉,把他藏的私房钱全偷了,放心吧,我有钱。”
“不行,不行……去大城市需要很多钱,我再拿些给你。”
城市在祝婴宁的印象里是一座座钢铁森林,祝娟要从一片森林逃离到另一片森林,一片她们完全陌生的领域,她无能为力,只能凭本能在她的行囊里塞满足够的资金。
“可你哪里有钱?”祝娟问她。
“你别管了,乖乖待在这里,我回屋里拿钱给你。”
祝婴宁打算把家里这个月的生活费全凑出来给祝娟,可是当她揣着一叠纸巾跑回山洞,祝娟已经离开了。
这是她们最后一次见面。
三个月后,祝婴宁收到了祝娟寄来的信,信里她说自己一切都好。
-城市很大,和农村完全不一样,城里的人有坏人,也有好人。我运气不好,遇到了坏人,把我的钱都骗光了,但我运气也好,遇到了好人,愿意收留我,给我工作。我现在在一家餐馆给人当服务生,宁宁,思念你。爱你的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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