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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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 16 章(第1页)

朱丽叶并不知道,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真的有老乡,虽然人数实在是有点少。

而这位绅士,属于最早的一批。

和他一批的还有一位更早的绅士,英国人称呼他麦考先生,是有记载的最早的英国华人,他是在1770年前后跟随从远东回来的苏格兰绅士厄克特来到英国,之后受雇于苏格兰洛特哈特家族,后来经由洛克哈特太太的举荐,在爱丁堡税务局有了公职。他娶了苏格兰妻子,生下了三个孩子,在当地一直是受人敬重的官员,并且在税务局一路高升,晚年担任教区长老,获得苏格兰国籍。

在19世纪的最初20年,东方在英国人印象中还能称得上独立自主的帝国,所以绅士麦考在当地德高望重。

另一位比他晚一点登陆的何姓绅士,则是买了农场专注于农业,成为苏塞克斯备受敬重的绅士农场主。

而今天前来的绅士劳斯,他在他的居住地兰开夏郡,也是多年来过着绅士的生活,并且结婚生子,他完全料想不到离开中国60年,竟然收到了白金汉宫的信,说来了个中国公主,让他去认一认是真是假!

白发绅士劳斯都气笑了,心想哪里来的女骗子,竟然敢冒充中国的尊贵公主。

这简直是一出闹剧。

绅士劳斯又听闻这个公主又是登报纸,又是闹舞会,更生气,因为他认为这个女骗子一定用拙劣的化妆和服装,亵渎了他心目中神圣的故国。

为了自己国家的面子,他也要赶去揭穿女骗子。

可惜他年岁已高,得到白金汉宫的信息之后就上了马车日夜兼程,老先生撑不住了,自觉无法按时赶到,于是就让年轻力壮的小儿子先行一步,去揭露骗子的把戏。

儿子启程之前,老先生交给他一卷书画,让他给那个女骗子,问问她能看懂吗?

他的中英混血的儿子打开一看,是父亲写的诗,这是故国高深的艺术,他作为亲儿子都没掌握,女骗子又如何能懂呢,于是放心拿着卷轴赶到伦敦。

现在,卷轴被送往白金汉宫,很快就送到朱丽叶面前。

女王和她的女官们看着她,等待她作出反应,是否能看懂上面高深的文字,她展开卷轴,发现是一首诗。而且再仔细一看,格律方面似乎也不太严格,作者应该也是个业余爱好者。

她低声念出来:“去国已半世,管他多少春,蛮语为生计,猿猴强作人,鬼怪何为友,妖魔竟同群,东望隔烟霾,不复少年身。”

这首诗其实押韵和平仄都有些问题,但是感情上很好的弥补了所有缺陷,等朱丽叶得知作者是一个留在英国六十年的老绅士的时候,心里也为他感到伤心,在这个年代,来到这么遥远的地方,他该多难啊。

她抬起头,看到女王和女王的女侍臣还在看着她,等着她给个答复,朱丽叶有些沉默。

诗里头形容的蛮语,猿猴,鬼怪,妖魔……

英国人别看,都是差评。

不过反正他们都看不懂,问题也不大。

她放下卷轴,不理会女王,反而拿起了毛笔。她说:“既然同乡已经送来了诗文,身为中国人,此时我要做的并不是翻译它,我应该诗文唱和。”

她抬起笔,发了愁,因为真的不怎么会写诗,一时间不知如何落笔了。

首先她不太想抄袭,可问题是就算她决定抄袭,她这会儿都大清朝咸丰年间了,该写出来的诗词都被写出来了,她去抄哪个啊。

忽然,朱丽叶有办法了,有一种抄袭不能被判为抄袭,那就是化用,她可以找一首词随便改改,也像模像样的。

她正好记得有一首纳兰性德的词可以用。

朱丽叶落下笔,在纸上写到:“忆来何事最销魂,故国衣衫旧罗裙。幽怨不堪月里诉,一样凄凉倚黄昏。”

她写完后,看着也像模像样了,还缺个落款。

于是提起毛笔:凤阳朱氏女,丽叶题。

等到墨迹晾干,她也不打算给女王过目,直接吩咐自己的侍女拿出去递给绅士劳斯儿子,这个英国长大的混血儿果然看不明白,吩咐快马送给他父亲。

女王和女侍臣看着朱丽叶的操作,难道这就是她说的什么“诗文唱和”。一种她们不知道的艺术方式吗。

有消息灵通的人提到,据说朱丽叶公主在格洛斯特郡“曲水流觞”,她应该来自一个非常重视文学艺术的东方国家。

就看绅士劳斯什么反应了。

然后下午茶还没喝完,绅士劳斯就激动地蹒跚着脚步赶来了,他要来拜见中国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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