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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一点也不介意把自己的新衣服给本穿,本反倒介意这件衣服颜色是紫色的……
乔琳给了他一个白眼:“那要不你还是回家住吧?”
本瘪着嘴,拿起睡衣,就去洗漱。
“抱歉,我只是想,或许在下周之前,和你多相处一些时间。”雷蒙德轻声道。
乔琳点头:“或许明天可以去买一些换洗的衣服。”
雷蒙德猛然抬头看她:“好。”
乔琳倒是没有多想,万一下次又发生这种情况,两个男生总不能总是穿女生的衣服吧……
“对了,还有多买些牙刷、毛巾之类的日用品。”乔琳想了想,继续道。
“那我给那边也多买一些。”雷蒙德立即道。
本洗完了澡,来到客厅,穿着紫色的,上面还有小兔子的女孩子的睡衣,冷白皮的,带着酒窝的脸,看着还蛮可爱的。
“乔琳,我要睡在哪里啊?”本撅着嘴,困得都要睁不开眼睛了。
“你和休睡在艾玛的房间,艾玛晚上和我睡。”乔琳说道。
艾玛听到妈妈提到她的名字,像个小大人似的,跑到自己房间,蹲下身,在她房间的柜子里掏出来两床被子,想要抱起来,可惜太重了,被子掉在地上。
“妈妈,我给本和雷蒙德先生拿被子,可是被子太重了。”艾玛委屈巴巴道。
闻言,雷蒙德连忙起身,乔琳也跟着起身,这才想起,哦,家里有客人,要拿被子。
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没有艾玛细心。
帮着收拾好被子,把艾玛的被子搬到了主卧,乔琳也去洗漱。
等两个孩子都睡熟了,乔琳这才来到客厅。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给后背靠上厚厚的靠垫,双腿下面再放一个靠垫,这就是乔琳目前最喜欢的码字姿势。
但比起这样,她其实更加喜欢那种可以倒下去的沙发椅,或者按摩椅子。
最开始,是因为那种椅子比较贵,家里地方小,她一直忘记买了。
乔琳喜欢在孩子睡着后写作,因为安静,但当她打开电脑的时候,雷蒙德也洗漱好,来到了客厅。
家里安静极了,乔琳又只开了一盏落地灯,瞥向站在客厅的男人。
“你要现在开始写文?”雷蒙德问道。
“不是,我只是喜欢晚上这个时间写一点东西,有时候写写灵感,或者做一些细纲,或者写一些人物小传。”乔琳随意道。
“你平时就坐在这里写文?”
“嗯,是的,我码字的时候更喜欢躺着,因为这样腰不会累,电脑放在肚子上,很舒服。”乔琳干脆将电脑收起来,本来就不打算写什么,她喜欢从周一开始干活,周末会当作休息。
将电脑放在一边,乔琳抱着腿窝下面的靠垫,坐起身来。
“喜欢躺着。”雷蒙德喃喃道。
乔琳失笑,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她记得作者群里大多数全职作者身上都有病,各种各样的病,不是头晕,就是耳鸣,或者恶心,腱鞘炎之类的更是职业病,还有很多人说自己腰疼,乔琳每天码那么多字,属于勤奋型作者,但整天躺着,根本就不费腰,所以总是给群里的作者推荐自己码字的姿势,以及买的4000元的躺椅。
但是有些作者觉得她的躺椅太贵了,大部分作者都觉得躺着的姿势很难接受,还有很多作者有疯狂购买键盘的爱好,说是手感不同,但乔琳一直都只用笔记本电脑,就是笔记本自带的键盘,往往和作者群的许多作者格格不入。
现在,她忽然有些想念陪伴自己整整十年的躺椅了……
“Hughie?”
“我在。”
乔琳捂着嘴偷笑,男人一本正经的样子有点搞笑。
“那个,你有过恋爱经验吗?”
雷蒙德抬眸望向她:“没有。”
乔琳:“……所以,我们这样算是正常的吗?”
雷蒙德看着她笑。
“别笑了。”乔琳上下扫视男人。
谈恋爱是不是应该拉拉手,亲亲什么的?
嗯,这个还是不要她主动了,不过,雷蒙德洗完澡的这个冷白皮,粉粉的,看起来蛮好摸的。
想着,乔琳便伸手,在他脸颊捏捏。
雷蒙德再次顿住,咽了咽,目光定在她的双眼上,一动不动。
男人就像是被自动打开了某种枷锁,慢慢凑近。
他身上有她惯常用的沐浴露的清香味,都是熟悉的味道,清清爽爽的。
既然他凑近了,乔琳便也没有客气,再次伸手,在他脸上捏了捏,看着他嘴角两边:“本有两个酒窝,你有没有?”
“有。”雷蒙德低声笑着,显然是没想到她是在关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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