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7章(第1页)

威汀斯曼那边就没有那么顺利。

媒体的大事宣传,让不少虫也有了危机感,最近不敢经常出门了,所以就让雌奴们出去购物。

一时间,超市货架上的东西都空了。

营养液供不应求。

巴尔买冬装的时候,看见别虫抢购营养液,他也跟着抢。

回来的时候,累得趴在地上许久才起得来。

客厅里,堆了一大堆包装袋。

莫格斯给他嘴里塞了一个刚做好的肉包子。

“辛苦了。”

巴尔吃着包子,眼睛都亮了,“好好吃,里面有肉。”

“肉包子当然有肉。”

莫格斯检查着衣服,拆开一套试了试。

厚实,不错。

巴尔盘腿坐在地上吃完了包子才说:“家主,外面好多虫在抢购,营养液我就买到两箱,都没货了,不过衣服很少有虫买,我还能慢慢挑,挑得到这些都好看又便宜。”

“我有先见之明。”莫格斯自恋道。

巴尔笑道:“是啊,家主真棒!”

楼下突然有虫尖叫。

“啊~~黑洞!”

莫格斯和巴尔对看一眼,跑到了阳台往下看。

好多虫听见叫声飞了出来。

“黑洞在哪里?”

一直雌虫抱歉的飞出来和大家说:“对不起,我家孩子乱叫的,没有黑洞,他看新闻看的。”

“对不起……”小雌虫知道自己闯祸了,躲在雌父身后给大家道歉。

“别乱叫,怪吓虫的。”

“就是啊,以后不要乱叫黑洞,现在听见这两个字我都发麻。”

“抱歉,抱歉……”

莫格斯松了一口气。

“还好只是小孩子乱叫。”

巴尔点点头,突然看见不远处有几只虫悬浮在半空,似乎是在看着他们这边。

距离有点远,看不清他们的视线是看着谁。

巴尔小声说:“家主,那边的虫,你认识吗?”

莫格斯看过去。

“不认识。”

但是莫格斯和其中一只虫对上了视线了。

那些虫是来看他的。

几只雌虫没有靠近莫格斯的家,转身飞走了。

他们落到了地面,进了一家咖啡厅。

咖啡厅里只有一只虫,门外挂着展厅营业的牌子。

佩库穿着一身华丽,衣领还是荷叶边的。

衬托着他俊美的脸蛋。

雌虫来到他身边,恭敬的小声说:“阁下,我们看到莫格斯了,他真的站起来了。”

“竟然是真的。”佩库嘴角一勾,眼神阴险的说,“那就在把他弄残一次。”

“可是现在……没什么机会下手。”雌虫小声说。

“总会有机会的,慢慢等,抢我雌君的仇,我一定要报。”佩库一想起这件事,心里就恨。

他和威汀斯曼都订婚了,莫格斯这个杀千刀的冒出来抢了他。

刚结婚那年,他还看见威汀斯曼的手腕出现被捆绑的红痕。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神父

神父

本文又名如何驯养一只异魔这是繁华的凯撒七世时代,在蒸汽轰鸣中,工业烟囱崛起,机械与魔法碰撞出激烈的火花,律法与各大正神宗教主持着社会的表面和平。但新时代的浪潮下是无尽的阴影,层出不穷的邪神教派,诡异莫测的异端学说,古老禁忌的魔鬼密仪原本这些都和奥洛维斯无关,他只是偏僻村镇的一位小小神甫执事,但他后来养了一只异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捡来的混血男人不要扔

祝令时在边境线捡回来一个伤痕累累的混血男人。男人醒来後,除了自己的名字,什麽都不记得了。祝令时只好暂时准他留宿。为了报答祝令时,男人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在他名下的店铺里打杂(砸),任劳任怨地为他工作,洗衣,做饭,学中文,甚至还自我开发出暖床服务。万般追求之下,祝令时实在招架不住,决定收了此美男。结果第二天,男人就失踪了。祝令时呵呵,又被男人骗了)数月後再次相见,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某集团的小儿子。他穿得衣冠楚楚,用蹩脚的中文向祝令时哭诉见不到他的日子过得如何难过,还承诺自己会给他富足的未来,只要他肯跟自己走。祝令时又是一笑,从名贵西装里取出自己的名片递给他。报意思啊,谁还不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少爷了)为爱做0美人×胸肌腹肌都很爆表的帅哥现代架空,设定在2000年受谈过小男友,书信恋爱攻多国混血,有俄混血但非俄籍,介意勿入N多私设,一切为了感情发展服务预收换攻後渣攻後悔了小灯是一内容标签都市豪门世家情有独钟因缘邂逅现代架空HE...

夺爱

夺爱

周白内心深处有一个畸形的秘密。这个秘密在周谨准备给她找后妈的时候,终于藏不住了。周白决定要把父亲的爱,夺过来。排雷1亲父女2回避了禁忌的痛点,不虐,气氛不压抑,喜欢虐文慎入高h1V1甜文女性向...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番外

小说简介你科举我种田,塑料夫妻闯荒年深山开荒避乱世,全家顿顿有肉吃作者白久欢简介种田+美食+空间+囤粮+逃荒+经商+甜宠+日常江清月被勾错魂后喜提穿越大礼包,本以为可以过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开挂人生,没想到却穿成了一个奸懒馋滑的肥婆,还嫁给了一个恨她入骨的男人。宋砚因上辈子枉死而获得重生机会,本以为可以弥补前世所有的遗憾,不成...

金缕衣

金缕衣

沈鸢认错了自己的救命恩人。山路泥泞,她在山脚下意外撞见一个身负重伤的男子。那人遍体鳞伤,沈鸢不认得对方,却认得对方手上的红痣。那是自己的救命恩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只因对方一句喜欢樱桃酥,沈鸢偷偷回城,顶着风雪跑遍汴京,只为给谢清鹤送上一口樱桃酥。可她不知道的是,自己转身之后,谢清鹤毫不犹豫将手中的樱桃酥丢给院中的野犬,任其撕咬。除夕那夜,沈鸢大着胆子挽住谢清鹤的手,腮晕潮红待你高中,我们就成亲,好不好?她以为谢清鹤只是一个寻常的书生。直到那日家里逼迫她回府嫁入尚书家冲喜,沈鸢冒死从家中逃出。她一路跌跌撞撞,差点撞上人。那人不复先前的虚弱温和,谢清鹤一身月白圆领锦袍,前呼后拥。他居高临下坐在马背上,面无表情看着差点葬身于马蹄之下的沈鸢。沈鸢听见众人高呼谢清清鹤为太子。任凭沈鸢如何哭着哀求,谢清鹤都无动于衷。他眼睁睁看着沈鸢被沈家的奴仆带走,看着她被强行塞入喜轿。锣鼓齐鸣,礼炮鸣放。谢清鹤以为自己不会再和沈鸢有任何瓜葛。直至那日天朗气清。谢清鹤看见沈鸢站在一名男子前,笑靥如花。那人俯身垂首,在为沈鸢簪花。他手上也有一点红痣。...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那个让我等了一辈子的怪人

(作者已全文存稿,宝宝们放心食用~)高考百日誓师那天,江月卿收到一封匿名手写信。那人在信上说,已经关注江月卿很长时间了,如果可以,高考结束後能和她认识一下,也希望能和她考同个大学。这封信很奇怪,但是她也没有在意。高考结束,她全世界寻找这个神秘人,结果发现这人就是自家楼下那个奇怪的邻居。她对这个邻居印象深刻,因为她很奇怪,总是在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地方。後来才发现,这个怪人并不是会分身,而是一对双胞胎。姐姐林眠雪大方热情,而妹妹林眠冬却内向文静,不善社交。林眠冬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很难和正常人一样生活和社交,因此在外人看来是个奇怪的少女。一开始江月卿也有些抵触这个怪人,但长时间相处後才发现,她并不是别人口中的怪物,而是一个心思细腻温柔体贴的可爱小女孩。20岁那年,江月卿说林眠冬就是她的归宿。21岁那年冬,疫情爆发,江月卿说要等林眠冬一辈子。眠冬,眠冬。内容标签都市花季雨季情有独钟轻松BE救赎...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