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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鹰奴(一)
雨一连着下了数日,驿道的土路上爬满了深浅不一的水洼,像害了疫病的病患的千疮百孔的皮肤。
这场雨下的太久了,城外的百姓没熬来晴天,反倒熬出了一身病。
突如其来的疫病打了王都一个措手不及,桓秋宁在六疾馆[1]里忙活了半月,他等馆里的百姓退了烧,才收拾行李,出发去萧慎。
走之前,桓秋宁去了一趟驿亭,查看郢荣各州郡送来的公文与信件。他把来信翻了个遍,却没找到一封有关照山白的书信,于是垂头丧气地站在驿亭外,抬头望天。
到郢荣的这段时间,桓秋宁每日都要去一趟驿亭,他怕自己错过任何关于照山白的消息,日日盼望着能收到一封照山白寄来的书信。
然而他很清楚,上京的书信是不可能寄到郢荣来的,更何况照山白根本不知道他到底在哪儿。
从驿亭离开之后,桓秋宁回到王都,脱下身上的罗衫,穿上窄袖短襦和缚裤,头戴风帽,腰系蹀躞带[2],踩了一双高筒皮靴,还给自己扎了俩小辫子。
换上这身利索的行头后,桓秋宁找殷禅要了一匹快马,比使持节[3]先一步去了与东平关毗邻的荆城。
郢州往北,一路上途径千山万水,江南的水榭楼阁渐渐消失于身后,眼前的景色变成了巍然矗立的土城墙,以及散落于戈壁荒野中的烽燧与关隘。
他仿佛穿过了半幅巨大的古画,告别了那抹层层晕染的江南绿,映入眼帘的豪气又苍凉的赭黄。
桓秋宁骑一匹快马,跟着驿使一路疾驰,没用半月便到达了干越的边城荆城。
他到荆城的时候正值盛夏,沿路巡察的官吏们穿着驼褐色的苎麻大袖衫,腰上系着挂汗巾,穿着从蛮邑传入的蒲草履,悠闲地坐在葡萄藤下乘凉。
他们见桓秋宁行色匆匆,以为他是来传信的驿使,便给他安排在了驿铺的廨屋[4]里。
桓秋宁也不嫌地方孬,他连义庄的棺材都睡过,自然不会嫌弃驿卒住的土屋。
他刚放下包袱,就跟同屋的驿使聊了起来。他给一旁大汗淋漓的驿卒倒了杯水,嬉皮笑脸地问:“兄弟,热坏了罢。这地儿可真够热的!你是从哪儿来的?”
驿卒见桓秋宁如此客气,也呲着牙,笑盈盈地言道:“我是从端城来的,刚栓了马,才进来歇歇脚。”
“端城啊,那你这一路可够累的。”桓秋宁蹲在驿卒旁边,继续道,“裕达岭那块路不好走罢,我听说那边有个吊魂谷,相当骇人哪!”
“可不是嘛,那吊魂谷,真能把人吓掉了魂。想当年杜忠凛将军带着杜家军跟弘吉克部的黑鹰军在吊魂谷交战的时候,利用那的地势,把黑鹰军耍的团团转,只可惜那群狗养的孙子跟咱们杜家军玩阴的……欸,不说了,眼看着,裕达岭那块又要打起来了。往后再干咱们这行,那可就是拿命换钱花了。”
“还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哪!”桓秋宁的巴掌“啪”的一下拍在大腿上,他凑过去,又问道:“怎么个事儿?好端端的,怎么又要打起来了!”
“我跟你说,”驿卒咽了口唾沫,喉结上蹿下跳,“你不知道罢,上京那边出大事了!文武百官闹着要迁都,可咱圣上他不愿意啊。”
“啊?竟有这事!”桓秋宁蹙了蹙眉,一副大吃一惊的样子,“朝中那些老狐狸们,想往什么地方迁?”
驿卒捂着嘴,小声道:“我听说,带头闹迁都一事的人是廷尉大人柳夜明,他说如今常边郡岌岌可危,若是让郑氏的贼人拿下了常边郡,那上京城可就完蛋啦!上京八郡密不可分,少了哪一块都不行,一旦让郑氏在西北角上撕开一个口子,其他七个郡也就不安稳了。所以,柳夜明觉得当务之急,是要先稳住大徵的命脉,保住上京,可上京城跟常边郡就隔了一条天山河,这位置实在是太危险了,于是,跟柳夜明站在一条船上的那些官,便上书请圣上迁都庸中郡。”
“喔,往庸中郡迁啊。”桓秋宁拍了拍驿卒的肩膀,凑到他耳边,低声问:“兄弟,你知道的挺清楚啊!你好好看看,你现在是在什么地方?”
驿卒一脸懵:“我当然知道,这是荆城的驿铺啊。”
桓秋宁抬手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比划,挑眉道:“兄弟,你口中的圣上是永鄭帝,而你所在的荆城,是郢荣的属地。”
桓秋宁这是在提醒他,言多必失,莫要因为一时口快,白送一条命。
驿卒恍然大悟,登时大骇,冒了一身冷汗。他倏然跪在地上,扇了自己两巴掌,哆哆嗦嗦地解释道:“我知道!荆城是王上带兵打下来的,是王上救了我的命!我如今听命于王上,不该惦念着上京的事。可是……可是我的族人都在平阳郡,那里有我的年迈的老母亲,我忘不了那里啊。”
驿卒诚恳的言辞,让桓秋宁清醒地认识到,大徵必须归于统一,这样他们才能回家。
“是了,那边也有我念着的人。”桓秋宁把驿卒扶起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先起来,男儿膝下有黄金,别随便给人下跪,我又没说要拿你怎么样,不是么?”
汗水落在驿卒的眼角,跟眼泪似的落了下去,他真挚道:“谢了兄弟,我不会再胡言乱语了,我改!”
桓秋宁问他:“你想回家么?”
驿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坚定地点了点头,他坦诚道:“每次我听说晋州跟干越要开战的时候,我的心里就难受。骨肉相连的兄弟,为什么要刀剑相向,为什么非要斗个你死我活!弘吉克部的蛮寇不除,荒原的恶狼不杀,却跟自家人兵戎相见,我不懂,也不敢看!每次说到那些蛮寇,我就想起了我的大哥。”
桓秋宁瞧着驿卒有点要哭的意思,安慰了他几句,“你大哥他怎么了?”
“六年前,我大哥被蛮寇捉了去,做了鹰奴,生死未卜。”驿卒咬着牙,愤愤地捶着地,“当年,东平关失守后,弘吉克部那些吃人的蛮寇,恨不得把荆城的皮给扒了!他们抢光了城里所有能用的家什,他们不动女人,专门挑精壮的男人抢。他们把荆城的年轻力壮的男人捉了去,当奴隶,给他们驯鹰。萧慎的鹰是用狼肉喂养起来的,生性嗜血,它们不仅杀狼,还吃人。被蛮寇捉了去的男人,十个里边能活一个都算命大的了。我大哥被他们捉去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了。已经过去六年了,所有人都劝我别等了,可我就是不信!”
“你大哥叫什么名字?”桓秋宁道,“告诉我个名,我去替你寻。他要是还活着,我就给他拖回来,他要是死了,我就告诉你他埋在哪了。”
驿卒道:“我大哥叫李傀。”
“他跟‘黑旋风’李逵同一个名么?”桓秋宁笑道,“他也是个天杀星?”
驿卒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头在空中比划了比划,摇头道:“他名字里的‘傀’字是‘单耳鬼’,所以我们都叫他李鬼。他虽然比不上‘黑旋风’,但也是个草莽好汉!他以前是东平关的守将,手底下有上千兵呢!”
桓秋宁盘腿坐在草席上,抚掌笑道:“好一个单耳鬼!我有一种直觉,他一定还活着!”
“好兄弟,多谢你!”说着,驿卒拿出一条草绳,系在了桓秋宁的手腕上,还打了个结。
桓秋宁看着草绳问:“这是什么?”
“平安扣!”驿卒笑道,“我大哥教给我的。以前我生病的时候,我大哥就给我系平安扣,手腕上系,脚踝上也系,我大哥说了,只要系上这个,就能保命!”
“谢了,你大哥是个有心之人,他一定会平安的。”桓秋宁看了眼平安扣,温柔地说道,“你也是,一定会平安的。”
“承您吉言!”话音刚落,驿卒拿来了一个铁匣子和一个囊袋。
桓秋宁低头一看,视线落在了函匣和邮囊上。想必函匣里的官方文书已经送出去了,地上的函匣没上锁,里边也已经空了,而一旁的邮囊鼓鼓的,里边肯定还装着不少普通的书信。
桓秋宁一时兴起,问了句:“邮囊里装的书信没人收么?”
驿卒也盘腿坐下,他把邮囊扔给了桓秋宁,不疾不徐道:“剩下的这些书信都是没人要的,也许,收信的人已经不在了罢。我掂着这些书信,沉甸甸的,要是不打开看,还以为里边装的是宝贝呢,所以我一直没舍得扔,我总想着要替他们留点念想,万一哪天就送出去了呢。罢了,整日带着它们也沉,你拿去看罢。”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给别人写信,每次收到回信都特别开心。”桓秋宁抿嘴一笑,小心地拿起邮囊,把里边的书信拿了出来,“我偷偷看几眼,你不要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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