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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那个人,他不允许自己消沉。
夜雨突袭破庙,北风把木门当城墙,使了劲儿的撞。
破庙里的柴火越烧越少,光也越来越暗。想着想着,桓秋宁越发困倦。他抬不动眼皮子,也没什么劲儿,只能隐约听见周围的人在小声议论些什么。
牢骚胡老头站在火堆对面,指了指桓秋宁,小声地窃喜道:“得嘞,白捡一个年轻力壮的青年人!”
此话一出,几个流浪汉围在桓秋宁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又捏了捏他的腿,“这人长得白白净净的,胳膊细腿也细。他尚且称得上年轻,但身子骨不算结实。叔,你说他这种的,萧慎人会收他么?”
听到这句话,桓秋宁心里咯噔一声,心道:“完啦,进贼窝了!”
“差不多了。”牢骚胡老头苦大仇深地说,“前两天萧慎人在东平关放了句话,说是只要有人能给他们送年轻力壮的青年人,就能换条羊腿。虽然萧慎人野蛮,但是他们讲信用。那些个狗爹养的官老爷就是些披了人皮的畜生,他们嘴里放出的屁,比那马屁还臭!咱们要是信了他们的话,那就真的是离死不远了。”
小孩们围在一起,猛猛点头。一个小孩问:“叔,萧慎人捉年轻力壮的小年轻,是要拿他们做什么啊?”
“让他们做鹰奴。”牢骚胡老头解释道,“萧慎人擅长驯鹰,战时用雄鹰来引导他们的狼群和马群。萧慎的雄鹰嗜血吃肉,极其凶残,甚至吃人!萧慎人不愿意让他们自己的孩子驯鹰,便捉咱们的青年人去熬鹰,用他们的血去培养战鹰的血性。”
小孩看着桓秋宁问:“那……我们把他送给萧慎人,他会死么?”
“数年来,被萧慎人带走的青年,无一生还。”牢骚胡老头阴着脸,叹息一声,“用他的一条命,换咱们十几条人命,他这条命也是值了!拿绳子来!”
这些话桓秋宁听得大差不差,他甚至有一种不妙的预感,但是他浑身散了架似的疼,一点劲儿也没有。想来,是那块硌牙的窝窝头里放了软筋散。
他抱着个胳膊,假装睡着了,在心里安慰自己道:“罢了,这话说的也没错,用一条命换他们多活两天,也算是积了大功德。老天,你可要好好地帮我记在功德簿上,不然,我可真是亏大了!”
月上枝头之时,桓秋宁头痛欲裂,困意全无。他捏着自己的手指,腹诽道:“这软筋散怕不是假药!”
他还没琢磨出来他吃的到底是什么药,一众人便扛着他,走进了星夜里。这一路桓秋宁仿佛在坐摆渡船,晕的要死,他没抗住那股晕劲,昏睡了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他感觉到有人抬起了他的胳膊,还给他挪了个位置,他的腰下面有一块石头,硌得他难受。
当桓秋宁终于攒够力气伸手去摸那块石头的时候,天亮了。
桓秋宁张开眼,看到的不是残破的寺庙,而是一望无际的草原。
金灿灿的阳光把草原照的像泛着光泽的巨大的青铜器,桓秋宁坐在草原上,就像是青铜器上的一块黑色的小瑕疵。
远方来的风把翠绿的草原吹的像波浪层层的海面,他伸手抚摸着浪花,指尖沾满了青草的芳香。
萧慎的草原很美,十一年前他第一次闯出大徵的边境,跟着清风一路向北跑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时隔多年,桓秋宁再次坐在草地上,他望着远处的羊群,仰头笑了一下,少年的稚气一如当初,一点也没有改变。
如果没有那些惨痛的,不堪回首的记忆,桓秋宁觉得这片草原真的很美好,它像一块无暇的翠山玉,能容的下世间的一切杂质。
桓秋宁愣了一会神,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身前站了一群人,黑乌鸦似的瞪着眼珠子看着他。
这些人的皮肤黝黑,泛着油亮的黄铜的光,像是镀了一层金。他们没穿几件衣服,身上就挂了几块布。他们的腰间缠绕着鹿皮,上面悬挂着狼牙,风一吹,狼牙相撞,叮铃叮铃地响。
他们赤裸着上身,前胸和腹部大块鼓胀的肌肉像荒原上凸起的山丘,筋腱如铁,看起来能赤手捏死一头狼。
桓秋宁被他们围在中央,跟只人畜无害的小狼崽似的,悻悻一笑,一声不吭。
突然,一声锐利的尖唳划破天际,如刀剑摩擦,穿透云层,直入长空。那声音高亢而孤绝,让人不寒而栗。
声落之时,一直半人高的雄鹰自高空骤然下坠,弯钩似的鹰爪瞬间紧缩。见状,桓秋宁登时咧着嘴,吸了一口冷气,他心想,这只鹰若是落在他身上,能给他活活砸死。
雄鹰大叫着稳稳地落在了一个人的肩上。一众鹰奴向两侧退开,一人一鹰穿过人群,那只半人高的雄鹰踩在他的肩头,轻轻地啄了啄那人的额间卷发,不像战鹰,倒像是他豢养的宠物。
那人抱着胳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桓秋宁。
他的面容冷峻,浓眉大眼,左脸上两道疤,看起来相当凶神恶煞。他戴着硕大的黄金耳环,风吹耳环荡,耳环荡一下,他肩头上的那只雄鹰就歪一下头。
桓秋宁的视线自上而下把这人瞧了个遍,心中一寒,觉得自己这次可能真的要倒大霉了。
他双手合十,向老天拜了三拜,嘀咕道:“贼老天,我就知道你不靠谱!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咱们无缘,不见。拜拜了您嘞!”
话音刚落,鹰奴踩着草坡,迈着大步走到了桓秋宁的面前。他迎着太阳,鼻环,耳环,骨环全都闪着光,逼得桓秋宁不由得眨了眨眼睛。
“说什么呢。”鹰奴突然扼住桓秋宁的下颚,他的声音沙哑,用蹩脚的汉话说,“我听得懂你们的话,老实点,我让你多活两天。”
“大哥!”桓秋宁捏了捏自己的胳膊,又指了指雄鹰,卖惨道,“我不行!我害怕这玩意儿,我真不行。大哥,您行行好,放我一条生路,我立马就跑,绝对不碍您的眼!”
那畜生竟然能听懂人话,金瞳骤缩,喉咙间发出“咕噜”的低吼,仿佛下一秒就要把人按在地上咬死。
桓秋宁跟它对视了一眼,登时冷汗淋漓。他从小便害怕这种体型大的鸟,更何况是半人高的大家伙。他举手投降,委屈巴巴地求饶道:“要不,你们把我杀了罢。”
鹰奴充耳不闻,拿出一把匕首,撕开桓秋宁的衣服,左划两刀,右划一刀,在他的胸前划了一个符号。
鲜血瞬间染红了他的衣服,桓秋宁捂着伤口,连连叫疼。
“把他绑起来,”鹰奴不管桓秋宁的死活,回头冷漠地看了他一眼,“带去斗兽场。”
第93章鹰奴(三)
桓秋宁没想到自己大难临头,马上要去给人当奴隶了,居然还能被人扛着走。
桓秋宁被一位鹰奴横抱起来,抗在肩膀上。他像一头没什么脾气的狼崽,顺从地趴在鹰奴的肩头。
他的视线很自然地落在了鹰奴的前腹上。此人身材魁梧,实乃一位彪形大汉,虬筋盘结的肌肉把腰间的鹿皮撑得鼓鼓当当的,小臂上隆起的肌肉更是比牛腿筋还要粗。
鹰奴的胸前有一个图腾,古铜色的皮肤上隆起了一层疤痕,疤痕上刻着密密麻麻的小字,桓秋宁认识不少萧慎的文字,他猜测鹰奴身上纹的是一些能向天神传达祈愿的咒语。
萧慎人信奉天神,把鹰当做天神的信使,他们把狼王当做天神的子嗣。所以在萧慎,能够让狼王“俯首称臣”的人便是拓剌王,是天神认可的部落的王。
桓秋宁发现这种咒语,背着他的鹰奴和那位领头的鹰奴身上有,心想这个鹰奴的身份肯定不一般,于是,便主动地跟他套起了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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