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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骄确认了光标的方向,赶了大半天的路,果然在一片小型草甸里,看到了僵持不下的狼犬兄弟跟金狮。
这一处草甸水量不大,阴面靠着半边山壁,湖水是死气沉沉的绿色。
伤痕累累,浑身浴血的金色巨狮半边身子浸在湖水里,潦草的鬃毛被血凝固的血结成一绺一绺,狂放不羁地甩在一侧。
两条狼犬似乎也受了重伤,一条左后腿断裂,胸腹三道深可见骨的抓痕。
一条耳朵被撕裂,右爪被咬穿,裂口处露出内里粉色的血肉。
现场血腥味很浓,湖里还飘着几具被撕开喉咙,已经死去的,长着弯弯的角的绵羊一样的兽人尸体。
金狮睁着一只眼,慢慢地舔了舔前爪,似乎还有余力。
但两条狼犬到了极限,已经是强弩之末。
……
犽感觉,他现在的状态糟糕极了。
他喘着气,只觉得胸口里面像是有一百只青蛙在乱叫,咬穿的伤口还在往外渗血。
该死。
该死。
该死。
他盯着虎视眈眈的两条肮脏黑狼犬,愈发焦躁不安。
狩猎季马上就要到了。
他像往常一样,四处狩猎,想赶在大冬季之前,替部落积攒足够多的奴隶。
原本按照犽的计划,偷袭完黑犬部落,他就会立刻带着奴隶赶回部落。
——这样,即使黑犬部落的战士发现,也来不及了。
如果不是那个忽然出现的雌性,他现在已经带着抢来的奴隶,回到金狮部落,享受美味的角马肉和温热的兽血了!
她如果乖乖跟着他离开,自己又怎么会被黑犬部落发现,又怎么会被这两条不要命的蠢狗重伤?
——阿帕草原上的兽人都知道,黑犬部落信奉“以血还血”,只要袭击过一头黑狼犬,那就会遭到无穷无尽的追杀。
眼前这两条蠢狗,简直跟疯了一样。
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
哪怕被他咬断喉咙,也要把獠牙扎进他的胸口。
哪怕被咬碎脚掌,也要用爪子撕开他的皮肤。
是值得尊敬的对手。
但很可惜,对方马上就要回归兽神怀抱了。
金狮部落的勇士不会轻易死去。
犽冷漠地转动眼珠,眼角猩红一片。
没人看到的地方,金狮浸泡在水里的伤口正缓慢愈合。
犽在等。
等这两条疯狗死了,他要抓住那只雌性。
用金狮部落勇士的名义起誓,他要咬开她柔软的喉咙,舔舐喷涌而出的鲜血,然后一口,一口,慢慢吞下她的血肉。
似乎是被自己的想象刺激到,犽瞳孔开始充血。
然后下一秒,他动了动耳朵。
趴在地上,岩石雕塑一样的骨多跟骨打也动了,缓缓转过头。
草甸尽头,忽然多了个一身黑,背着黑色大包的姜骄。
她观察了一下现场情况,然后钻回草丛,片刻后又钻出来,手里多了根棍子。
“该死的雌性!”
金狮开始咆哮:“你!还敢出现在我的面前!”
骨多跟骨打则强撑着最后一口气,满含期待地盯着这位神奇的巫。
……
……
姜骄没理会无能狂怒的犽。
她舒展了一下身体,然后做了一套广播体操,又举着削尖的棍子,隔空比了比。
距离不算远。
姜骄眯着眼,以一个极为标准的投掷姿势,把自制标枪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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