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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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无言的结局(第1页)

“你什么时候给我写过信?我怎么没有收到呢?”听完马老师讲的故事,张琳琳同学奇怪地问道:

古今中外,母亲、母爱成为文学作品中永恒的主题。《妈妈的吻》、《世上只有妈妈好》、《烛光里的妈妈》、《白发亲娘》……一首首动听的歌曲无不倾注着人们对母亲的挚爱。无论是中外大家,还是古今英雄,都无法完全诠释母亲的伟大。”

但凡有妈的孩子,大都有一个可以回味,值得追忆的童年。也许有人会有各种各样的不幸,但仔细回想一下,总会有幸福穿插其间。这幸福是什么,也许就村边路口之间和小朋友的嘻闹,也许就是上树爬墙捉鸟戏鸭的痴迷,也许就是丢手帕捉迷藏的忘情,然而这幸福要有一张妈妈的笑脸在家中守望;家中没有了妈妈,你笑起来都不开心。

妈妈拢共生下我们姐弟四人,我最大,为此她和父亲总是没日没夜地忙碌,可是他们从来没有任何怨言。每到寒风凛冽的冬天,妈妈会用一些旧报纸把门和窗户糊上,说是给我挡挡风寒;还会将干净的稻草垫在我们床上,睡在床上总能嗅到一股淡淡的草香。

四个小孩,四张嗷嗷待哺的小嘴,吃饭喝粥需要下饭菜,所以每年冬天“腌咸菜”就成了母亲的必修课。她用她细皮嫩肉的脚板底对抗那些颗粒粗大的盐巴。夏天的时候,她总是早早地帮我们洗好澡,然后将卸下的门板用凳子搁好,铺上席子给我们纳凉。而她却坐在一边用扇子轻轻地为我们驱蚊。待我们甜甜地睡着了,她又用木桶拎着全家的衣服去河边洗。待夜里渐凉,妈妈才将我们几个抱上床,放好蚊帐。然后,她又坐在昏暗的煤油灯下纳鞋底。所以每年春节,我们都能穿上妈妈亲手做的新鞋过年;每每梦中醒来,都能看见她一个人独自忙碌的身影。

因为孩子多,收入远远不够开支。妈妈每个月总会向朋友亲戚借钱渡过难关,甚至借过鸡蛋,借过盐。有个邻居是医院里的医生,小时候我常见到妈妈被他叫走,因为年龄小也不知道他什么意思。长大后我问医生叫她干嘛?医生告诉我妈妈是O型血,她经常去医院“卖血”挣钱,知道实情后我不禁泪流满面。原来妈妈滋养我们的不只是她的乳汁,还有她那新鲜的血液。

小时侯我像一个野孩子,整天在外面玩,只有饿了、累了的时候,才知道回家。

你累的时候,永远有一个宁静的港湾,妈妈就在那里为你守候。你可以无所畏惧的迎接一切挑战,你可以安安心心规划你内心的向往。路的前方还是路,你不可能一口气到达终点,你就在妈妈坚实的土地歇息,妈妈一个温暖的笑,就是你汲取的力量。你成了顶天立地的人物,你可以叱咤风云了,但是你依然离不开家,离不开妈妈,高处不能禁胜的寒冷,更会让你迫不及待的寻找心灵的依托,而那最永久、最安全、最可靠的心灵依托,依然是妈妈,是家。

妈妈在,家就在。&bp;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找妈,进家的第一句话,就是“妈----”。看到妈妈忙碌的身影,听到妈妈的应答,心才安定下来。于是开始找吃的。吃饱了,喝足了,再跑出去玩。&bp;长大了上学,踏进家门的第一件事依然是找妈妈。来不及放下背上的书包就到处寻找,妈妈看见了就笑“傻孩子,背着个包,也不嫌累”。也许妈妈不知道,也许妈妈知道,找妈妈的时候,根本就不知道累。

回家找妈,是人们多年来不自觉养成的习惯,也许,生活中只要是有妈妈的人,都和我一样。这一生活中的细节,便是幸福在荡漾了。&bp;家和妈妈就是这样,镌刻在每一个人的心底。随着年轮的递增,人们会越来越感觉到,纵然岁月改变了容貌,纵然沧海变作了桑田,枯守着不变的,依然是那份家的眷恋和深深的母爱。因为家和妈妈和我们,血脉相连,息息相通。

后来有了自己的小家,空闲的时候,就想,去哪里好呢,于是回娘家,这个家是我永远也走不出的守候。推开家的门,妈妈不在,爸爸迎上来,便和爸爸唠家常,而眼睛却时时盯着门口,盼望着妈妈回来。妈妈推门回来了,心里顿时感觉到完整。就这样,无论哪里,无论何时,总是惦记着回家,回家了,就喊妈妈。

高二的时候,班上转过来一个男生,一脸的英气,有点酷。我第一次看见有人在操场上光着脚踢足球,他说那才叫真正的锻炼;第一次看见一份打着满分但是字迹奇丑无比的作文答卷。第一次看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经允许就冲上讲台,拿起数学老师的粉笔,把老师黑板上的题目用另一种更简单的计算方式写出来,令老师当场尴尬无比。我和同学们在唏嘘他的无礼之余,无不钦佩他的才华和气质。他就是马建国。

马建国坐在我后排,我常常装作请教难题,然后目光停留在他的身上。当他抬起头的时候,我又不敢正视他。

有时为了看到他的面容,我进教室时会偷偷地瞥他一眼,心中充满了紧张。

马建国也很喜欢我,不过他比较保守,我有时午休时睡着,他会为我盖上衣服。我们那时候经常调换位置,不过都是一个小组全部调,我们还是前后桌。

;我小心翼翼地喜欢着他,生怕他知道,又怕他不知道。

“喂,她刚才看了你好久哦!”有次一位男同学笑着对他说。

男同学口中的她,说的就是我。

结果那同学挨了马建国一记猛拳,而我则羞得满脸通红。

我后来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马建国却没能考上大学。

“飒爽英姿五尺枪,

曙光初照演兵场。

中华儿女多**,

不爱红装爱武装。”

到部队参加军训是我一生中最幸福、最难忘的经历之一。因为我的理想就是当兵,穿上绿军装,飒爽英姿,多神气,多漂亮。我们的军训地点是秦皇岛某步兵部队,我们和现役军人在一起训练学习。我们的排长叫陈国平,是个非常淳朴憨厚的农村兵。每天早晨军号一响我们就集合出操,迎着朝阳,披着万道霞光,我们跑步、正步走、练习队列、射击。每天下午学习政治、讨论、发言。给我们军训的排长、班长全部是现役。全连第一次射击训练,连长示范后,叫我出列射击。我趴在地上,屏住呼吸,一枪就打了个七环,给自己挣足了面子。

我们内务标准和现役军人一样,被子必须是豆腐块儿,床上一个皱褶不能有,鞋子两只要摆齐齐的。早晨我们一出操,班长就来检查内务,几乎每个人都不达标,班长只好一个一个给我们重叠。有一天晚上,我们和部队联欢,几架大探照灯从四面打到大操场的中心,那就是舞台。解放军战士和我们互相拉歌,场面热闹极了。我们班表演《红色娘子军》,我们把勺子放在铝饭盒里当手鼓,载歌载舞,非常投入。小战士们不断地叫好,给我们鼓劲儿。最后我们全体军训学生给解放军唱了大合唱《欧阳海之歌》:“湘江水,滚滚奔流,歌唱着舍身的英雄……”歌声回荡在军营的上空,传得很远很远……

本来我的军训生活非常圆满,可惜因为自己的狭隘任性,伤害了排长的感情,至今想起来还惭愧不已:因为我长得漂亮,排长总是照顾我,同学们就说他喜欢我。其实我也很喜欢他的。为了撇清关系,我索性不理他了。排长不知所措,问我什么缘故,我就是不说话。当军训结束时,解放军到火车站欢送我们,我看见排长站在我的车窗外流泪,可我仍旧一句话也不说。后来我再也没机会向他表白了,但是我永远记住了他的名字——陈国平。

上大学的时候,我又爱上了一位老师杨华。他当时离异、单身,还有一个十八岁的儿子。

当时最大的阻力来自于父母,他们都是中学教师,都很讲面子,他们觉得我应该找一个年岁相当的男友,而杨华比我的父母还大两岁。

但我认为我们之间有共同点,特别是他对古典文学的认真态度和不懈追求让我敬佩,因此我不顾父母反对,干脆和他住到一起。我把他的生活安排得妥妥帖帖,让他专心致志地搞他的研究,他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我的照料。

我们的关系被人反映到学校领导那里,领导多次找我谈话,他们觉得老师和学生恋爱败坏了学校风气,劝我们立即中断关系。

我虽然看起来柔弱,其实很倔强,我明确表示宁可退学也不可能中断和杨华的关系。杨华也是个我行我素的人,因为他是中文系的一块牌子,学校想找他这样的人很难,所以他有恃无恐,谁也不放在眼里。

虽然不合时宜,但我们的恋爱毕竟是合法的,校领导只好不了了之。

1988年9月,杨华的儿子也考上了北京师范大学,他要求与父亲同住。杨华于是对我说道:你还是到宿舍楼住吧,我儿子来了,你在这里不方便。

我惊呆了!我们虽然没有结婚,可在一起也一年多了,我还打掉了一个孩子。本来说好我毕业后就结婚,现在儿子来了就赶我走,那我成了什么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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