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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初拿捏起来没有半点压力,三下五除二把那眼眶湿漉漉的大块头推出门外,“砰”的一声把门掼紧。
屋内瞬间安静下来,鼓噪的心跳声变得极为明显。
方初没太在意,眼皮轻轻掀着,表情骄矜又冷酷,像是只漂亮的狸花猫,利落干净地转身,一把拽住周厌的衣领把人拖过去甩在沙发上。
“当时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对方没有说话,气息有些紊乱,压低的长睫微微颤着,连抬眼都不敢,局促地捏紧手中的袋子重新站起来,声音很闷。
“你的膝盖需要上药。”
“用得着你吗?”
方初轻嗤一声,语气很坏,表情也凶,踮脚使劲推了周厌肩膀一把。
那点力气对于一米九几的男生来说跟小猫蹭人一样,但周厌弱不禁风似的,踉跄一步又重新跌坐回沙发上。
站在他面前的方初一脚踩在他大腿旁边,手臂懒洋洋地搭在膝盖上,弓腰倾身如同一个恶霸般,拽拽地抬了抬下颌,“手腕上的伤怎么回事?”
“……没怎么。”
“啧。”
方初不耐烦地皱皱眉,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了借口——
都是为了挖掘凶手的动机。
才不是出于什么关心!白眼狼而已,他对他这两年过得怎么样一点都不在乎。
如此在心底念叨了两遍,他才伸手去抓周厌的手腕,很不客气地把他的袖口猛地往上撸。
比他想象得还要严重,上面全是啃啃哇哇的疤痕,甚至一小块伤疤直接凹陷下去,周边的牙印看得人脊骨生寒。
方初人都傻了,这小白眼狼不是去跟他爹过好日子了吗?
不用给他当仆人似的鞍前马后,也不用舍弃自己的所有个人时间全天候的围着他一个人转。
周厌应当过上好日子才对!
方初呼吸像是掺了针,气息急促地抬眼瞪人,“这些伤怎么回事?”
对方依旧跟颗焉啦吧唧的小白菜似的,也不说话,僵硬地把手抽回来,抖着指尖匆匆将袖口扯下来盖住,似乎很不愿意让人看见这些伤口。
这副模样简直比梁归还要窝囊。
方初快要被气死了,一把拽住他的领口把人上半身扯近,说话都有些咬牙切齿。
“谁干的?你个蠢货不会给家里打电话吗?啊!就老老实实的给人欺负?!”
火气往上窜的小少爷脸都被气红了,凶巴巴瞪圆的眼睛透着一层很浅的湿意,像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琉璃宝石。
不是梦。
周厌目色痴愣,胸腔中的那块血肉重重跳着,像是要生生把他的肋骨撞断。
撞断也好。
把那块肮脏而腥臭的欲望拽出来,塞在宝宝肚子里……
“哈啊……”
微不可闻的呻吟如同沾了粘稠的蜜,周厌腰眼发酸打颤,雾蒙蒙的长眸中沁满病态可怖的痴迷。
可惜散落下来的发丝将那些见不得人的心思遮盖了大半,方初又被他这副三棍子打不出俩屁的模样气得头脑发昏,恨不得扒开他的嘴巴看看到底有没有舌头。
“说话!!”
脾气很不好的小少爷拔高声音,恶狠狠道:“再装哑巴信不信我把你头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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