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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一个人坐着,时间也过了不知道多久,但应该还是上午吧。
中途的时候,牢头送饭来了,一个馒头,一碗水。
不得不说,还有饭吃真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我真的是这样想的,因为我小时候是孤儿。一穷二白。别说馒头,西北风都快喝不上了。
那时候过的是什么苦日子?
每天给有钱人家干一天活,还连一顿饱饭都吃不上。
在他们看来,让你饿不死就是足够仁慈了。
所以,现在明明啥事不干的,却还有馒头吃,那对童年的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不过其实这也不是事实,牢里的生活可没这么好,我料想自己大概是重犯,死不得的那种。所以没有被遗忘掉。
否则,没过多久可能就会饿死在监狱里了。
我用馒头蘸了点水,泡一泡容易下肚,太大个又太干,简直没法下肚。
大约吃了三分之二以后,我还把馒头抓在手里,这时候牢头就来了,他打开门说:上面传我带你去审问。
欸,好。
我把馒头整个塞进嘴巴,他说:别忘了你之前说过的事情。今天晚上我会写张欠条,到时候签个名字按个手印上去,免得你赖账。
行。
老子甚至怀疑自己今天晚上还有没有命活着回来这儿,倘若他说的是真的;那么当晚能平安回来也总比在公堂上送了命强。
跟上他一路出了门,监牢里好像只有一点点人被集中关在一个牢房里。
我问道:那些是什么人?
牢头面无表情的答道:是被抓住的马匪,迟早都要杀头了。
我:哦。
也许古树镇的确是一个民风淳朴的地方吧?
我们这些外地人,对他们来说很可能就是相当于马匪山贼一号的人物,所以才唯恐避之不及。
出地下的时候,阳光好刺眼;差点让人睁不开眼睛了。
牢头站在门口说:去吧。就不再动了。
我向他抱拳,说:大恩不容谢。
身后,几个押送我的卫兵直接过来拉住了我;然后把我往囚车上一推。
路上颠簸的一匹,囚车的抗震功能太差了;但不得不说,我心大的一匹;甚至因为这股颠簸感而犯困了。
走啊走,前面的几个骑兵吆喝着;用马鞭驱散围观的人群。
恍惚的竟然好像看见了酒吧的老板娘,她看见我坐在这里;一下子就惊呆了。嘴巴都张成o字型了,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是不是该向她求助呢?毫无疑问,我的选择将决定接下来所发生的的一切。
a.装作没有看见。
b.要求她为我伸冤。
选
择
决
定
了
命
运
,
却
又
是
命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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