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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凌轻羽出门工作前,谢云逐请他帮忙去报社打听打听,是否有关于脂膏工厂的新闻。
昨天出了那么大乱子,总该有些风声的,也不知道诗佚他们成功逃脱了没。
“没问题,”凌轻羽答应得很爽快,“包在我身上。”
当天下午5点,凌轻羽就从报社回来了,他每天居然只工作10个小时,有时工作提前做完了还可以提前翘个班。
“这活儿就是时间自由,但其实忙起来要通宵加班的,”凌轻羽抱怨道,“而且工资真的低得离谱,一天就300块!”
“一天多少?”谢云逐匪夷所思。
“300!和打发要饭的有什么区别,当年在学校工厂我就不该学传媒,这点钱都不够租房养活自己的……”
谢云逐心里猛打算盘,想到自己每天15个小时225块的流水线工作,在心里狠狠摩擦了一番皮厂长的狗头。
“早上托你打听的事,有什么消息吗?”
“你说脂膏工厂是吧?一点消息也没有,我还特地去厂门口看了看,里面风平浪静的。”
这就怪了,谢云逐想,自己这样大闹一通,如今却好像无事发生一般,谁抹去了这些痕迹?
但现在就算有疑问,他也不会再回去看了,慈善晚宴已经临近,他必须为此做足准备。
这天凌老太太回来时,告诉他服务生的工作已经安排妥了,顺便给他带了一身服务生的制服,整体就是白衬衫、黑西裤、黑马甲,有着欢城独有的朴素和简洁。
谢云逐去凌轻羽的房间里换衣服,刚系完最后一颗扣子,那个漂亮的青年就敲门进来,说要给他送领带。
“我有三条领带,你看看哪条合适,还是说领结比较好——啊……”凌轻羽从门缝里钻进来,眼神瞟到他,立刻就变直了,剩下的话都堵在喉咙里。
不过是换了套衣服,谢云逐整个人的气质都陡然一变,修身的裤腿包裹着修长的腿,马甲勾勒出细窄的腰,整个人就像一把出鞘的剑,笔挺利落、锐不可当。
想到他平时裹在宽松的外套里,吃吃睡睡打哈欠的样子,这简直就是换了个人。他的眉峰微蹙,目光沉缓,散发着危险凌厉的气息。
不知为何凌轻羽有些脸红,嘟囔着说:“你这样不行,太显眼了!人家一看就知道你不是服务生吧!”
“为什么?我的服务技术很好。”想当年在某个古堡副本,他可是当了很久的全能管家,把吸血鬼伯爵服务得皮都展开了。
“哪种服务?”凌轻羽斜眼看他,“有些失策了,最好能找一个女老板,你装成她的情人混进去。”
“这个简单,”谢云逐低头调整着白手套,手指咔咔活动,“我现场去给你钓一个。”
就这样又过了两日,终于到了慈善晚宴,弥晏的伤口已经愈合大半,可以灵活行动了。
然而他的外形实在不适合做任何伪装,所以谢云逐给他安排了另外的任务。弥晏有自己的手机,通过凌老太太搞来的电话卡,他们随时可以联络。
谢云逐偷偷混入宴会厅的时候,宴会已经开始了,市长徐前进正在台上发表讲话,呼吁各界人士关注慈善事业,为欢城的发展做出贡献。他是一个五六十岁、清癯高瘦的男人,面貌平庸,一双眼睛却锐利有神。
整个宴会厅里,大概聚集了整个欢城的上流阶层,乍一眼望过去,谢云逐简直快被眼前的场景挤爆了眼球。每一个胖墩墩的身影,装饰得都像圣诞树一样华丽,现在这些五彩的圣诞树镇在吃力地挪动、社交、侃侃而谈。
比如那位肥胖的女士,粉色的长裙曳地,身上挂满了琳琅的首饰,一个人占地面积4㎡。她的发髻挽得像一个巨大的婚礼蛋糕,上面装饰着无数鲜花珠宝,那软嘟嘟的耳垂上挂着的珍珠耳串,足足有两个丝瓜那么大。若不是脖子上戴了十几个金环,她的头准会不堪重负地折断。
这浑身的行头让她举步维艰,每走一步就要呼哧呼哧喘气,她一边拿丝绸手帕擦汗,一边还要和她的闺蜜炫耀比较,五层的袖子一拉开来,手腕上套着十来个宝石镯子。而她的闺蜜嗤了一声,也掀开了衣袖,手腕上赫然戴着十几块表,把她硬生生比下去一截。
不仅仅是女人,男人们的装饰同样华丽,身上也都珠光宝气,一只手伸出来,得在戒指堆里找手指。除了在聊天的,还有就是在吃宴席的。这场宴会的食物极其夸张,一共四排自助餐台,上面的食物堆成一座座小山,有烤鸭山、猪肘子山、巧克力山……每一座都有一人多高,四排桌子就是四排连绵的食物山脉。
更奇怪的是,桌子边上密集地排列着许多痰盂一样的金盆。只见一个男人双手交替扒拉,像吸尘器一样大口吞吃着食物,喉咙咕噜耸动,很快肚子就像气球一样涨起来。
然后他的手指熟练地伸进喉咙,对准痰盂猛地一扣,便哇地一声把所有的食物都吐了出来。恶心的味道顿时弥漫开来,站在门口的谢云逐,都仿佛闻到了那股臭味,然而其他的宾客却都习以为常。
因为吞吃的人不只一个,所有人都在猛吃,然后抠嗓子猛吐,甚至互相比较,以吃得多为荣。
这绚烂、华丽、糜烂的场景,让谢云逐背上的白毛汗都起来了,说实话,如果这群富人是因为享受而做这些事的话,他尚还可以理解,但是宴会厅里的每一个人脸上都没有笑容,有的只是狰狞的痛苦。
将珠宝店穿在身上的男人女人,呼吸困难、步履维艰,发面馒头一样的白脸上热汗如注。疯狂进食的宾客,吃到面色紫胀,呕到肝肠寸断,但仍然想要证明什么一样,愚公移山一般与那些食山食海作对——即使是站在欢城最顶端的阶层,他们也学会了如何让享受变成痛苦。
这时,一位女士从门口缓缓进来,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她的光辉压过一切,仿佛天上的太阳。
她大约30多岁的年纪,一头秀发挽成了一个髻,露出修长光洁的脖颈,那张脸不过略施脂粉,凤眼微挑,并不是什么倾国倾城的美貌,却如神像般充满尊严。她穿着一条碎钻闪烁的红裙,身披披着整张毛皮做出的大氅,那雍容华贵的姿态,仿佛一块巨大的磁铁,其他人不过是无法脱离她磁场的卑微铁屑。
连谢云逐都不例外,硬生生被她的容貌吸引了3秒,完全无法挪开视线。要不是他认识这个讨厌的家伙,恐怕还要失神更久。
林振月,和他同一批来到脂膏工厂的清理者,一个牙尖嘴利又刻薄的女人。
当然了,在脂膏工厂的时候,谢云逐可半点不觉得她有什么过人之处。她为什么会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这里,又为什么会变得如此吸引人?
谢云逐隐没到了暗处,开始观察。
可怜的市长,一番演讲声情并茂,却只得到了敷衍的掌声。很快,他宣布宴会开始后,黑压压的人群便朝着林振月的方向移动,所有人都在努力试图和她社交。
“天啊,她是多么的耀眼,我简直不敢走近她,怕她的光辉把我整个淹没。”欢城最美丽的交际花小姐惊叹道。
“听说她是脂膏工厂的新厂长,好像姓林?”欢城的首富不住感慨,“我当了几十年石油厂的厂长,都没有她这样充满威严、令人敬佩。”
脂膏工厂的新厂长?谢云逐竖起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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