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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及此,林夏明白了。
昨晚自己是在原主昏死过去的时候穿越过来的。
按照原书剧情。
昨晚陆北霆药效起来后控制不住把原主压在身下,想去亲她的时候原主也醒了。
吓一把将他推开,缩在墙角瑟瑟发抖,哭的梨花带雨,
“我一点不喜欢你,我喜欢的是沈成,我的心是他的,身子也是留给他的,求你别碰我,不然我……我就死给你看。”
陆北霆跳到门口大河洗了个冷水澡,硬硬忍住了。
第二天,两人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后原主不能呆在婆家了,怕被养父母打死也不敢回娘家。
便和沈成一起私奔,踏上了去南方的火车。
她以为到了大城市两人一起打工奋斗,就能过上充实恩爱的小日子,等过得宽裕一些,再要两个孩子。
可哪里想的到,这火车也不是去南方的,而是去沈成的一个远房亲戚家。
这个亲戚是个杀猪的,长相奇丑无比,年近五十还未结婚,曾和沈成透露过想买个媳妇。
只要是个黄花大闺女而且年轻漂亮,愿意出一千五百块。
沈成当时就打起了林夏的主意。
原主长得漂亮,为了他一直未和陆北霆圆房,是个处,正好符合要求。
听到林夏离婚了,还主动让自己带她私奔的那一刻,沈成就知道机会来了。
虽然内心也有过一丝丝的挣扎,但对钱的渴望最终战胜了本就不知道是真是假的感情。
一千五呢,拿了这个钱他就能成为全村首富了。
原主从屠夫口中听到真相时,沈成已经拿着钱走人了。
原主伤心欲绝,对那个屠夫
;誓死不从,拿着杀猪刀威胁屠夫放她走时,一下绊倒将杀猪刀捅进自己心口。
这书是舍友兼闺蜜推荐的,因为和女配同名,闺蜜特意交代,诵读全文以防穿书。
只是林夏没听话,只坚持看到“自己”下线。
又跳跃式的看了眼陆北霆的结局。
因为那晚的药效太烈,唯有男女及时欢好才能彻底解除。
陆北霆用冷水也是治标不治本,那方面落下了病根。
不举。
好在最终被一位厉害的老中医给看好了。
或许是怕了女人,或许是没遇到中意的,反正是没有再婚。
余生奉献给了部队,一个人孤孤单单过了一辈子。
文中的大女主苏筱然是文工团的台柱子,漂亮,是部队里未婚小伙做梦都想拥有的结婚对象。
原来她是对陆北霆情有独钟的,奈何陆北霆是个难融化的冰山,再和一直爱慕追求她的方青鹤相比,两人的家境还是有差距的,于是择优而选,和那姓方的走到了一起。
作为那书的男女主,两人过上了闪闪发光的幸福生活,至于怎么个幸福法,林夏就没阅读了,只是看了个简介。
林夏大致回忆了已知剧情,长叹一口气。
妈呀,这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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