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章 抄经书(第1页)

这卖琉璃碗的钱终于算是落袋为安了,如今家里也算小有家底,不用做什么都捉襟见肘了。林建邦也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读书上面。

在现代的林建邦,虽然学历相当的低,小学的毕业证都是求回来的。

但林建邦此人非常的好学,林建邦四五岁的时候酒鬼老爹就喝多了冻死在路边,他娘也扔下他跟别人跑了。

那时开始林建邦到处捡废品养活自己,稍微大一点,每天都能吃个饱饭以后,就去人家学校里面偷听。

在那个年代,书本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学会认字之后,林建邦就把捡来的破书都留下来自己看,后来养成习惯了,就利用一切能利用的零散时间去看书。

长大以后,林建邦更是好学,学的东西还很杂。他会因为别人送了他一对核桃,就去研究跟收藏有关的一切知识。

也会因为跟欧洲打贸易战,花重金聘请财经大学的教授,专门给自己讲了半年的关税。

所以现在既然决定走仕途,要靠科举兴家,那林建邦可就认真起来了。连带的三个孩子都跟着卷了起来。

林晨虽然不耐烦之乎者也,但他的毛笔字已经回到他原来小时候的巅峰时刻。

林晨和林希的毛笔字都是他们的姥爷许咏文手把手教的,许咏文名字后面跟着的称呼可是不少,什么大学教授、史学家、书法家等等等等。

林希好动,小时候坐不住,所以虽然也有功底,但不成风骨。

而林晨则不一样,林晨好静,小时候乖的不行。

林晨的毛笔字尽得许咏文真传,颜筋柳骨羲之行草徽宗瘦金不说传神,至少有其影韵。

相比之下,林瑞就没那么好的优势了。林瑞两岁的时候,许咏文就去世了,所以林瑞之前从来没有接触过毛笔字。

但这段时间,林瑞也习惯了文言文的语境,用毛笔写字也能写的方方正正了。

林希被许薇来自血脉的压制,每天进玉兰空间练武的时间只有一个时辰,剩下的时间只能乖乖的跟着林晨一起练字。

穿越过来一个多月了,整个林家人除了许薇一个人每天吃着薯片,戴着耳机,拿着平板看电影以外,全都越来越古人化了。

那电影还是林晨在准备全球旅行的时候,许薇让他下载的,许薇嫌弃一个一个网站找太麻烦,就让林晨给她弄点,留着在海上无聊时候看的。

林晨问许薇要看什么类的,许薇说都行。林晨问许薇要多少,许薇说都要。

林晨图省事,直接在网上给许薇买了下载好的二十个t硬盘,里面全是近三十年国内外热门的电影、电视剧和综艺。

前段时间许薇说无聊的时候,林晨才想起来这回事。回游艇上找出来,还意外的现店家居然送了他一个都是小黄片的硬盘。

可惜的是,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就被许薇没收了,理由是他现在是个宝宝了。

许薇现在算是体会到宅成咸鱼的快乐了,只要现有的电子设备给力,她应该能在这古代咸鱼一辈子。

临近年底,林建邦从外面带回来一卷白娟。

“呐,小晨,你用这个白娟抄九遍孝经,用小楷写啊。”

林晨嘴巴大张,“不是吧爹!两千多字啊,还抄九遍?我这平时多孝顺啊,虽说就是嘴碎了一点,您也不至于这么罚我吧?”

林建邦难得温柔的摸摸林晨的头,“乖儿子,爹知道你孝顺!小希不是总说你是那个什么益达嘛,来来来,爹给你研墨!

爹跟你说,你这孝经写的好不好,可是关系到咱家小瑞要不要继续当傻子的大事!你乖啊!

也就是我大儿子,那字写的那叫一个漂亮,要不然你爹我都愁得慌!好儿子,快帮帮爹吧。谁让家里就你最厉害呢!”

林瑞虽然不明白他爹这是要做什么,但一听这是为了自己不再当傻子的事,那是赶紧搬个板凳站在林晨的背后给林晨捏肩捶背,“大哥,您看小弟这力道行不?”

林建邦给林希使了个眼色,林希也端茶送水,“哥,姥爷是不是经常去梦里指导你啊?你这字写的,真是漂亮!”

林晨一听,脖子梗起来了,翘着二郎腿,抿着小口茶。“是嘛?哎,也就一般般吧,我这两天没怎么用力,许久不动笔了,都退步了。”

林希谄媚的笑着,“哪有!哥,你就是谦虚!你看你这字翩若惊鸿,婉若游龙,遒美健秀,自成一家。

我跟你说,咱这都吃亏了,穿越过来的太小了,你再等你大一大,那绝对就是名留青史的大书法家,真真的!”

林晨的眉毛挑的极高,被周围熏陶的晕乎乎的,挥开小狗腿林瑞的手。挺直腰板开始泼墨挥毫,天黑了都不肯停下来。

一连几天,每当林晨手酸的不行想要放弃的时候,林建邦、许薇、林瑞、林希轮番上前各种送温暖。

在温暖中,林晨终于在除夕前把一丈长的白娟全部用颜体小楷给写满了。

等写完才反应过来,“不是爹,您不是也会写小楷吗?

以前你讨好我姥爷的时候,不也天天写两三篇毛笔字送到我姥爷面前博好感吗?那你自己怎么不写?”

林建邦又不傻,那么长的白娟,要是全抄完,手都断了。

再说等他写完都过完年了,还有个屁用。“我要有你那两下子,我用你写?”

林晨想想也是,哎,所以说这个家里还是得靠他啊!不过这肩膀上的小手怎么没了?往常的热茶都哪去了?

林晨干咳了半天也没人理他,“小瑞啊,哥这肩膀有点酸啊!”

林瑞头都没抬的说,“你那是肩周炎吧,回头自己贴点膏药,也不知道你当时买了没有。”

林希踹踹林晨,“到点了,出去烧水去!”

林晨鼻孔都气大了,“我手酸!”

林希说“那不正好,撅柴火就当活动手了。”

林晨负气而去,房门摔的哐响。

屋里人都不会担心的,因为林晨这几天算是把他们也折腾个够呛,如今终于该讨回来了。

喜欢什么!王妃她全家都是穿来的请大家收藏:dududu什么!王妃她全家都是穿来的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喵呜

喵呜

祁跃终于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天选之子了他只是被掉下来的灯罩砸到了脑袋,竟然就灵魂附体了一只奶牛猫。酷是挺酷的可是没人告诉他要怎么回去啊!!!流浪猫的生活真不是人过的,他争不过地盘抢不到食物,被揍得鼻青脸肿后想碰瓷个铲屎官,还险些被嘎了蛋。走投无路之下,只好着脸皮找到这一片的猫老大一只能单爪掀翻胖橘的社会狸花猫大哥,以后你的窝我都帮你暖,你的毛我都帮你舔,捡到的毛线球都给你玩。他趴在高贵冷艳的花臂狸花面前,讨好地伸出白手套去摸对方的爪收下我做小弟吧?没头脑x不高兴不长,应该只有十几万字,连载期不v短短的,很安心(躺平)...

情定远古

情定远古

上仙一梦他她来到开天辟地蛮古时期。他冷漠残暴无情却有颗别扭傲娇的心。她软弱顺服娇媚无辜下却有另有乾坤。他一步步沉陷其中无法自拔。占有她...

被美貌且自恋凶修炼成尸傀後

被美貌且自恋凶修炼成尸傀後

文案本文已完结,下本开她听到凶手们心音预收文案见下方黎皎皎声明狼藉被逐出雪川宗後,满宗上下却开始後悔起来高高在上仙长心烦意乱,满眼皆是她,竟似生出心魔不相信她清白的师兄被狠狠打脸,迟疑沙哑说道如若你还肯回来,什麽都可以为情敌与她决裂的旧友跪在她跟前,恳求黎皎皎原谅。唯独谢慈这个美貌且自恋凶修表示黎皎皎离开得太好了。他在黎皎皎重伤濒死时救下她,哪怕将黎皎皎炼成尸傀,也要黎皎皎活下去。谢慈并不喜欢黎皎皎,黎皎皎有眼无珠,且又得罪过他,而他一向心胸不宽,易记恨于人。之所以出手相救,只不过黎皎皎是他计划中一颗重要棋子。在谢慈用玄息抹去黎皎皎面上血污时,他内心想你只能是我的。再相处,黎皎皎察觉谢慈暗恋自己,遂明确拒绝发了好人卡她喜欢温柔型,谢慈虽然貌美,性格却极糟糕,而且还是用尽手段无所不用其极窥探自己变态狂。谢慈狂热凝视黎皎皎一举一动,卯足劲在黎皎皎身边安插耳目,行为举止超过黎皎皎能接受程度。谢慈忍不住吐槽真自恋,一切只是为计划而已。但他这样聪明的人却察觉不到自己看黎皎皎目光有多炽热。预收她听到凶手们心音薛凝身为法医,穿成救赎文同名恶毒女配原身父兄皆战死,一介孤女送至宁川侯府,侯府上下对她极宠爱。书中女配貌若观音,心如蛇蝎,依仗自己是忠良之後,又死了父母,故作柔弱纠缠男主。私底下她心思狠辣,杀死男主初恋,却靠身份脱罪,最後被黑化男主报复死得极惨。直到男主遇到女主,方被救赎。薛凝抖三抖,决定远离男主,重拾专业知识,好好茍命。一朝出事,男主初恋仍惨死,一旁男主阴狠怨毒盯着自己,原书结局向她招手。然後她听到这贱人死了活该!薛凝!!!旁人听不见,那是凶手的心音。先知答案再解题,薛凝顺利寻出真凶,使全府皆惊。廷尉府少卿沈偃出身名门,韶华正好,年少有为,见识薛凝能力後,便请她帮助查案。薛家孤女名声极恶,传言被各种妖魔化,人人避之。但深陷囹圄,被人污蔑之时,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世族勋贵,皆惶恐盼薛凝救之。他们盼着薛凝渡之,薛凝也总是会伸出手薛凝渐以擅长查案扬名京城,就连宫中也颇多恩赏。裴无忌是沈偃知交,作为狐朋狗友一只,一开始他只是替沈偃不平,沈家竟欲为沈偃说亲薛凝,他不欲好友娶一个声名狼藉女子。但沈偃却对薛凝十分赏识,惹得裴无忌十分不喜。他不免对薛凝多几分关注。眼前少女貌若观音,身前尸首污秽腥臭,形成强烈对比,她却毫不避讳翻看。裴无忌更发现,薛凝身边已被一个阴暗批纠缠住。那阴暗批还是他老对头!内容标签灵异神怪异世大陆仙侠修真东方玄幻大冒险黎皎皎谢慈一句话简介离开後,全宗皆後悔立意靠努力争取幸福...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