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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越越躺在床上,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
闹钟六点半响起。
为了能有强健的身体日码一万字,也为了不让自己年纪轻轻就福胖,她有晨跑的习惯。
开门——
突然被人强烈拉入怀里,还伴随着一股浓烈的酒味。
她的心一慌……
抬头看,却是三年多没见的展剑!
也许是褪去校园时期的青涩,也许是这几年有钱打扮,和老板的女儿过得比较优裕,看起来成熟俊朗一些,耳朵脸颊因为酒精上涌,微微的泛红。
秦越越第一次遇见展剑的时候,是在校园里不小心撞到他了,当时,看到他那张比女孩子还要白嫩的脸瞬间涌上羞红,开始心动的。
后来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也爱逗弄他,就是为了看他耳朵脸颊泛红的小羞怯的样子。
“滚开!”
秦越越抬起脚,狠狠踩向他的脚面。
展剑吃痛。
但是,却没有把她松开,而是抱得更紧,嘴里不断的呢喃道,“越越,我爱你,我想你,我再也不会放开你了。”
秦越越毕竟是女子,力量比不上身为男人的他,唯有怒吼,“你再不放开,我就叫非礼了!”
“你叫我也不怕,我们是恋人,就算警察来了,他们也只以为我们在闹矛盾。”
“无耻!”
秦越越气得弓起膝盖,毫不留情朝展剑裆间踢去。
“哎呦——”
男人的致命点被踢中的疼痛,并不是强忍就能忍受着的。
展剑终于把她松开,抱着裤裆哇哇叫。
秦越越迅开了门,跑了进去,锁好,然后拨打物业管理的电话,说有人变态的人自称是她男朋友,在骚扰她。
展剑最终被物管员赶走。
秦越越也没有心情去跑步了,坐到电脑前,准备开始码字。
浏览一下评论区,心情烦躁,决定再次把秦越越写死,免得读者们在嘟嚷。
从三十楼跳下来都能完好的人,怎样写的逻辑性一点,让她再次死呢?
突然想到民国时期宋美龄的兄弟宋教仁,据说遭遇了七次暗杀都没死,结果有天吃鸡肉被鸡骨头梗死了。
或许,也让女配秦越越吃东西梗死算了?
这样子死掉,读者们应该会拍手称快吧?
没错,就这样子!
打开文档,刚要码字,眼前的电脑突然变得扭曲旋转,最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漩涡……
秦越越的头一阵晕眩。
“你就是秦越越,秦越越就是你,你要她死,也就是你死!”
脑海里那个没感情的机械音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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