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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回来的时候想着:反正赵三郎去找李伯看黄道吉日去了,都是一个村的离得又不是很远,应该马上就回来了,不曾想赵三郎也没回来。
“娘还给你买了头绳。”兰娘笑盈盈的道:“留着给我们家宝扎好看的头。”
喜宝点了点头,还是抱着兰娘,病殃殃的不愿意说话。兰娘抱着喜宝一屁股坐地下,也不管地上干不干净了,她掏出一块泥金色的布子给喜宝展示:“看!这块布子是给我们宝做书包,上学用的。”
她细细的描绘着:“这个地方娘给我们喜宝绣一朵小花。”
“要桃花的!”喜宝小小声补充道。
“好,绣朵桃花。这块地方呢,绣一只小兔子。”喜宝抿着嘴笑。
兰娘见喜宝笑了,心里放松了不少:“这里呢,就绣上我们喜宝的大名。要是谁捡到了你的书包,一看,嘿——是赵喜的,然后就给我们送回来啦。”喜宝美的咯咯笑起来。
孟氏见喜宝恢复了精神,不由得也松了口气。虽说村里人普遍重男轻女,但是婆母不是,赵家的男人也不是,甚至女人在赵家的待遇要比男人好很多。
赵家是村里出了名的好人家,她嫁进来之后婆母疼爱,丈夫关心,兄弟们团结,没有其他家的腌臜事。
当初同村也有跟她一起嫁到大槐村的,但是对比自己,那个女人的遭遇实在算不上好,天不亮就得起来伺候一大家子,男人也不顶事儿,从早干到晚,吃饭却要等所有人吃完了,才能端到厨房去吃剩下的残羹冷炙,但是现在只有不够吃的,哪有能剩下的呢?后来积劳成疾,婆家又不给她抓药治病,没几年就早早的去了。
孟氏觉得自己何其有幸,能跟兰娘做婆媳。兰娘待她就跟待亲闺女也没啥两样了。
三人收拾了一下,就进屋去了。兰娘给李伯挑了一块青灰色的棉布,与孟氏商量着给李伯做两身夏袍。
喜宝在旁边摸着那块泥金色的棉布,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
这块布子不大,但是用来做书包绰绰有余了。她满是期待的想:让娘绣小兔子好呢?还是喜鹊啊呢?兔子可爱她喜欢,但是喜鹊也很好,而且她名字里还有个喜字。
她狠狠纠结着,想着要不还是小白兔吧!但是喜鹊也很华丽啊。
她脑袋里像是有两个小人儿在吵架,一个是喜宝抱着一只洁白无瑕的小兔子,一个是骑着一只漂亮俊俏的大喜鹊,两人不停地争论着谁好谁坏,喜宝脑袋头疼了。
最终她艰难的投票,还是喜鹊更胜一筹。
“娘,我书包上你给我绣喜鹊吧。”喜宝奶声奶气的道。
兰娘随口应道:“好啊,喜鹊好。”
得了兰娘的回答喜宝就满意了,安安心心的坐在板凳上,蹬着小腿,等娘给她缝书包了。
眼看天不早了,孟氏道:“娘,我先去把饭做了,估计大郎他们一会就要回来了。”
“大嫂,大哥他们去哪里了呀?”大娃二娃也不在。
孟氏道:“你大哥二哥去把地里的活收个尾,看看还有啥没顾上的,估计是有什么事耽搁了。”喜宝点点头。
“跟大嫂去做饭去不?”孟氏问道。
“去!”喜宝把手塞孟氏手里,她最爱看孟氏做饭了。
到了厨房,喜宝缠着孟氏问:“大嫂,我们今晚吃什么呀?”
孟氏点点她的小鼻子道:“今日吃肉。”
“哇!”喜宝开心的道:“我给大嫂打下手!”
虽然家里不经常吃肉,但是孟氏做的每一次肉都让人欲罢不能,汤汁都不会剩下一滴,全都拌着饭或者蘸着饼子给吃完了。
孟氏见喜宝摩拳擦掌的样子,就给了喜宝一头蒜,让她剥完。
“离灶台远一些,莫要沾到衣服上灰。”
喜宝乖乖答应之后,就专心致志的剥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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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氏今日去镇上见有肉铺还没关门,就去看了看,那屠户却道肉已经卖完了,就还剩一副弄干净的猪下水了。
就算是乡民也鲜少有人吃猪下水的,做出来又骚又臭的,别说打牙祭了,吃下去还反胃,不吐出来算是好的了。
孟氏却不同,以前她爹开饭馆做的好一手猪下水,主要是猪下水便宜啊!她挑了猪大肠,猪肝,跟猪肺,才花了两文钱。
孟氏想了想,准备做一道葱烧大肠,嫩炒猪肝,再炖一个萝卜猪肺汤。
想要做好猪下水,先猪下水就得干净,尽管屠户已经把下水洗干净了,但是孟氏总是不放心,她搬了个盆子,用粗盐来回搓洗大肠,又沾了些面粉,吸走剩下的污水,再重新清洗。猪肝猪肺也是切片,加一勺面粉用冷水泡着。
喜宝拖着小板凳,见孟氏换一个地方,她就抱起小板凳跟着挪位置,哪怕孟氏从灶台到案板,她也得挪挪屁股,像极了一条小尾巴。
孟氏感觉喜宝就像一只惹人怜爱的小动物,十分的可爱也变成十万分的可爱了。
喜宝剥完蒜又剥葱,乖乖的坐在小板凳上的样子让孟氏产生了要不要自己也生个闺女的念头,女儿是娘的贴心小棉袄啊!
等食材都处理完了,孟氏要开始做饭了,煲汤的时间比较长,她先把把猪肺汤给炖上,然后就要开始烧大肠了:“喜宝,快先出去,别被油烟呛到。”
喜宝闻言就知道大嫂要开始炒菜了,赶紧跑出去。
正好此时,赵家兄弟跟大娃二娃从大门迈了进来,一群人脸上都带着笑意,喜宝叫道:“大哥二哥三哥!你们回来啦?”
兰娘闻声,出门来看道:“怎么这么久才回来,可是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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