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着吧,应该快了。”
“这次大概有多少人?”
“估摸着大几千吧。”沈乐妮看向他,“怎么了,你有何打算?”
霍去病道:“若是人多,此次就把我那支骑兵给全部练出来,我也好进行下一个训练。”
之前的几次军训,倒也是选中了许多他建立的铁骑军队中的人,老实说,经过军训训练的,确实比那些没训过的人好很多,哪方面都比旁人出色。就是这参差不齐的,他倒是不好训了。
沈乐妮点点头:“知道了,下次先把你那些人给你训出来。”
“那就多谢了!
三月初春,暖阳正好,沈乐妮没回自己的院子,来到了一处亭台水榭处赏风景赏阳光。
下人端了一壶刚沏好的茶,为两人斟上茶后,就退去了。
“你方才去了研究院?”霍去病问起。
沈乐妮说道:“去了女医堂那边,铺子也耽搁许久,如今研究院的事已忙的差不多,该准备开业了。”
“那你准备几日后开门?”
“三日后。”说着,沈乐妮看向霍去病,揶揄道:“怎么,开业那日你想来?”
霍去病一听,无比抗拒地摇摇头,“算、算了,我就不来了。”
他之前很好奇沈乐妮要卖些什么东西,毕竟她那里好东西可是不少,便求着沈乐妮告诉他,结果听了沈乐妮的话后,险些没把自己的眼珠子给瞪出来。
当时他问:“你这铺子到底要卖些什么东西?”
沈乐妮睨他一眼:“真想知道?”
霍去病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沈乐妮却劝他:“我劝你还是不要知道的为好。”
她要不这么说,霍去病还不是那么好奇,但她这么一说,霍去病是非要打听出来不可。
“你就说吧,我不怕,我也不会告诉别人的。”
沈乐妮只看他不语。
霍去病一副受伤的表情,“莫非你不信任我?”
“你真要知道?”
“嗯!”
“听了可不要后悔。”
“不后悔!”
沈乐妮叹气,嘴角却压不住的悄悄翘了起来:“好吧,我便告诉你,我卖的是……”
她凑近他低声说了几个字,霍去病听后,一口唾沫梗在喉间,咳的震天响。
如果可以的话,霍去病希望那时候自己聋了。
不敢相信,这个女人敢光明正大地卖这些东西……霍去病只能说,佩服,实在佩服。
沈乐妮看他那抗拒的模样,哈哈笑了两声,调侃道:“堂堂冠军侯,连这个胆子也没有?”
霍去病呵笑,直接承认:“这个……我还真没有。”
沈乐妮忍着笑摇摇头。
春日的阳光太暖太舒服,照在人身上仿佛能驱散冬日堆积的寒气,连拂过的微风都是和煦轻柔。
枝头嫩芽,丛边粉花,两人一时无话,安静地欣赏着春景。
不知什么时候,沈乐妮忽然开始感叹:“一转眼,我来到长安也快两年了。”
霍去病转头看她。经历这么多次军训,时常日晒雨淋,可对面这人却依旧是最初遇见那般,脸上肌肤白皙细嫩,没有半点变化。
他又是好奇又是奇怪,想确认下她是不是一点没变,一时盯着沈乐妮的脸入了神。
沈乐妮注意到一道视线像是黏在了她脸上一样,收回远眺的目光瞥向望着她发愣的人,不解道:“看着我干什么?”
“你……为何一点变化没有?”霍去病还是忍不住问了出来。
听见他的话,沈乐妮抬手摸了摸脸,向他确认:“真没有?”
霍去病点点头。
沈乐妮唇角喜悦的弯起弧度。这系统,总算有点用。可下一秒,沈乐妮就桑心地叹了口气。
脸是没变化,可她的年龄在变化呀……她也二十七了,在现代还可以谈个恋爱啥的,可到了这里,什么谈恋爱,那是与人苟合,是要被人唾骂的。
加上她还是国师,刘彻知道她的所有秘密。与人成亲,怕是绝无可能。
还不知道能不能回去,若是可以回去,那时候她大概也是个老姑娘了吧。
不要哇,她其实也挺想找个年轻帅锅亲个嘴什么的……
沈乐妮直叹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