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哥说完就挂了电话。
“真的发命案了?”叶茜看我的脸色有些难看,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用手拉了拉我的衣袖,“喂,跟你说话呢,发什么愣啊?”
我一把将叶茜手里打包好的大腰子抢了过来:“这回我真要赶紧吃点。”
刚吃个半饱,胖磊的车便停在了啤酒广场。
“你们两个,撸串也不喊我!”胖磊坐在驾驶室里,把头探出窗外对我抱怨道。
“给你,你最喜欢的羊腰子!”说着,我把一次性饭盒递进了驾驶室。
“正点!”胖磊一听到吃,立马原形毕露,他这一身肥膘,绝对都是自己一口一口努力吃出来的。
“明哥,什么情况?”我把车门带上,张口问道。
“罗岗村的一名村民在自家的粪池中捞出了一个包裹,里面装了一具男尸,具体情况刑警队正在走访,还不是很清楚。”
“粪池?”我显然对这个名词比较敏感。
“对!”
我看着边开车边把大腰子往嘴里塞的胖磊,脑补了一下现场凶残的场面,开口说道:“磊哥,你这还吃得下去?”
胖磊不以为然:“那有啥,你磊哥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对着巨人观吃盒饭,我都不带眨眼的。”
“行,你赢了!”我借着车上的后视镜,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最近两天,云汐市迎来了短暂的梅雨季,而案发现场罗岗村则是我们这里几个没有通水泥路的村落之一。在泥土路面上,笨重的勘查车根本没有办法行驶,所以我们只能背着勘查设备向两公里以外的中心现场徒步前进。
一路上胖磊的喘气声此起彼伏,在他“不行了,不行了”的喊叫声中,我们集体停下脚步。
时间刚过夜里一点,午夜的村落显得格外宁静,一阵夹杂着湿凉泥土气息的微风吹过,诡异的氛围更加浓重起来。远处模模糊糊的地方,泛着点点白色灯光,那里聚集了不少的人。
“前面就是了,你克服一下!”明哥拍了拍胖磊的肩膀。
“没事,继续走!”胖磊艰难地回了一句。
我把胖磊的照相器材往肩膀上一扛,嘴里咕哝了一句:“还好晚上给你弄了俩大腰子,要不然估计得我背你走!”
胖磊听我这么说,干脆把他身上最后一个相机包也挂在了我的脖子上。
我们朝着光亮处步行十分钟,嘈杂的交谈声由远及近。警戒带内,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已经在粪坑的四个角用竹竿支起了四个拳头大小的节能灯。
虽然我穿着密不透风的勘查服,但臭气熏天的味道还是难以掩盖,这种发酵出来的臭味比起尸臭更容易让人干呕。围观的村民估计早已习惯,一脸轻松,可负责撑竹竿的四个民警脸都快要绿了。
“冷主任!”徐大队挤出人群。
“目前是什么情况?”
“报案的是罗岗村的村民罗瑞,晚上听见有人往他们家的粪池里扔了一个东西,他出于好奇就用粪叉给挑了出来,打开一看,是一具男尸。我们也找人辨认过,死者不是村里的村民,根据罗瑞的回忆,嫌疑人好像是骑着摩托车进行抛尸的,别的情况我们也是一无所知。”
“报案人罗瑞呢?”
“他刚才掉进粪池了,在家里洗澡呢!”
明哥指了指包裹上染满血水的一排圆形洞口:“尸体被他用粪叉戳过,所以我们在打开包裹时,需要他在场排除一些干扰。”
“没问题,我现在就把他给喊过来。”
“好,那麻烦徐大队让兄弟们把围观的人清理一下,我们去看看尸体再说!”
三
这是一个长六米、宽四米、深一米五的立方体水泥粪池,粪池东侧五米的位置是一条南北走向的泥巴路,小路宽约一米。
粪池周围已经被多人踩踏过,失去了勘查的价值。在探明情况之后,我们五个人直接站在了尸体旁,而报案人罗瑞也被徐大队带了过来。
在打开装尸的包裹之前,老贤把袋子的一角捏在手里使劲搓了搓,这样做的目的就是确定包裹的材质。多次用力之后,老贤的手指间传来刺耳的声响,然后声响戛然而止,他转头对我们说道:“氯纶,以聚氯乙烯为基本原料的纤维,化学稳定性高,不燃、绝缘、耐磨、防水,常用于纺织防火布、劳动布、帆布、帐篷布等物品。”
接着老贤又沿着包裹走了一圈,他很肯定地说道:“嫌疑人装尸的东西应该是非常廉价的防水睡袋。”
包裹上沾满了蛆虫和粪便,如果不是老贤亲口告诉我,我还真想不出这个东西竟然是一个睡袋。
“我在揉搓的过程中,发现声音清脆,摩擦有力,这应该是新购买的睡袋。”老贤又补充了一句。
“也就是说,嫌疑人为了杀人特意准备了工具?”
“对!”
可能很多人不明白我问这句话的意思,但实际上,这对案件的定性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杀人准备工具,说明嫌疑人在作案时曾有过计划,而非临时起意。这就从侧面证明,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就是害命。不管是仇杀,还是情杀,凶手和死者之间都会有一个矛盾点,而这个点,便是破案的关键。
睡袋被拉开了。
由于睡袋的防水性能极佳,所以尸体上并没有沾上粪便,看到这一幕,我们的心里总算有了一丝安慰。
老贤在睡袋的旁边早早地铺上了一大块塑料薄膜,接着我和明哥小心翼翼地把尸体从睡袋中慢慢地取出。
当尸体被抬起时,只听哗的一声,死者的内脏顺着腹部两侧的伤口流了出来。由于粪叉戳进了死者大肠,流出的内脏上沾满了像南瓜粥似的粪便。
明哥先把尸体摆放在塑料薄膜之上,接着用手将睡袋中的内脏捧了出来。
我们还没说话,只听嗷的一声,报案人罗瑞站在一旁吐了起来。
明哥不以为意,只见他把软标尺贴在了尸体那两条血淋淋的伤口之上:“腹部两侧均有15厘米的锐器伤口。”
“大腰子!”胖磊干呕着说了一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穿越不稀奇,但是穿到坟场成为地缚灵的,耿梨怕是古今以来第一个。好在天无绝鬼之路,困了好些年的她稀里糊涂被路过的四阿哥胤禛带回家还穿到他刚意外去世的格格耿氏身上。终于不用再做阿飘的耿梨兴高采烈地接受自己的新身份,但就在她摩拳擦掌准备在四爷的后院好好看戏吃瓜的时候,突然就被四爷打包送到了庄子上。耿梨她这是要改走种田流了吗?...
姜以宁人生的前十九年,顺风顺水。出身豪门的漂亮小少爷,如珠似玉般被众人捧在手心,视金钱如粪土,学艺术弹钢琴,不染尘埃的白月光,追求者如过江之鲫。二十岁那年,家族破产留学断供,姜以宁被迫中断学业,成为联姻筹码换取注资。好在丈夫英俊多金,对他一往情深,豪掷千金送他世纪婚礼,许诺要一生一世和他在一起。转眼结婚十三周年,姜以宁马上满三十三岁,满心欢喜策划纪念日和生日,却意外撞破爱人出轨。年轻的第三者躺在爱人身下,侧脸恍惚像他年少时的模样。而他年华老去,青春不再,曾经的白月光成了饭粘子,与丈夫大吵一架后不欢而散,一纸离婚协议,净身出户扫地出门。三十三岁生日当晚,姜以宁住进破旧漏水的出租屋,廉价的切角蛋糕被老鼠偷吃,此生最落魄的时刻,他终于忍不住痛哭出声,房门忽然被邻居敲响。泪眼朦胧中,他对上一双漆黑晶亮的眼睛。十八岁的少年人,青涩而澎湃的爱意和体温一样炙热,如同荒芜夜空中的一点星火,再次点燃了姜以宁枯萎的心年下15岁,换攻文学,狗血文小狼狗治愈大美人,前夫哥火葬场直接火化支持骂角色,不支持骂作者,谢谢大家...
...
千尧睁开眼。面前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殿,只是地上满是尸体,华丽的地毯几乎被血浸满。而他穿着一身太监的衣服,瑟瑟地跪在柱子后面。还没等他弄清楚眼前的情况,就听刺啦一声,刀剑划过地面。千尧抬起头,然后就见一个穿着龙袍的男人提剑向他走了过来,剑身反射着冷冽的光,他脸上沾着还未干涸的血。千尧愣了一下,闭上眼睛使劲儿掐起了自己。这一定是一场梦。只要睁开眼还是这场梦!救命QAQ岐岸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能听到别人的心声,只是每一次听完都会难受很久,因此他决定把这个能力放到最关键的时刻,比如杀人的时候。看着那些将死之人在他面前痛哭流涕,苦苦哀求,心底却疯狂唾骂自己不得好死,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那天他的皇弟谋反,被他斩于剑下,然后他血洗了整个大殿。整个宫殿只剩下了一个倒霉催的,在他皇弟谋反前来送茶的小太监。这人无辜,却也不能留。然而他提剑来到小太监身前,却发现他和自己以前杀过的人都不同。没有痛哭流涕,没有跪地求饶,没有抖似筛糠。只是闭着眼睛,薄薄的嘴唇微微张合,不知在念些什么?是在给我下咒吗?岐岸心想。于是难得地把能力用在了一个太监的身上。只是他听了一会儿,眉头微微皱起。然后用剑挑起千尧的下巴,语气中带着几分好奇,什么是民主?宫中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容色绝姝的小太监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朝夕相对,昼夜不离身畔。只有皇帝不这么认为。用得再顺手,也不过是一个低贱的太监,他随时可以再换。可是没想到有一天,那个被他把玩于掌心的人却没了。他怎么都找不见。岐岸这才知道,那是自己的心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