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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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1页)

毫无意外,我喜欢李小华。

非常非常的喜欢。

但说真的,尽管李小华老是对着我笑,但我从来都不知道李小华是不是喜欢我,抑或只是对我抱着强烈的好奇心而已。

分手,只需要一个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两个人同时认可才能作数。恋爱就是要这么不确定才有趣,不是吗?至少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半的拼图。

那阵子我每天都充满朝气地去上学,一到学校,停好脚踏车,就迫不及待地从车棚飞冲到教室,有时还会在操场旁的花圃摘下一朵小野花,趁李小华还没有到教室前,将小野花夹在她桌上的透明垫板下,然后等待欣赏她看见小野花的表情。我生平第一首诗,也就出现在小野花旁边的纸条。

笔记本上的对话:

“嘿嘿,你家住哪?”

“干吗?”

“只是好奇而已。”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这么聪明,想知道应该就可以知道啊。”

放学后,我便骑着脚踏车等在校门口,看着李小华的爸爸骑摩托车载她回家。我深呼吸,一踩踏板,疯狂地跟上。

精诚中学跟市区隔了一道坡度陡峭的中华陆桥,平常骑脚踏车上去,屁股都要离开坐垫,使尽全力才不会使自己中途放弃、用牵车的方式解决(精诚中学的毕业生,八成都有一双筋肉纠结的萝卜腿,唉……)。

恋爱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议,我一路狂追,无视可怕的坡度,紧咬着李爸爸的摩托车屁股。李小华当然知道我在后面狂追,她偶尔回头嘻笑的表情,仿佛在为我加油打气,让我完全忘却小腿肚的悲鸣。

“等着吧,这点困难怎么可能挡得了我。”

红绿灯下,我气喘吁吁看着扬长而去的李爸爸。

我花了几天,便用逐步缩短未知地带的方式,知道了李小华住在哪个区域。那地方距离我家只有五百公尺,以前小时候每天走路去民生国小时都会经过。

“今天你不要再追了啦,每次我看你冲马路的样子就觉得很危险。”

有天李小华放学时,走到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冲向脚踏车车棚的我身边。

“啊?那个还好啦。”我抓抓头,有些不好意思。但手上还是在收拾东西。

“我今天已经跟我爸爸说要自己走路回家了,所以……”李小华的脸红了。

不由自主,我的呼吸暂时停止。

※※※

从那美妙的一天起,李小华开始跟我一起牵脚踏车回家。我们靠右边走,我走在外侧,李小华走在里侧,所以我们中间隔了一台很碍手的脚踏车。

“你想知道我家在哪里,到底是为什么啊?”李小华抿着嘴唇,眼睛在笑。

“知道你家在哪里后,我晚上遛狗就可以去附近走走啊,晚上无聊骑脚踏车乱晃,也多了一个地方可以绕。”我胡说八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知道李小华家住哪里。

“对了,我还是觉得,你一开始认真念书就进红榜,真的很厉害耶。”李小华看着我,语气佩服。

“那个还好啦,你们这些成绩很好的人才真的很厉害,居然可以从国一就开始努力用功到现在……三年耶!我根本没办法想象自己有那种毅力。”我坦白。我的聪明,原来只是一种退缩的惰性。

“你那么聪明,念自然组一定很适合。”李小华突然说。

“念自然组?”我有些讶异。

因为我心中已经暗暗盘算,如果爸不让我考复兴美工、强烈希望我念普通高中的话,我笃定会挑没有物理化学的社会组。

“对啊,你的数学不错,理化也很棒,念社会组太可惜了。”李小华笑笑。

天啊,这其中误会可大了。我的数学是沈佳仪一题一题帮我开窍的,而我的理化更是李小华你自己不断地逼问我一堆电学原理,害我回家只好一直猛K理化参考书,你怎么会一副“柯景腾理化很棒”的表情?

成功路巷口。

“我家快到了,走到这里就好了。”李小华停下脚步。

“不可以送到家门口吗?”我好奇。

“再过去的话,我会生气喔。”李小华有些局促。

“那,明天见罗。”我跨上脚踏车,挥挥手。

“宫本勇次又带刀先生,明天见罗!”李小华笑着挥挥手。

我们一起牵脚踏车回家了几次,每次都送李小华到她家的巷口就止步。我能体会女孩子跟男孩子一起回家,不想被邻居或家人撞见的担忧。

然而我开始受不了那台从中作梗的脚踏车。

于是我早上提前十分钟从家里出发,再将脚踏车停在中华陆桥前,用跑步的方式飞奔到学校,气喘吁吁摘一朵花,压在李小华的桌垫下,然后写上一首诗,画上一个图。如此一来,我才可以在放学后,跟李小华轻轻松松地走路回家。

同学间也开始察觉我跟李小华间不寻常的气氛。尤其大家回家的路线都一样,想回家就得经过中华路,所有人都看见我跟李小华肩并着肩一块聊天走路。

“谈恋爱喔!”廖英宏笑骑着脚踏车从我们面前经过,丢下一句。

“你放怪兽一个人等校车是不行的啦!”许博淳也在脚踏车上丢下一句。

“柯景腾,你最近被这样缠住都不会生气喔?”怪兽还是在状况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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