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什么?他说他喜欢你?」杨沛寧在走廊上尖叫,我吓得赶紧将她那大嘴巴摀住。
「小声点啦!」我紧张地环顾四周,还好走廊上没人。
「那你们现在是男女朋友囉?」
「这……我就不知道了。」
我们是两情相悦了,但我们又没说要交往,但两情相悦一般人都会先交往不是吗?
「啊啊!好烦啊!不管了,我要去准备下一节的体育课了,拜。」摸不着头绪,也不想理会,怕年纪轻轻冒出白头发来。
「陈翔,你为什么后来又不参加篮球社了?」蓝睿伟带着有些气愤的语气问,手上还运着球。
对啊,为什么不参加啊?他篮球打得这么好。
我瞄一眼在一旁喝水的陈翔。
「还是为了某人?」蔡宏耀用毛巾擦着脖子上的汗,突然冒出令我心脏停了一下的问题。
喔!对吼!有可能有可能。这样我们可以比较常见面嘛。
「没,我加入吧,篮球社。」陈翔盖上瓶盖,把矿泉水放地板后站起身准备再打一场。
蛤?什么鬼?
「欸,你……你这人怎么这么随心所欲啊?说换就换!」我猛然站起说。
「你又干嘛这么激动?」蓝睿伟有些吓到。
「你也去参加一个社团吧。」陈翔说完就抢走蓝睿伟手边的球往操场奔去。
他怎么这么莫名奇妙啊!当初也是他自己和我说不参加了,明明好不容易两情相悦,感情又要变淡了吗?
☆☆☆
放学,看着他们四人准备去篮球场后,我瞪了一眼陈翔,气嘟嘟地背着书包拿着社团填选单往音乐教室去。
「请进。」当我敲门后,却听到熟悉的声音回应。
「学长,学姐,沛寧也在!你们也在音乐社!」打开门,便见林凯杰学长和陈翔的表姊以及我最要好的friend。
「学妹!你想加入音乐社?欢迎!」学长看起来非常高兴。
「哇吼!赖采宣你果然来音乐社了!」沛寧更不用说,简直要喜极而泣,还衝上来抱住我。
话说杨沛寧她明明喜欢舞蹈却选择音乐?该不会是为了见林凯杰学长?唉!爱情的悲哀啊。
「正好,我们缺人呢。」敏敏学姐也很欢迎我。
总之,看来我来音乐社是来对了。
「那怎么办还差一人。」组一个社团至少要五人。
「不,是两人喔,我们音乐社需要六人。」学长纠正我。
「但只要再找一人就行。」学姐补加说。
「还有一位跟我们同年级的还没来……他和我同班。」杨沛寧帮我解释,她言语中带着些许曖昧。不用想也知道怎么回事了,哼,到时候再来挖苦她。
「这样啊!那我们再邀一人就行。我去问我们班其他同学。」我心情喜悦地说。
「谢谢你。学妹你擅长什么乐器?」林凯杰学长走到贝斯前。
「凯杰和沛寧都是贝斯,我是钢琴,你呢?」敏敏学姐走到钢琴前。
「你是主唱对吧?」沛寧很懂我,对我眨眼。
「对,学长学姐,我不擅长乐器,我擅长唱歌。」我自己走到正中央拿起麦克风自信地说。
「欸?」学长学姐同时脸色大变,惊讶不已。
「那我们来一段音乐试试。」一位身高约一六五公分,脸蛋清纯,有点娃娃脸的男孩子从门外直接走进来到爵士鼓前,没和我打声招呼,立即打个拍子喊:「歌名,五月天的派对动物。」
我傻了一下,他爵士鼓的音乐一进,杨沛寧和学长学姐也直接加入。见林凯杰学长对我使个眼色,我深吸一大口气,拿起前面麦克风,配合他们的音乐,唱出完美的副歌。
「恭喜你加入evs。」男孩停下爵士鼓,给了我一件白t桖,上面有六个黑色的人各自拿着乐器,上面有鼓手,两位贝斯手,电吉他手,钢琴手,最后是主唱,最下面有红色字evs,而衣服背面也写着大大的「evs」。
「他是我们的团长纪炤轩,别看他和你们同年级,他可是什么乐器都会,连唱歌都一极棒。」敏敏学姐替她介绍,不忘讚美他。
「我喜欢你馀音繚绕的嗓音,歌喉清亮,韵律又优雅,看来这次我们evs会有更劲爆的表演了。」他讚美我后还对我微微一笑,令我有些不知所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昆仑山巅两千年来,人烟罕至,无人问津! 曾有人形容昆仑山巅之险,立诗云细语惊凌霄,挽歌戏月老。浮云身畔坐,御马靴边逃。 然而,就是这荒烟渺渺的山巅,不知何时,却突兀的立起一座简陋的木屋,打破两千年来因有的平静。...
卧槽!没想到我顾清耀出个车祸还能穿越,不过这是哪个朝代?怎麽没在历史书上见过,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唉!别人穿越都是什麽王侯将相,为什麽我穿越就穷苦人家。想我一个富二代从来没为钱发过愁。丞相大人,皇上心情有点不好您可知为何顾清耀心想还能为何,不就是跟别的女的多说了几句话吗。阿耀,我禅让皇位给云霄,陪你出去游玩可好皇上这是何必呢...
这是一部淫书。 书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存在的,但是,我们不是经常听人说一等男人家外有家,二等男人家外有花吗?三四等男人如何,就不必说了,我们的主人公,应该是他们所说的家外有家,而且是家外有很多家的人,因此,他可以说是一个特等男人。 书中的女人们的想法和做法,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不乏其人。我们,特别是西方,叫妇女解放,提倡人权,叫了千百年,实质上却没有做到。那一夫一妻制,只不过是束缚妇女享受性爱的枷锁。...
19xx年,邹贝降生在没落的邹家村,大山很穷,大山谈不上交通,想去镇上唯一的办法是靠两条腿行走,老妈接受不了大山的苦楚,还没满月就丢下女儿跟人走了,从此父女俩相依为命,邹丰用尽了自己所有能力来宠爱自己的女儿。 邹丰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对着细小的女儿产生幻想,更不知道自己是从什麽时候对女儿的‘爱’在心里生了根,了芽,拒绝着外界的一切美好,独自带着女儿生活,终于有天在不理性的情况下压倒性的占有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