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爪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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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畸恋观(第6页)

"遵命。"

"不过渡边君,在你眼里我怕像个老媒婆吧?乖乖告诉我。"

"有点儿。"我笑着老实回答。初美也笑了,她是个脸上非常适合挂笑容的人。

"渡边君,你是怎么看的,我和永泽的关系?"

"怎么看?指什么?"

"我该怎么办呢,往后?"

"我说什么都为时已晚吧。"我边喝冰凉冰凉的啤酒边说。

"可以的,尽管说,怎么想怎么说。"

"假如我是你,就和他各奔东西,找一个稍为头脑地道的人去幸福地生活。无论怎么善意地看,和那个人相处都不能有幸福可言。自己幸福也罢,使别人幸福也罢,他并不把这个放在心上。和他在一起,神经非出问题不可。依我看,你和他交往3年之久已经是一种奇迹。诚然,我也不是不喜欢他,他这人风趣,长处很多,本事大,又坚强,我这样的角色根本望尘莫及。问题是,他考虑事物的方式和生活态度不够地道。同他交谈起来,时常觉得自己总在同一地方来回兜圈子。他以同一程序不断勇往直前,而自己却总是原地徘徊,并且空虚得很。一句话,就是人生观本身不同。我说的你明白吗?"

"一清二楚。"说罢,初美又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

"再说,他进了外务省,在国内进修一年,之后就要出国吧?你怎么办?一直等待下去?那个人,根本就没心思同谁结婚。"

"这我也清楚。"

"那好,我再没有任何该说的了。"

"唔。"

我往杯里倒进啤酒,慢慢喝着。

"刚才同你打桌球时我突然产生一个念头。"我说,"就是,我无兄无弟,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因此从未感到过寂寞或希望有兄弟姐妹,一个人心满意足。但刚才同你打桌球的时候,我猛然想到如果有你这样一位姐姐该有多好--一位又时髦又高雅、适合穿深蓝色连衣裙和戴金耳环、会打桌球的姐姐。"

初美满脸欣喜的笑容,看着我说:"至少这一年来我所听到的各种唱白里,你刚才这句最让我高兴,真的。"

"所以,作为我也但愿你获得幸福。"我脸上有点发热地说,"不过也真是不可思议,你看起来同任何人都能处得快乐,为什么偏偏看上永泽那样的人了呢?"

"大概是命中注定吧,我自己也不知所以然。要是让永泽来说,恐怕就成了我的责任,与他毫不相干。"

"想必。"我表示赞同。

"可是渡边君,我并不是脑袋好使的女人,总的说来,有些迂腐和古板。什么人生观啦责任啦,怎么都无所谓。结了婚,每晚给心上人抱在怀里,生儿育女,就足够了,别无他求。我所追求的只是这个。"

"他所追求的却截然不同。"

"但人是会变的,对不?"

"你是说,到社会上几经风雨,几遭挫折,然后成熟起来?……"

"嗯。加上长时间同我天南地北,说不定对我的感情也因而发生变化,是吧?"

"那是就普通人而言。"我说,"若是普通人,或许会那样。但那个人另当别论。那人的意志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坚强,而且每天每日都在不断加强,越是遭受打击越是自强不息。他甚至宁肯生吞蛤蝓也不在人前认输。对这样的人你还能指望什么呢?"

"不过渡边君,现在的我惟有等待而已。"初美在桌面上支颐说道。

"喜欢永泽喜欢到那个程度?"

"喜欢。"她当即回答。

"也罢也罢。"我叹息一声,喝干杯底的啤酒、"能如此执着地爱上一个人,这本身恐怕就是件了不起的事。"

"我不过迂腐古板罢了"。初美说,"再喝点啤酒?"

"不,可以了,该回去了。又包扎又招待,谢谢了!"

我立起身,出门口穿鞋。这当儿电话铃响了,初美看看我看看电话,又看看我。我道声"晚安",开门走出。门悄然合上时,我一闪瞥见初美正拿起听筒--那是我见到她的最后情景。

回到宿舍,已经11点半。我径直去永泽房间敲门。敲了十多下,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六。星期六晚间永泽以去亲戚家为由,每周都被允许在外面过夜。

我折回自己房间,解下领带,把上衣裤子挂在衣架,换上睡衣,刷牙漱口。随即想起:得得,明天又是星期天。我觉得简直就像每隔四天就来一个星期天。再过两个星期天,我将满20岁。我歪倒在床上,望着墙上的挂历,不觉黯然神伤。

星期天上午,我仍像以往那样俯在桌前给直子写信。我写了封长信,边写边用大杯子喝咖啡,边听迈尔斯·戴维斯的唱片。窗外细雨霏霏,室内如同水旅馆似的凉意浸人。刚从衣箱里掏出的厚毛衣上还残留着樟脑气味。窗玻璃上方,一只圆鼓鼓的苍蝇附在那里纹丝不动。由于无风,日丸旗俨然元老院议员长袍的下摆,垂头丧气地裹在旗杆上一动不动。一匹有气无力的褐毛瘦狗不知从哪里跑进院子,团团围着花坛粗声大气逐个唤着花瓣。狗为什么在雨天里非要来回唤着花瓣气味呢?我全然捉摸不透。

我伏案疾书。每当握笔的右手开始作痛,便茫然地打量着院子里这番光景。

我首先写了在唱片店打工时把手割了一道深口,写了我同永泽。初美三人祝贺永泽通过外交官考试的情形,告诉直子那是怎样一家饭店,点的什么样的菜,还告诉她尽管菜肴非比一般,但席间气氛却有些尴尬等等。

写到同初美去桌球室时,我想起了本月,一时有些踌躇,但终归还是写了,我觉得是应该写的。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木月死的那天他击最后一个球的情景。那其实是个需要相当冲击力的难球,我以为他不至于一举成功。然而大概是一种巧合吧,那一击居然百分之百地准确无误,白球与红球在绿色的毡垫上悄无声息地轻轻撞合,结果成了他得的最后一分。那动人的一击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至今仍历历在目。那以后的近两年半时间里,我未曾打过桌球。

但是,在同初美打桌球的那个晚间,直到第一局打完也一点没有想起本月。对我来说,这是个不小的打击。因为,自从木月死后,我一直以为每逢打桌球必然想起他。不料直到打完第一局而在店内自动售货机买百事可乐时,都全然未能想起。至于为什么在那里才想起本月,是由于我和他常去的那家桌球室也同样有一台百事可乐自动售货机,我们常常用买可乐的钱来打赌玩。

打桌球时居然未想起木月,这使我感到似乎做了一件对不起他的事。当时我觉得自己已将他彻底忘在脑后。然而夜里返回宿舍,我开始这样想道:那以后已经过去了两年半,而他依然17岁。但这并不意味他在我的记忆中已渐趋淡薄,他的死带来的东西依然鲜明地留在我的脑海里,有的反而比当时还要鲜明。我即将满20岁,我同木月在16岁和17岁那两年里所共有的东西的某部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无论怎样长吁短叹,都已无法挽回--我无法表达得更为确切,但我觉得对于我的感觉、我想要表达的,你是会充分理解的。而且能理解此事的恐怕也只有你一个人。

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仔细地思考你的问题。今天在下雨,下雨的周日多少使我有些惶惶然。因为下雨不能洗衣服,自然也不能熨衣服。既不能散步,又不能在天台上翻来滚去。只好坐在桌前,一边用自动反复唱机周面复始地听《温柔的蓝》,一边百无聊赖地观望院子的雨中景致。以前我已写过,星期天我是不拧螺丝的,因此信也就写得很长很长。不再写了,这就去食堂吃午饭。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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