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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晨曦鬼使神差的在原地等了一夜,他精神无比亢奋,一点也不困。凌晨两点时,方一诺发来了信息。
车牌的主人名叫程九霄,是个alpha,今年二十六岁,李肇星在国外认的干儿子。
前年回国,在G市市郊开设了宠物乐园,宠物咖啡厅,宠物酒吧,宠物酒店,并修建了公益性的宠物公园。
国内国外都有生意,规模不大,但涉猎很广,分店众多。无父无母,算是个白手起家的富一代。
据许晨曦所知,夏流星除了顾言和杨依晨之外,几乎没什么朋友。
这个程九霄与夏流星唯一的交集就是李肇星,李肇星为什么要将自己的干儿子介绍给夏流星认识?
他忽然想起之前李肇星电话中言辞犀利的表示对自己很失望,李肇星这是…想撮合程九霄和夏流星?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这个程九霄真的是个劲敌,完全可以威胁到自己的存在。
程九霄得到了李肇星的认可,只要能打动夏流星,那么自己就没戏了。乐乐还那么小,他随时可以认个新的爸爸,甚至今后可能对自己一点印象也没有。
许晨曦推开车门下了车,大雨还在下着,有增无减。他没撑伞,浑身很快就湿透了,头发被打湿了贴在脸上,雨水顺着发丝流淌过脸颊,就像是奔涌不止的眼泪。
他走到咖啡厅门口,想要伸手敲门。
许晨曦抬起手臂,握着的拳头只轻轻触碰门板又收了回来。
他还没想好怎么说,会不会惹夏流星生气?也许夏流星不喜欢程九霄呢,自己这么一闹,不就是把人推给了程九霄?
再说…再说夏流星明天要考试的,对,就是因为这个。自己怎么会怀疑夏流星呢,夏流星不会随随便便喜欢上别人的。
夏流星明天要考试,需要好好休息。许晨曦给了自己最充分的理由,决定这么默默的守护一夜,只要天亮前程九霄不返回咖啡厅,他就这样静静的守着。
早上七点,夏流星背着书包走出了咖啡厅。与此同时,程九霄的车子也开到了咖啡厅门口。
夏流星上了副驾驶,坐着程九霄的车子去了学校。
许晨曦一身狼狈,开着车子默默跟在后面,直至目送着夏流星进了学校,程九霄开车离开。
许晨曦闭了闭眼,这才觉得困倦,头很痛,眼睛也痛。他不能开车了,不然就是疲劳驾驶。他给方一诺打了电话,让方一诺来接他。然后就闭了眼小憩。
他刚闭上眼就睡着了,然后…有人敲了敲车窗,许晨曦没什么反应。
敲车窗的人锲而不舍,加大了力度,继续敲。
大约过了两分钟,许晨曦被吵醒了,他皱着眉,睁开了眼。
🔒97危险情敌(5)
许晨曦侧头看向车窗,一个人弯着腰正对他微笑。
“玛德…”许晨曦低低的咒骂一声,他觉得自己被赤果果的挑衅了。
对比对方得体干净的穿着和发型,许晨曦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或者干脆一拳把对方揍成猪头。
许晨曦将车窗放下一半,理了理额前乱发,问道,“什么事?”
程九霄将一只手臂架在车顶,微笑着弯身瞧着他,“许渊,好久不见。”
许晨曦瞬间脸色一黑,程九霄怎么知道他曾经用过许渊这个名字?难道是夏流星告诉他的?夏流星竟然连这件事都告诉了他?他们究竟发展到哪一步了?
“你认错人了。”许晨曦抑制着挥拳头的冲动,准备把车窗升起。
程九霄有些失望的啧啧两声,将两根手指挡在车窗上方边缘。
“别啊,许渊,你真的不认识我了?我是程九霄,小九啊。”
小九?许晨曦忽然想起了夏流星家里那只叫小九的小奶猫。程九霄是开宠物乐园的,难道小九是程九霄送的?
等等…所以很多天晚上,与夏流星聊天到很晚的人,就是程九霄?
许晨曦一直以为小九是夏流星买给乐乐的,而与夏流星聊天的是宠物商店的员工。
“把手拿开!”
许晨曦迅速升起车窗,还好程九霄反应快,不然手指就遭殃了。
看来是没法好好沟通了。程九霄向后退了两步,对许晨曦挥手道别,不过许晨曦压根就没看他。
程九霄回到车上,收起之前玩世不恭的笑容,脸色沉了沉。
“真的忘干净了?竟然有这种事,这下可麻烦了…”
夏流星刚进了考场就被几个omega围起来了,为首的是柳菲菲。
柳菲菲自来熟的坐在夏流星身边,问道,“刚才送你来的alpha是你男朋友?”
夏流星赶忙解释,“不是,只是普通朋友…”
顾言才不信那是普通朋友。夏流星昨晚跟那人走了,今早又坐了那人的车子上学。而夏流星今天没换衣服,还是昨天那身。
这说明了什么?只能说明昨天夏流星是在对方家里过夜的。
顾言低垂着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并没像平时那样与夏流星打招呼。
顾言的眼神阴恻恻的,直勾勾的盯着手中的中性笔。笔尖一下一下戳着桌上的白色草稿纸。杂乱的黑点逐渐有了形状,顾言不知不觉间在纸上戳出了夏流星三个字。
顾言看到那三个字时愣了一下,他微不可查的冷笑一声,在夏流星三个字上画了个大大的叉,将纸都划破了。
顾言同样通过车牌查到了程九霄,当得知对方是李肇星的干儿子时,顾言的反应要比许晨曦快多了。他有种预感,夏流星也许会和这个人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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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完结wb小长衿刑水水穿成一只很弱的桃妖。为救朋友,她追着赫连生走过千山万水,目睹他无情收妖,见过他又凶又残忍的模样,还被不耐烦的他拽树上捆着,凶狠地威胁她别跟。这样凉薄的人,身上应当是没有温情的。邢水水从那天起就明白倘若有一天身份败露一定不能犹豫,必须对他下狠手才能活命。妖与天师本就是两路人。赫连生是灵山最优秀的天师。*刑水水身份暴露那天。春雨冰冷。她被灵山衆天师逼得穷途末路,奄奄一息地趴在地一上,被雨水浸透。谁都没想到,这个灵山成立以来最惊才绝艳的少年竟会拔剑对准昔日恩师,护在她身前,用满目疮痍的身体换她逃出升天。世人都说赫连生疯了,竟为了一只小妖怪背弃自己的信仰。到头来,他却被所护之人执灵刃捅进心口,毁了此生唯一的温情。*这麽多年,他们都说,赫连生在找一个人。待他找到,她一定会生不如死,谁都知道赫连生这人太过病态。可当他找到她了。刑水水缩着身子惊慌看他。赫连生没有像当年一样凶狠待她,而是手撑在她耳边对她说刑水水,我也可以很温柔。操,别躲了好吗,再他妈捅一百刀也不恨你。初见觉得他太过凉薄。可是这个世间最凉薄的人会为一人疯狂。也为她,与全世界为敌。可爱妹宝×超凶的霸王bking●HE双洁双初恋,那一刀是误会●男追女,前世今生,非救赎,有系统,但存在感低●谢绝扒文扒榜!!!!!!!!!预收还魂我死的那年雪下的很大。那时恍惚看着蜡烛灯芯好像做了两个梦。第一个梦是回到出嫁前,我最爱他的年岁。那时我还是京城名门闺秀,很容易撞邪。初遇少年修士时他对我不好,但後面悉心护着我,让我也能春夜平安出游,挑灯看尽人间烟火。要是梦停留在这就好了。我无数次想。这样就能忘了婚後所受的冷落。即便我拖着缠绵病体走到炼剑的火焰旁,期待他能挽留一声阿铃,别向前了。他会的吧。可我纵身跳下去,也没听见他开口。死太早就不知道,真正的少年其实早死在了我出嫁那年,我嫁的根本就不是他。我只记得那天蜡烛在哭,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满屋子的雪我第一次遇见他时也见过的。在我死後大雪不停不休,有一只魔发疯似地找我,将我那夫君丢进万魔窟化成血水。少年回来了,却早已物是人非。他坐在万千尸骨上抱着我流下血泪。他说阿铃别向前了,别向前了,再向前过了奈何桥就会忘记他了。这第二梦就是我出嫁那天了。我恍惚间看见那连绵十里的红妆,我的花轿曾与一名少年的棺材擦肩而过。那时纸钱满天飞。我什麽也不懂,还为这战死在魔手中的少年惋惜,那麽年轻,徒留满纸荒唐。听闻这段风月往事我也曾随他们一同叹息。那时我已将泪水还给人间,白日飞升成仙。听说後来,人间最阴暗的魔抱着我的尸骨,日日夜夜为我还魂。温柔名门闺秀×赤诚少年仙君●正文第三人称,没有失忆情节,女主跳火为渡劫,看似很BE实则HE●设定灵感来源红楼梦内容标签灵异神怪情有独钟穿越时空重生甜文史诗奇幻刑水水赫连生小水赫(hè)连喵。喵。喵。一句话简介为你甘愿赴死,为你与世界为敌立意面对生活积极努力,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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